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达对形而上学本原观的解构及其伦理意义(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如在人类制造领域中所经验到的那样,而是提供一种原则和基础。与它相对的也不再是一个时间性的变易过程,而是一个等级秩序:principium现在的主要任务不是说明一个变易是如何发生并向何发生,而是说明一个秩序如何可能。 

这种变化如何可能?arche如何可能从一个肇始的动力、目的变成了一个静止的原则?这也许是因为,人们经验arche的领域已发生根本的转换了:如果说在古希腊尤其是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人们主要是在人类制造活动的领域中来经验arche;那么在中世纪——这里首先是中世纪——人们则主要是在一个已经被创造出来的世界的等级秩序中来经验arche。这是一个有着鲜明等级秩序的被造世界。秩序如何可能?秩序来自原则:持久的原则制造了秩序,[27]而且统治着秩序。在古希腊那里,arche是变易的原因;而在中世纪这里,principium(原则)则是秩序的原因。“Arche—变易”模式被“principium—秩序”模式取代了。在这个“原则-秩序”模式中,时间被遗忘了,生动的变易过程凝动了,Arche中的肇始、发端的含义也为统治、主宰含义所取代了。Arche纯粹成了一个国王、一个统治者。“为了把思辨的目光凝固于作为纯粹的regnat、作为由一个‘国王’所拥有的支配与统治的本原(origin)上,它(中世纪的本原理解——引者)丧失了把本原视为开始、视为诞生事件的洞见”。[28] 

到近代,自笛卡儿与莱布尼兹之后,arche依然被理解为原则,但是,它已不再是一个秩序的原则,而是一个论证的(argument)的原则:“原则就是一个论证的起点、本原。”[29]因为对于一个近代的理性主义者来说,“具有优先性的领域”既不是人类的制造活动,也不是那个秩序井然的被造世界,而“是命题与它们的合法性的领域。”[30]于是在莱布尼兹看来,本原(origin)就是一个陈述(a statement),一个表达在语词中的法则,一个断言,莱布尼兹称之为“公理”。“公理”源自何处?最终是由心灵设置:“原则是由心灵设置的某种东西。”[31]于是人,而不是中世纪的“神圣实体”——上帝,在近代成了最后的原则。至此,从古希腊以来,人们在经历了到自然中、到上帝那里寻找最终的arche之后,最后终于回到人自身这里来寻找arche。“人是最后一个起源的领域,是最后的可能的本源领域(Ursprungsfeld)”,于是至此,从自然到上帝,再从上帝到人,形而上学的所有资源都被穷尽了。[32]当然,这里的人,充当着最后原则的人,并不是一个经验的人,而是一个先验自我。先验自我通过它的反思行为,通过它的意识,把它自身构造为客观存在的最终的原则和本原。[33]这样一个先验自我,从笛卡儿、莱布尼兹开始,经过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康德,一直到二十世纪的胡塞尔,最终由一个逻辑证明的原则,演变成了一个存在论的原则:一切存在者最终都是作为意向行为的相关项而被作为构造活动的知觉和意向性行为构造起来。这样一种立足于先验自我的主体性原则,最终成了整个近代的时代原则。 

至此,古典形而上学对最终arche的寻找终于走完了它应走以及能走的历程。 



  V.没有他者与未来的本原 



arche,从作为肇始与统治相结合的本原,到作为原因的本原,再到作为原则的本原——在这一历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它的最源初的肇始、发端的意义越来越弱,而它的主宰、统治、支配的意义则越来越强。于是,它之由肇始而逐渐成为原因以及最终成为原则的历史,也就是它逐渐变为原则进行统治、支配的历史。而作为制造秩序并对世-界(时间-空间)进行宰制、支配的原则,本原在这一历程中也就逐渐获得了这样一些基本特征: 

首先,作为原则的本原,arche自身超出时间之外,永恒在场,无生无灭。柏拉图的理念如是,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因亦如是,后世一切本原几乎都如是。比如在亚氏那里,arche作为第一因,被理解为纯粹的在场,它同时既是本原又是目的,一切变易、生成都由它肇始并向它而去,而它自身却作为纯形式不生不灭永恒在场。及至中世纪乃至近代,作为原则的本原,无论是以神圣实体(上帝)之名,还是以先验自我之名,其自身都超出时间之外并统治一切。乃至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也不例外,虽然它的完满实现必须要通过进入时间、进入历史,但这其实只不过是一种“重演”,因为在这之“前”它“早”以以概念的形式在理念中、在思维王国中实现自身。这样一种超时间的原则/本原,由于它的永恒在场,它便把一切时间都预先锁闭于它自身,收拢于它自身,如同如来佛的手掌,而时间不过是在它之中跳跃的悟空。于是,这种作为原则的本原,就成了一种没有未来的本原,没有那种作为绝对未来因而不能回溯到现在的未来的本原。 

其次,作为原则的本原,它唯我独尊,排斥异己,排斥他者,永远维持自身同一。无论是作为神圣实体的上帝,还是作为先验自我,还是作为绝对精神,原则、至高神都只能是一个。“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34]——这不仅是犹太教的基本教义,也是整个西方思想的基本教义。它的哲学表达就是:除我这个原则/本原外,你不能有其他原则/本原。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唯一神的信条。总是寻找唯一的神,唯一的原则/本原。甚至重点还不在这寻找,而在这寻找之前的对唯一原则的信念本身。正是由于对这唯一的原则/本原的信念,西方人才能把世界理解为一个“整体”——勒维纳斯后来极力要解构、要打破的整体。这是一个封闭的整体,没有他者、也不能容忍他者的整体,任何他者、异者都要必须被同化、吸收进这个整体之中。因为这个整体在其本原处、本原处、原则处、根据处,一句话,在其arche处,就是唯一的,就不能容忍他异、差异的存在,就不能容忍有通往他者和外部的开口。 

最后,这个作为原则/本原的arche,总已经是一个现成化的arche。它自身的发生、生成,它自身之如何可能,自亚里士多德甚至从柏拉图以来就一直没有得到追问,被追问的始终是它究竟是什么。从柏拉图的理念到亚里士多德的作为纯形式、纯粹在场的神,到中世纪的神圣实体,一直到近代的作为先验自我的主体,所有这些曾经的原则/本原都只是一些现成化的“什么”,用海德格尔的话说,都只是一些存在者。 

但是正是这样一些现成化的“存在者”,却成了最终的、最后的、最高的原则,乃至“原则的原则”。这个最高原则亘古不变,统治一切。它是衡量一切善恶、是非、美丑、进步反动、对错的最后的准绳。即使到今天,人们仍在寻找这最后的诸原则的原则,在各个领域里:政治、伦理、经济、宗教等等。人们到处在寻找着所谓的“金科玉律”(伦理学里的所谓“金规则”),所谓的“普世原理”。人们争相宣称自己发现了这最后的原则,并因此以自己为正义的化身、真理的化身。但是,并没有人怀疑这个原则本身究竟是否真的现成存在。于是,人的不断出离自身、绽出自身的生存、不断当下涌现着、缘起着的活生生的生存,那不可主题化、不可现成化的生存,乃至涌现着、缘起着、源起着的(ursprunglich)的世界,在最后竟都被一个现成的存在者——某一个作为原则/本原的arche——主宰着、统治着,衡量着、判断着。于是生活、生存、世界、时间,从根本上就被封闭了、窒息了,未来因此在本原处就已被封死了,他者从起点上就被抹去了。这是一种没有绝对未来意义上之未来的生活-世界。这种在本原处对未来和不可同化的他者的抹消,是一种本源的暴力,原暴力。宗教裁判所对异端的火刑,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都是要从根本上、从起点上、从本原上抹消作为绝对他异性的他者,以维护一个唯一的、纯粹的本原-源头-根据-原则。 

    现在让我们回到德里达,看德里达如何解构这种传统的本原形而上学或传统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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