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观念的quot;真quot;及其历史意蕴(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至汉代,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意识形态的统一逐渐成为政治现实。在独尊儒术的历史背景下,儒家的经典被视为权威的象征,而其中的义理则被规定为绝对真理。
儒学独尊的直接历史结果之一,是经学的形成。汉武帝时已设五经博士,经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外在表现形式。自两汉至清代,经学薪火相传,形成了悠深的传统。从具体的形态看,经学在其衍化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学派,各个学派的侧重往往彼此相异。但作为经学,它们又总是有共同的的特点。经学的共同特征首先在于,它一开始便预设了一套真理系统,这种真理系统也就是经典所内含的义理。对经学来说,经典中的义理,是超越时空的普遍真理,这种义理只能加以领会和接受,而不能怀疑和批评;清代的王鸣盛曾言简意赅地概括了这一点:"治经则断不敢驳经。"与之相应,经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不外乎对经学义理的注释、疏解,亦即对已有真理的阐发。
从经典的义理即绝对真理这一预设出发,五经在是非之辩中往往获得了独特的地位。学术上的争论、日常的意见分歧,乃至治国实践中的治狱断案,最后往往都诉诸五经。董仲舒在西汉时已提出了以《春秋》决狱的主张,其前提即是作为经的《春秋》已穷尽了历史中的真理系统,因而可以用它来处理和应付现实中的各种案例。学术上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同样通过引经据典的形式展开,并最终折衷定夺于五经:经义在此已成为真理的化身。经学对"真"的这种理解,明显地具有独断的性质:"真"似乎仅仅表现为一种不变的、既定的教条,它超越时空而永恒存在。儒家的经典在被赋予永真的性质之后,又进一步成为评判、权衡一切是非的最高准则。
"真"通过经学而形上化后,既展示为超越的文化力量,又构成了支配人们言行的至上权威。作为正统的意识形态,经学不仅趋向于独断的思维方式,而且内含着普遍的规范系统。这种规范系统或者取得名教这样较为浓重的政治形态,或者以天理的超验形式出现;不管其形式如何,规范都往往既被理解为实然(事实界的真实存在),又被规定为当然(价值领域的应当);从而,事实界的真,与价值界的应当常常合而为一。从名教看,早在汉代,董仲舒已将其本原归之于天,所谓"道之大原出于天",便表明了这一点;以天理而言,它是超验的存在,也是制约君臣、父子、夫妇等等伦常的普遍原则;作为万物的终极根据,天理同时被视为最真实的存在,这种"真",使其内含的规范之维在形式上也获得了某种现实性。从这一意义上看,"真"似乎又赋予"善"(价值领域的应当)以一种内在的力量。
作为最真实的存在,天道、理等亦被赋予了必然的性质:一切实然的根据本身总是具有存在的必然性。以天道、理等为形式的普遍规范,在获得"真"的品格的同时,同样也被赋予了某种必然的规定。事实上,从汉儒到宋儒,都一再地强调普遍规范的必然制约性。宋代的理学家常常在以天理为最真实的存在这一前提下,将当然与必然合而为一。以儒家的最一般行为准则"仁"而言,宋儒往往将其理解为"天所以命我而不可以不为之理",天之所命,表现了规范的超验根源,不可以不为,则突出了规范的必然性质。这种必然性,有时往往被赋予宿命的特征,理学家所谓"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便极为典型地表现了对规范宿命性的肯定。
从"真"(实然)与当然(普遍规范)的相融,到当然与必然的合一,最后由确认规范的必然性进而肯定规范的命定性,"真"越来越被赋予某种价值观的意蕴。"真"与价值观的这种交融,使普遍的规范似乎获得了本体论的根据,并相应地具有了某种合理性的形式。在规范具有真实根据的确信中,规范本身往往更容易被接受和认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传统的价值规范之所以对人们具有相当的约束力和广泛的范导作用,与规范具有真实性这一信念显然不无关系。然而,"真"在赋予规范以合理性的形式的同时,也使规范本身获得了与人相对的超验品格。宋明时期,作为"真"(实然)与善(当然)统一的理,往往成为一种凌驾于人之上的抑制力量,由此甚至导致了戴震所批评的"以理杀人"的历史现象。
总之,作为"是"的真既表现为认知意义上的真理,又指向价值观意义上的正当,前者主要展开于科学研究及人文研究的过程,并在清代朴学中取得了较为典型的形态;后者伴随着正统意识形态的建构,并具体化于经学的思维方式,又体现于规范系统与天道、天理的融合过程之中。在文化的这种演进过程中,"真"既展示了实证的意义(事实认知领域的真),又被赋予某种超验的形式;从而,"真"本身也相应地既呈现为事实领域的范导原则,又表现为价值领域的支配力量。
近代以来,"真"的以上二重维度依然以不同的方式得到了延续。尽管近代剧烈的社会变迁,救亡图存的历史需要,使为学术而学术之类的主张,很难得到普遍的认同,但得其"真"依然是人们追求的目标,并激励着人们为之而努力。从自然科学的探索,到人文学科的研究,求真往往构成了一种动力因。胡适在谈到国故研究时,便把"为真理而求真理"规定为基本的原则,并要求将狭隘的功利观念从其中剔除出去;傅斯年则将发掘真实的史料视为历史研究的主要任务。这种看法上承了清代朴学的传统,对近代文献的整理、史料的辨析等等,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这里,"真"的观念仍不失为文化的创造力量。
与事实领域的"真"相联系的,是价值领域的"真"。近代以来,不同立场和背景的人尽管对"真"或以"是"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真"理解各异,但"真"或"是"的权威性却仍得到了普遍的认同。观点对峙的各方,往往相互论证自己的"真"或"是",批评对方之"假"或"非"。从维新派与保守派、改良派与革命派之争,到中国革命中马克思主义与教条主义及经验主义的论战,辨别"真"或"是"总是构成了重要的论题。
如前所述,传统的经学在求"真"和求"是"的形式下,逐渐形成了以经典、经义为绝对真理的预设,而作为真理化身的经义又进而被规定为评判是非的最高准则。这种经学的思维方式在近代并没有完全终结。以20世纪革命阵营中的教条主义者而言,他们往往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不变的教条,将马克思主义奠基人的个别词句视为绝对真理,"文革"期间,甚而有"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之说。这种独断化的"真"、"是",既被运用为论证某种主张的手段,又常常衍化为禁锢和束缚人们思想的工具。20世纪的30年代,从莫斯科回来的王明,曾指责毛泽东所代表的"山沟"里的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在回到所谓"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要求下,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发展也往往被扼杀了。这里的"真",似乎已成为一种权威的符号,而这种符号又常常被用以抑制创造性的思考。
颇有意味的是,"真"既常常被权威化,并借用为禁锢、抑制人们思想的工具,也往往成为解构权威、冲破禁锢的手段;后者较为典型的一例,是20世纪70年代末真理标准的讨论。真理标准的这场讨论,以"文革"期间及"文革"之后独断论的盛行为其历史前提。"文革"时期,领袖人物的每一句话,都被视为真理,所谓"句句是真理",便表明了这一点。"真"似乎成为领袖的专利,而援引领袖的话,则取代了对事实之"真"的探索和研究,这种思维方式明显地受到了传统经学独断论的影响。"文革"之后的一段时间中,以领袖的个别词句为绝对真理,并以这种"真"和"是"压制创造性的变革,仍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以此为背景,真理标准的讨论,将主要的问题引向何者为"真"以及如何确定"真",而判断"真"的标准,则由经典或领袖的个别词句,转换为人的社会实践。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共识中,以领袖和经典的个别词句
儒学独尊的直接历史结果之一,是经学的形成。汉武帝时已设五经博士,经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外在表现形式。自两汉至清代,经学薪火相传,形成了悠深的传统。从具体的形态看,经学在其衍化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学派,各个学派的侧重往往彼此相异。但作为经学,它们又总是有共同的的特点。经学的共同特征首先在于,它一开始便预设了一套真理系统,这种真理系统也就是经典所内含的义理。对经学来说,经典中的义理,是超越时空的普遍真理,这种义理只能加以领会和接受,而不能怀疑和批评;清代的王鸣盛曾言简意赅地概括了这一点:"治经则断不敢驳经。"与之相应,经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不外乎对经学义理的注释、疏解,亦即对已有真理的阐发。
从经典的义理即绝对真理这一预设出发,五经在是非之辩中往往获得了独特的地位。学术上的争论、日常的意见分歧,乃至治国实践中的治狱断案,最后往往都诉诸五经。董仲舒在西汉时已提出了以《春秋》决狱的主张,其前提即是作为经的《春秋》已穷尽了历史中的真理系统,因而可以用它来处理和应付现实中的各种案例。学术上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同样通过引经据典的形式展开,并最终折衷定夺于五经:经义在此已成为真理的化身。经学对"真"的这种理解,明显地具有独断的性质:"真"似乎仅仅表现为一种不变的、既定的教条,它超越时空而永恒存在。儒家的经典在被赋予永真的性质之后,又进一步成为评判、权衡一切是非的最高准则。
"真"通过经学而形上化后,既展示为超越的文化力量,又构成了支配人们言行的至上权威。作为正统的意识形态,经学不仅趋向于独断的思维方式,而且内含着普遍的规范系统。这种规范系统或者取得名教这样较为浓重的政治形态,或者以天理的超验形式出现;不管其形式如何,规范都往往既被理解为实然(事实界的真实存在),又被规定为当然(价值领域的应当);从而,事实界的真,与价值界的应当常常合而为一。从名教看,早在汉代,董仲舒已将其本原归之于天,所谓"道之大原出于天",便表明了这一点;以天理而言,它是超验的存在,也是制约君臣、父子、夫妇等等伦常的普遍原则;作为万物的终极根据,天理同时被视为最真实的存在,这种"真",使其内含的规范之维在形式上也获得了某种现实性。从这一意义上看,"真"似乎又赋予"善"(价值领域的应当)以一种内在的力量。
作为最真实的存在,天道、理等亦被赋予了必然的性质:一切实然的根据本身总是具有存在的必然性。以天道、理等为形式的普遍规范,在获得"真"的品格的同时,同样也被赋予了某种必然的规定。事实上,从汉儒到宋儒,都一再地强调普遍规范的必然制约性。宋代的理学家常常在以天理为最真实的存在这一前提下,将当然与必然合而为一。以儒家的最一般行为准则"仁"而言,宋儒往往将其理解为"天所以命我而不可以不为之理",天之所命,表现了规范的超验根源,不可以不为,则突出了规范的必然性质。这种必然性,有时往往被赋予宿命的特征,理学家所谓"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便极为典型地表现了对规范宿命性的肯定。
从"真"(实然)与当然(普遍规范)的相融,到当然与必然的合一,最后由确认规范的必然性进而肯定规范的命定性,"真"越来越被赋予某种价值观的意蕴。"真"与价值观的这种交融,使普遍的规范似乎获得了本体论的根据,并相应地具有了某种合理性的形式。在规范具有真实根据的确信中,规范本身往往更容易被接受和认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传统的价值规范之所以对人们具有相当的约束力和广泛的范导作用,与规范具有真实性这一信念显然不无关系。然而,"真"在赋予规范以合理性的形式的同时,也使规范本身获得了与人相对的超验品格。宋明时期,作为"真"(实然)与善(当然)统一的理,往往成为一种凌驾于人之上的抑制力量,由此甚至导致了戴震所批评的"以理杀人"的历史现象。
总之,作为"是"的真既表现为认知意义上的真理,又指向价值观意义上的正当,前者主要展开于科学研究及人文研究的过程,并在清代朴学中取得了较为典型的形态;后者伴随着正统意识形态的建构,并具体化于经学的思维方式,又体现于规范系统与天道、天理的融合过程之中。在文化的这种演进过程中,"真"既展示了实证的意义(事实认知领域的真),又被赋予某种超验的形式;从而,"真"本身也相应地既呈现为事实领域的范导原则,又表现为价值领域的支配力量。
近代以来,"真"的以上二重维度依然以不同的方式得到了延续。尽管近代剧烈的社会变迁,救亡图存的历史需要,使为学术而学术之类的主张,很难得到普遍的认同,但得其"真"依然是人们追求的目标,并激励着人们为之而努力。从自然科学的探索,到人文学科的研究,求真往往构成了一种动力因。胡适在谈到国故研究时,便把"为真理而求真理"规定为基本的原则,并要求将狭隘的功利观念从其中剔除出去;傅斯年则将发掘真实的史料视为历史研究的主要任务。这种看法上承了清代朴学的传统,对近代文献的整理、史料的辨析等等,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这里,"真"的观念仍不失为文化的创造力量。
与事实领域的"真"相联系的,是价值领域的"真"。近代以来,不同立场和背景的人尽管对"真"或以"是"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真"理解各异,但"真"或"是"的权威性却仍得到了普遍的认同。观点对峙的各方,往往相互论证自己的"真"或"是",批评对方之"假"或"非"。从维新派与保守派、改良派与革命派之争,到中国革命中马克思主义与教条主义及经验主义的论战,辨别"真"或"是"总是构成了重要的论题。
如前所述,传统的经学在求"真"和求"是"的形式下,逐渐形成了以经典、经义为绝对真理的预设,而作为真理化身的经义又进而被规定为评判是非的最高准则。这种经学的思维方式在近代并没有完全终结。以20世纪革命阵营中的教条主义者而言,他们往往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不变的教条,将马克思主义奠基人的个别词句视为绝对真理,"文革"期间,甚而有"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之说。这种独断化的"真"、"是",既被运用为论证某种主张的手段,又常常衍化为禁锢和束缚人们思想的工具。20世纪的30年代,从莫斯科回来的王明,曾指责毛泽东所代表的"山沟"里的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在回到所谓"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要求下,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发展也往往被扼杀了。这里的"真",似乎已成为一种权威的符号,而这种符号又常常被用以抑制创造性的思考。
颇有意味的是,"真"既常常被权威化,并借用为禁锢、抑制人们思想的工具,也往往成为解构权威、冲破禁锢的手段;后者较为典型的一例,是20世纪70年代末真理标准的讨论。真理标准的这场讨论,以"文革"期间及"文革"之后独断论的盛行为其历史前提。"文革"时期,领袖人物的每一句话,都被视为真理,所谓"句句是真理",便表明了这一点。"真"似乎成为领袖的专利,而援引领袖的话,则取代了对事实之"真"的探索和研究,这种思维方式明显地受到了传统经学独断论的影响。"文革"之后的一段时间中,以领袖的个别词句为绝对真理,并以这种"真"和"是"压制创造性的变革,仍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以此为背景,真理标准的讨论,将主要的问题引向何者为"真"以及如何确定"真",而判断"真"的标准,则由经典或领袖的个别词句,转换为人的社会实践。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共识中,以领袖和经典的个别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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