但是,上文说了,孔子一生讲天命:“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子罕》)这条记载的精神实质是在讲,孔子的天命观是仁之“德”与天命的互动。孔子的仁之“德”发展到孟子的时候就成了仁之“性”,也就是性与天命的互动。孟子曰: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
阮元的《性命古训》认为,《召诰》与《孟子》之间能够进行比较的共同基础在于它们二者都讲“性”与“命”的关系。《召诰》曰:“节性,惟日其迈。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节性,主要是在主观意志上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无休止的欲望,专注于“德”,以“敬”的诚心诚意去修养身心,去治理国家,去回应天命的赐予,使你的德性与你的国家蒸蒸日上。而孟子的意思则是,“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此皆人性之所欲也,得居此乐者,有命禄,人不能皆如其愿也。凡人则有情从欲而求可身,君子之道,则以仁义为先,礼节为制,不以性欲而苛求之也,故君子不谓之性也”。“仁者得以恩爱施于父子,义者得以义理施于君臣,好礼者得以礼敬施于宾主,知者得以明知知贤达善,圣人得以天道王于天下,此皆命禄,遭遇乃得居而行之,不遇者不得施行,然亦才性有之,故可用也。凡人则归之命禄,在天而已,不复治性。以君子之道,则修仁行义,修礼学知,庶几圣人亹亹不倦,不但坐而听命,故曰君子不谓命也”。[12] 赵歧的注释清楚地告诉我们,孟子已经看到,人的性情欲望是不能骄纵无收的,人之所以为人者,当“以仁义为先,礼节为制”故“君子不谓性也”;仁义礼智圣是人的天性,努力扩充,那就是“命”,在孟子的思想中,“命”已经被仁义礼智圣之“德”所包,故“君子不谓命也”:只要诚心求道,命也就在其中了。
孔子曰:“学而优则仕。”(《论语·子张》)可是颜渊“学而优”却夭折;孔子又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但作恶如瞽叟弟象者,又受到了什么样的惩罚呢?孔子整个的生命都投身到“克己复礼”和“性与天道”的事业之中去,为中国文化的发展建立了不可言喻的功勋,可是周游列国,不能见用于诸侯,困于陈蔡……,最后终究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抱负。精神固然可嘉,影响固然久远,但并没有现世的回报。所以以德配天的“命正论”是解释不了人间的不公、不平的。于是孔子把人的追求置放到了精神的境界中去:“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云。”(《述而》)天命是外在的,是人无法左右的异己力量,人,不能不认命。但是,命运的不公、不平却并没有使孔子低头:“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论语·季氏》)就是修养德性,涵咏天道,以俟天命。
孔子的“无可无不可”(《论语·微子》),孟子的“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孟子·万章上》),实际上都是与其“俟命论”同时并存的“命运论”,命运论后来被荀子给了一个直接的界定:“节遇谓之命。”(《正名》)荀子的思想相当深刻。荀子在其《天论》中写道: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
据此,唐君毅先生在其《中国哲学原论·原命篇》中将荀子的天命思想界定为“制命论”,这是笔者不能同意的。笔者以为,荀子完全没有“宰制性命”的想法,对上面的这段引文,我们绝对不能断章取义的理解,[13] 在整个先秦儒家思想史上,荀子只是在纠偏。荀子在《天论》中,强调的是天有天的职分,人有人的职分,天人相分,各行其是。荀子并不是排天的,在荀子的笔下没有丝毫亵渎上天的倾向,他只是要求人们不要‘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荀子·天论》)。在荀子看来,那种不注重自己的德性修炼,而把一切人生的祸福、国家治乱的功过全部归之于‘天’的人,就是害人害己的‘人祅’。所以荀子的思想只是在强调孔子的实践性思想,与孔子‘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孟子所引《尚书·商书·太甲》‘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虽然理论指向不同,但其实质是一样的。请再看一看荀子下面的表述,问题也许就更加清楚了:
自知者不怨人,知命者不怨天,怨人者穷,怨天者无志。失之己,反之人,岂不迂乎哉!(《荣辱》)
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强国》、《天论》)
孔子南适楚,戹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糝,弟子皆有饥色。子路进问之曰:“由闻之: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今夫子累德、积义、怀美,行之日久矣,奚居之隐也?” 孔子曰:“由不识,吾语女。女以知者为必用邪?王子比干不见剖心乎!女以忠者为必用邪?关龙逄不见刑乎!女以谏者为必用邪?吴子胥不磔姑苏东门外乎!夫遇不遇者,时也;贤不肖者,材也;君子博学深谋不遇时者多矣。由是观之,不遇世者众矣,何独丘也哉!且夫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之学,非为通也;为穷而不困,忧而意不衰也,知祸福终始而心不惑也。夫贤不肖者,材也;为不为者,人也;遇不遇者,时也;死生者,命也。今有其人不遇其时,虽贤,其能行乎?苟遇其时,何难之有?故君子博学、深谋、修身、端行以俟其时。”孔子曰:“由!居!吾语女。昔晋公子重耳霸心生于曹,越王句践霸心生于会稽,齐桓公小白霸心生于莒。故居不隐者思不远,身不佚者志不广。女庸安知吾不得之桑落之下!”(《宥坐》)
《荣辱》中的表述明显与孔子“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和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一脉相承,都是俟命论。“人之命在天”与《论语》“死生有命,富贵在天”(《颜渊》)完全一致,属于命运论。《宥坐》的这一段文章可以视为先秦儒家隐居以求其志,居易以俟天命的宣言。这个故事的思想,见于郭店楚简之《穷达以时》,又见于《孔子家语·在厄》、《韩诗外传》卷七之六、《说苑·杂言》十六、十七,由此可见,“节遇谓之命”的命题,以及《宥坐》中的观点,决非仅仅只是荀子所独有,而是先秦儒家共同持有的观点。王先谦云:节遇,“节,犹适也。”“节,时也。当时所遇,谓之命。”[14] 既讲节遇之“时”,又讲修身以俟“时”(天命),这就把俟命论与命运论融汇在一起了。
二、“命”范畴在性情思想中的地位
命定论在殷周之际天翻地覆的革命中被历史所淘汰,代之以命正论;但是,命正论并不能对人间现世的诸多现象作出合理的解释。[15] 于是出现了儒家超然于命运之外的“俟命论”、“命运论”。《论语》讲天命,但是真正落到“仁学”的实处,却只有“学而时习之”(《学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