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回归"真"的世界与对政治理想的执着相互交融,往往凝结为一种更普遍的精神力量。19世纪末,维新变法成为一种新的政治理想,相对于"从周"、"仁政"等传统的政治理想,作为近代政治理想的维新变法,其真实性已不仅仅被理解为历史中的存在:尽管它有时亦取得托古改制的形式,但就其实质而言,它在相当程度上已开始指向未来。然而,虽然对理想所以为真的理解有所不同,但对这种理想的具有真实的根据这一点,近代的志士却坚信不疑:对严复、梁启超等辈来说,近代的文化政治模式在近代西方已不断地由理想转化为现实,因而已经获得了真实的品格。正是这种确信,使维新志士面对种种阻力,甚至身处艰险之境,仍然为了实现变法的政治理想而奔走努力。谭嗣同在戊戌变法之后,以"我自横刀向天笑"凌云之志,从容赴义;这里既有为理想而献身的悲壮,也有真实的理想必然将成为现实的自信。
在20世纪的共产党人那里,政治理想与"真"的联系,同样构成了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当然,就具体的内涵而言,共产党人的理想与以往有着根本的不同,但以"真"为理想的题中应有之义,却同样得到了确认。夏明翰的著名诗句"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极为典型地表达了对理想之"真"的信念,同时也展示了这种信念所蕴含的强大力量。"主义"给人提供了理想,"真"既表明了"主义"的正确,也意味着理想以真实的存在为根据,而这二重意义上的"真",又通过人们的信念而转化内在的精神力量,并激励着人们为之而献身。在"只要主义真"的感召下,无数共产党人慷慨赴义,舍生忘死,以生命去实现真实的理想。在这里,对"真"的追求,已作为一种现实的创造力量,融入了中国近代革命的漫长历史。
三 生活世界中的"真"
除了真实之外,"真"的另一基本涵义是真诚。在较早的历史时期,"真"的若干涵义,往往是由"诚"来表示的。"诚"既有本体论上的实然之意,又指伦理学上的真诚,后者更多地与生活世界或人的日常存在相联系。
从人的日常存在的层面看,真或真诚首先涉及内在的德性和具体的人格。中国人对德性及人格很早就予以较多的关注,儒家提出成人(成就理想人格)的学说,这种理想人格既包含知情意等多重规定,又以实有诸己(自我真正具有)为特点。孔子区分了为人与为己,为人即为了获得他人的赞誉而刻意矫饰,其结果往往流于虚伪;为己则是培养真诚的的德性,造就一个真实的自我。孟子强调"有诸己之谓信",信与诚相通,有诸己则是真实地具有某种德性。四书之一的《中庸》进而将"诚"视为核心的范畴,以诚为人格的基本规定。儒家的另一经典《大学》同样提出了"诚"的要求,把诚意规定为修身的基本环节。与德性培养相联系的"诚",首先意味着将道德规范内化于主体,使之成为主体真实的品格。在"诚"的要求下,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达到真实的德性、真诚的人格,成为人们孜孜以求的目标。
从培养真实的德性这一前提出发,后来的思想家(如王阳明)进而提出寻找"真吾"(真我),并把良知视为真我的具体内容。在良知这种真我的统摄下,自我在行为中往往好善犹如好好色:喜欢美丽的颜色,是未经任何矫饰的真实情感的流露;一旦对善的向往如同好好色,那么,道德行为的真诚性就获得了内在的根据。行为的善来自真实的德性和人格,因而惟有德性和人格的"真",才能担保行为的善,这是中国人的基本观念,从孔子到宋明理学家,都反复地强调了这一点。与之相联系的是,在日常的存在这一层面,贬斥伪善、崇尚真诚,成为一种普遍的价值观念,而伪君子、伪道学作为真诚人格的对立面,则常常为人所不齿。
人格的真诚同样也构成了道家的追求。道家往往将理想的人格称为"真人",如庄子便把老子视为"真人"。尽管道家所说的"真"与儒家所理解的"诚"涵义并不完全相同,而且,"真人"云云,后来往往被道教作了神秘的解释,并被引向超自然的人格,但是,人格之"真",确乎构成了道家的理想之境。当然,在道家那里,这种"真"总是与自然的原则联系在一起,回归自然与回归"真"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儒家所说的真或诚,常常含有道德的意味,"诚"首先是指德性的真实性;道家所说的"真",则更多地与天性相联系,从人格的角度看,走向"真",同时便意味着回归天性(自然),所谓"法天贵真"(《庄子·渔父》),便表明了这一点:"法天"表征着顺乎自然,"贵真"则蕴含着人格的追求,二者的统一,使归"真"指向了自然的认同。
在道家那里,人格上的"真"伪之辩,往往与天人关系相关联:与真和天性(自然)的联系相对应,伪常常意味着人为。正是从法天贵真的主张出发,庄子要求"无以人灭天",亦即反对以人为的规范戕贼人的天性。对"真"的这种理解,与儒家显然有所不同。儒家要求以道德规范塑造人,并把人格的真诚与普遍规范的内化联系起来,无疑注意到了作为价值观念的"真"所包含的社会伦理内涵,但是,把"真"仅仅理解为对某种社会规范的接受和认同,并以此抑制人的天性,也往往容易导致人格的异化,后来理学家将纯乎天理、无任何人欲的所谓"醇儒"规定为理想的人格,确实多少表现出人格异化的趋向。相对于此,道家把回归"真"与反对泯灭天性联系起来,显然有其独特的意义。
与儒家之"诚"的原则一样,道家"法天贵真"的观念在历史上也产生了现实的影响。中国的知识分子在政治上得志之时,往往以儒家的"诚"自律,而在失意之后,则每每认同道家的"真"。魏晋时期,道家的哲学一度复兴,接受道家的人格理想也往往成一时之风气,所谓"魏晋风度",便包含了道家的人格追求。嵇康认为正统儒家的名教"非养真之要术",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他所追求的所谓"养真"、"任自然",也就是顺乎天性(自然),不事矫饰,这里不难看到道家人格理想的印记,而嵇康以及他同时代的阮籍等,其为人行事,也正体现了这种"真"的原则。类似嵇康、阮籍等的人格追求,当然不限于魏晋时期,事实上,这一类的观念和人物在不同时期中都相当程度地存在。
人格总是外化于行为过程之中,人格的"诚"和"真"亦相应地体现为行为的真。中国的语言有"真率"或"率真"等词,主要表示为人处事直率本真,无矫揉造作、虚伪矫饰之态。这种行为方式当然与人的个性特点相关,但它显然又并非仅仅是一种个人性格的流露,而是与价值观念等相联系,对不同价值原则的认同,往往使行为的真具有不同的特点。以儒家的"真"或"诚"为原则,行为的"真"更多地表现为内在道德意识的真实流露,其言行举止,无不出自内在的良知。这种行为既不同于外在的"为人",因为它不是为了获得他人的赞誉而刻意去做,也有别于努力而为之,其行为往往自然而成。儒家很早就把"诚"与有意而为、勉力而行区分开来,认为达到了"诚",便意味着"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所谓不思不为,并不是放弃一切理性的思考和努力,而是指超越了对规范的勉强服从,达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这一意义上的"真"或"诚",确已近乎自然。在行为的这一层面,"真"的范导意义在于:要求人们由人为的勉然,走向自然的率真。
相对于儒家,道家所追求的"真率"或"率真",更多地带有直行其道的意义。不思而得,不勉而中,是普遍的道德规范融合于主体意识,并进而化为其内在的精神境界,从而,其行为可以自然中道,无需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