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观念的quot;真quot;及其历史意蕴(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为绝对真理的独断论开始被解构,而面向实际的创造性思考则获得了内在的根据。不难看出,整个问题仍然围绕着"真"而展开,而追求"真"、从独断的"真"返归实践中的"真",则构成了解放思想、冲破禁锢的历史序曲。在这里,"真"这个关键词中所蕴含的观念,再一次显示了其深沉的文化力量。



二 体现于政治理念中的"真"

  是非之辩主要从事实认知与价值评价的层面,展示了"真"的内在意蕴和力量。与之相联系的,是政治领域的"真"。如前所述,"真"本身既与假相对而指向认识的正确性,又作为妄的否定而涉及真实的存在,这二重涵义在政治领域中获得了其独特的表现形态。
  从先秦开始,中国人便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勾画了种种的政治理想。理想作为与现实相对者,本来是一种指向未来的观念形态的存在,但在中国人那里,政治理想却常常与过去的历史联系在一起,并被理解为一种历史上的真实存在。对政治理想真实性的这种信念,又成为现实政治活动的激励力量。
  孔子在这方面提供了典型的一例。孔子一身而兼数重角色:他既是哲学家、教育家,又是政治活动家。作为政治家,孔子将周代礼制视为理想的政治制度,所谓"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便表明了这一政治立场。周代的礼制,早已出现于历史过程中,作为历史中的存在,它无疑具有历史的真实性。孔子很强调这种历史的真实性,他曾回顾了夏、殷的政治制度,但因其缺乏充分的事实根据而无法作出确定的判断。孔子要求多闻阙疑,也表现了对历史真实性的注重。对孔子来说,周代礼制作为完美的社会政治制度,一方面合乎其政治的理念,另一方面,又具有历史的真实性,正是这二重品格,使之获得了理想的形态。孔子一再强调他所处的现实与理想的周代礼制之间的距离,要求恢复周礼,回到周代的政治制度。这无疑是一种理想的追求,但这种追求同时又表现为回归历史中的真实存在。
  理想的真实性之维,赋予现实的政治实践以内在的动力。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孔子在春秋末年遑遑栖栖,颠簸奔走于列国,其间经受了种种的困厄和磨难:诸侯的冷遇,权臣的谗害,匡人的围困,隐士的奚落,等等。但不管遇到何种挫折,孔子都不为所屈,始终保持人能弘道的高度自信。是什么力量使孔子如此百折不挠?除了其他因素之外,对其政治理想真实性的信念,显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在孔子看来,作为理想政治形态的周代礼制,并不是观念中的虚构,而是历史中的真实存在;正是这种真实性,吸引着他为之而不懈努力。不妨说,对理想之"真"的信念,构成了内在的精神支柱和力量,而后者在现实的践中往往又进而化为强大的政治热忱。
  政治理想与"真"的联系,以及这种联系对政治实践的激励作用,在中国文化的历史演进中具有普遍性。孔子之后,孟子便几乎重演了孔子演过的历史剧。当然,在政治理想的内涵上,孟子的理解与孔子有所不同:他不再以恢复周礼为自己的历史使命,而是将实现仁政作为政治理想。尽管其政治理想事实上已折射了新的时代特征,但在规定仁政的具体内容时,孟子又将其与殷周时代的井田制等联系起来,亦即赋予仁政以历史的真实性。与之相联系的是"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的历史预设:相应于圣王的周而复始,是历史过程中政治结构的不断重现。仁政理想与历史之"真"的这种联系,使孟子进而形成了"舍我其谁"的政治自信,而他以"后车数十,从者数百"奔走于各国,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自信。
  类似的现象也存在于儒家之外的其他学派和人物之中。以道家而言,其政治理想的具体内容与儒家无疑颇相径庭,但在肯定这种理想与历史之"真"这一点上,与孔子和孟子又有相通之处。老子以小国寡民为理想的社会形态,这是一种以自然为原则的前文明的社会,它与奠基于仁义礼制的文明化社会形成了对照。在老子看来,仁义礼制等文明的形态,是对自然原则的偏离,而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则以自然为原则,它较仁义礼制的文明社会具有更为本原的特点:所谓"大道废,有仁义",便表明了这一点。不难看到,这里同样蕴含着小国寡民理想具有历史真实性的信念:在仁义礼制出现以前,以自然为原则的小国寡民社会形态已是一种实然;换言之,理想的完美性与理想之"真"在老子那里融合为一。同样,在庄子那里,理想的所谓"至德之世",也被理解为较文明社会更本真的存在,而理想社会的这种"真",又构成了其批评当时各种社会现象的出发点。
  政治理想与历史中真实存在的合一,贯穿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演进过程。理想在过去--理想是历史中的真实存在,似乎构成了中国人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在理想应当奠基于"真"的信念下,一方面,理想因其以"真"为基础而获得了深沉的力量,并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和认同;另一方面,实现理想的社会变革,往往取得了托古改制的形式,从孔子的恢复周礼,到康有为以《孔子改制考》为变法的根据,无不表明了这一点。以历史和理想的沟通为中介,"真"展示了它在政治文化中的制约作用。
从政治实践的操作层面看,"真"又作为规范性的观念,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中国历史上曾出现了不少有作为的君主和为政清廉的官吏,这些君主和官吏常常被称为"明君"和"清官"。君主的所谓"明",包括全面地听取不同意见,知贤识能、任人得当,把握全局,正确决策,等等;官吏的"清",既是廉洁不贪,又指办事明正。在治国经世的实践领域中,"明"、"清",都包含着尊重事实、求真求是的向度。以君主之"明"而言,兼听各方意见,意味着全面地考察对象的真实状况;任人唯贤,以了解被任用者的"真"德性、"真"才干为前提;正确的决策,则以真实地把握全局的各个方面为出发点。以官吏之"清"或"正"而言,揭示事实真相,秉公执法,往往构成了其中重要的方面;在断狱办案中,平反错案、冤案,便具体表现为一个弄清事实"真"相、由不真实("假")回归真实的过程,历史上为人传颂的"青天"或"清官",其特点之一即在于不为假象所惑,勇于面对真实。
  中国政治文化在其历史演进中,曾形成了一种明正清廉传统;对"真"的以上追求,无疑有助于这种传统的形成。在求真的形式下实现政治的清明,这一传统在近代同样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文革"以后,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前后相继、彼此呼应的,便是冤、假、错案的大规模平反,尽管它已超越了个别的"青天"或清官行为,而表现为更深刻的政治运动,但在回归历史的真实这一点上,却与以上的政治文化传统存在历史的理系。如果说,真理标准的讨论主要在观念的层面(指导思想上)确认了求真的原则,那么,冤、假、错案的平反,则在政治实践的领域中,具体地贯彻了这一原则。
  面向真实、回归真实不仅被理解为一种为政的原则,而且往往在另一意义上成为内在的政治品格。相对于其他领域,政治实践中坚持"真"的原则往往更为困难:对个人而言,讲真话常常要付出相当的代价。然而,也正是这一特点,使中国的政治文化形成了另一传统,即坚持真理,不畏权势。历史上,曾出现了不少敢于面对事实,秉公直言的志士,他们或者为了匡正君主的过失而抗疏强谏,或者为了维护政治的清明而弹劾权臣,或者为了伸张正义而力拒谗言,很多人往往因此而被解职、上刑、下狱、乃至处以极刑。然而,尽管知道讲真话会带来以上这些灾难性的后果,但对"真"的执着,却使历史上的仁人志士仍然不懈地去敞开真实的世界。
  讲真话,敢直言意义上的"真",既是如实地反映事实的真相,又指表达自己真实的思想和意愿;前者涉及外部世界,后者则关乎自我的内在世界。李贽曾提出童心说,而童心的特点即在于"绝假纯真",在此意义上,童心又被称为"真心"。真心即自我真实的精神世界,从回归真心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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