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由到选择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一
在所有的学科中,美学最接近人之为人的核心——自由。而一种美学的进步,也往往与对于自由之为自由的理解的进一步的深入密切相关。生命美学的出现也恰恰与对于自由之为自由的理解的进一步的深入密切相关。
在《诗与思的对话》(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中,我已经指出:人类生命活动面对的根本问题是自由的实现,然而,自由的实现又可以分为自由的基础、手段(前提)的实现与自由的目的(内涵)的实现。因此,人类生命活动也相应地分解为实践活动、理论活动与审美活动来与之相对应。也因此,对自由之为自由的理解也就包含着两个必不可少的层面:其一,自由意味着什么?其二,自由的基础、手段尤其是自由的目的意味着什么?准确地理解这样两个必不可少的层面,对于美学来说,无疑至关重要。而在此之前美学的失误以及生命美学的应运而生,也都显然与对于这样两个必不可少的层面的准确理解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
就第一个层面而言,要回答的是:自由意味着什么?对此的回答,可谓多种多样,不过其中又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片面地从自由的必然性、客观性的角度去回答,其二是片面地从主观性、超越性的角度去回答。就第二个层面而言,要回答的是:自由的基础、手段尤其是自由的目的意味着什么?对此的回答,却又几乎是一片空白。显然,如何理解这样两个必不可少的层面,对于美学而言是极为重要的。而在此之前美学的失误恰恰在于,在上述第一个层面,我们作出的只是片面的回答;在第二个层面,我们又根本没有作出任何回答。结果,在回答何谓自由之时,我们往往片面地把自由与主观性、超越性或者必然性、客观性等同起来,在回答自由与审美活动的关系时,我们又往往把审美活动的实现与自由的实现完全对应起来。例如,西方传统美学与中国现当代美学就往往片面地把自由与必然性、客观性等同起来,中国传统美学与西方现当代美学则往往片面地把自由与主观性、超越性等同起来。毋庸讳言,一切的失误都是缘此而生。
我们的思考不妨就从对于自由的理解的第一个层面开始。
自由意味着什么?在西方传统美学与中国现当代美学看来,自由就是对于客观的必然性的认识、把握,例如,实践美学的代表人物李泽厚就认为:“从主体性实践哲学看,自由是由于对必然的支配使人具有普遍形式的力量。”“符合或掌握了客观规律”就意味着自由(1)。在中国传统美学与西方现当代美学,自由则根本与客观的必然性无关,它意味着人之为人的主观超越本性,例如,中国的庄子所宣称的“逍遥”就意味着这样对于一种人之为人的主观超越本性的强调。遗憾的是,不论前者亦或后者,都失之于片面。
在我看来,关于自由的两种不同理解,是以在人类生命活动中普遍存在着的决定性与非决定性的抽象对立为基础的,也深刻地渊源于人类关于在人类生命活动中普遍存在着的决定性与非决定性的思考。一般而言,在关于决定性的思考中发展了人类关于自由的基础、手段的看法,在关于非决定性的思考中发展了人类关于自由的目的的看法。
具体来说,在文明社会之初,在一个简单的尚未获得充分发展的封闭社会、线性系统之中,决定性往往会更多地被予以关注,也往往会被更多地予以强调。在西方,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逻各斯”,应该说是对于决定性的最早的认识。在此之后,霍布斯、斯宾诺莎、莱布尼茨、伏尔泰、拉美特利、霍尔巴赫、孟德斯鸠、爱尔维修、拉普拉斯等西方的思想家所强调的,仍旧是决定性的一面以及对于必然性的把握。例如莱布尼茨就认为:“没有任何事物发生时不具备充足理由”,拉美特利也形象地宣布:“人是机器”,拉普拉斯式干脆推出著名的所谓宇宙公式,认为只要给初始条件和临界条件插入整套的特定数值,就可以得到一本世界历书。这个拉普拉斯式的全知精灵使得人类的命运都过去到未来都一览无余。于是,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一切都是确定的,一切也都是被决定的,一切还都是可以预测、可以重复的。
历史的看,人类关于决定性的思考也并非一无是处。它意味着人类寻找决定性的一种努力。何况,发现了决定性,无论如何都应该说是人类理性的功劳。而在一个简单的尚未获得充分发展的封闭社会、线性系统之中,对于决定性的强调更有其重大意义。因为身处其中,只有驯顺服从才是唯一可能的态度,这样,人类就必须通过对于决定性的把握,找到一个无源之水、无本之本,才能确定自己的行为的合理性,也才会有安全感、信任感。换言之,身处其中,人类必须以这样一种假定作为基础: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否则,就一天都过不下去。这正如法国社会学家莱维-布鲁尔所说:“这种智慧的安全感是如此深地扎根于我们之中,以致我们从来也看不到它怎么可能被动摇。即使我们假设我们可能观察到某种看上去十分神秘的现象,我们也还是继续相信我们的无知只不过是暂时的,这现象肯定服从因果关系的总规律,这现象发生的原因迟早会被确定。我们周围的自然界是有序的和有理性的,恰如人类的思维一样。我们每天的活动便隐含着对自然规律普适性的完全信赖。”(2)
不过,这一关于决定性的思考显然也有其失误之处。它所造就的,是一种铁的必然性,一种一对一的自由(所以说,实际上是不自由)。一切都在必然性的因果链控制之中,人类对于一切都无法控制,然而也正是因此,既然人类对于一切都无法控制,所以人类所做的一切也就毫无意义。发现了决定性的一面,当然是人类理性的一大功劳,但是其结果却反而证明了理性的毫无贡献。因为决定性的无处不在与决定性的无处可在,都是人类所无法忍受的。就更不要说,对于决定性的驯从,使得生活变得索然无味,不要说人类为之承受着种种的重负,不可或缺的精神自由也被洗掠一空。
在关于决定性的思考中发展人类关于自由的基础、手段的看法,有其特定的思维特征与思维方式。就前者来看,往往与空间地看问题有关。以希腊思想为例,它以原子作为物质的“始原”。这原子的存在就是空间的,因此也是自足的、有限的、三维的、中断的。而时间则往往是这一思维特征的致命克星,所以在其中并不存在时间的位置,相反却到处可见对于时间的否定、方向的否定。芝诺悖论之所以会对希腊思想造成一次震撼,原因在此。希腊思想之所以最恐惧“无限”,西方之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中都一直没有能够跨越“无限”这一高峰(以微积分为标志),甚至一直都没有想象到“无限”的存在,原因也在此。而西方的数学一直就只接受有理数,却坚决拒绝无理数,以致于西方的最早的三次数学危机竟然都是源于对于有理数的挑战(一次是无理数的发现,一次是无穷小的发现,还有一次是集合论悖论的发现),原因还是在此。而这种空间地看问题的特征必然使得人们去刻意寻找一种空间的东西以寻求世界的统一,诸如水、原子、物质,直到上帝。甚至,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人们还不得不求助于“逻各斯”、推理、演绎、理论体系,从而把对象变成一幅封闭、静止的图象,结果,思维不再是针对对象,而是针对自身。空间地看问题,看到的不是对象是什么,而是当自己看对象之时,对象可能会是什么。这样,变化万千的大千世界就会悄然隐去,被规律、本质、必然等公理所取代。在关于决定性的思考中发展了人类关于自由的基础、手段的看法,也就是必然的。
就后者来看,则往往与固执地认定一切存在、变化、发展都是有原因的这样一种理性主义思考问题的前提有关。在文明社会之初,在一个简单的尚未获得充分发展的封闭社会、线性系统之中,观察到的大多都是一些简单事物,在那里因素的结合方式往往只有一种,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关系也往往具有确定性,因此难
在所有的学科中,美学最接近人之为人的核心——自由。而一种美学的进步,也往往与对于自由之为自由的理解的进一步的深入密切相关。生命美学的出现也恰恰与对于自由之为自由的理解的进一步的深入密切相关。
在《诗与思的对话》(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中,我已经指出:人类生命活动面对的根本问题是自由的实现,然而,自由的实现又可以分为自由的基础、手段(前提)的实现与自由的目的(内涵)的实现。因此,人类生命活动也相应地分解为实践活动、理论活动与审美活动来与之相对应。也因此,对自由之为自由的理解也就包含着两个必不可少的层面:其一,自由意味着什么?其二,自由的基础、手段尤其是自由的目的意味着什么?准确地理解这样两个必不可少的层面,对于美学来说,无疑至关重要。而在此之前美学的失误以及生命美学的应运而生,也都显然与对于这样两个必不可少的层面的准确理解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
就第一个层面而言,要回答的是:自由意味着什么?对此的回答,可谓多种多样,不过其中又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片面地从自由的必然性、客观性的角度去回答,其二是片面地从主观性、超越性的角度去回答。就第二个层面而言,要回答的是:自由的基础、手段尤其是自由的目的意味着什么?对此的回答,却又几乎是一片空白。显然,如何理解这样两个必不可少的层面,对于美学而言是极为重要的。而在此之前美学的失误恰恰在于,在上述第一个层面,我们作出的只是片面的回答;在第二个层面,我们又根本没有作出任何回答。结果,在回答何谓自由之时,我们往往片面地把自由与主观性、超越性或者必然性、客观性等同起来,在回答自由与审美活动的关系时,我们又往往把审美活动的实现与自由的实现完全对应起来。例如,西方传统美学与中国现当代美学就往往片面地把自由与必然性、客观性等同起来,中国传统美学与西方现当代美学则往往片面地把自由与主观性、超越性等同起来。毋庸讳言,一切的失误都是缘此而生。
我们的思考不妨就从对于自由的理解的第一个层面开始。
自由意味着什么?在西方传统美学与中国现当代美学看来,自由就是对于客观的必然性的认识、把握,例如,实践美学的代表人物李泽厚就认为:“从主体性实践哲学看,自由是由于对必然的支配使人具有普遍形式的力量。”“符合或掌握了客观规律”就意味着自由(1)。在中国传统美学与西方现当代美学,自由则根本与客观的必然性无关,它意味着人之为人的主观超越本性,例如,中国的庄子所宣称的“逍遥”就意味着这样对于一种人之为人的主观超越本性的强调。遗憾的是,不论前者亦或后者,都失之于片面。
在我看来,关于自由的两种不同理解,是以在人类生命活动中普遍存在着的决定性与非决定性的抽象对立为基础的,也深刻地渊源于人类关于在人类生命活动中普遍存在着的决定性与非决定性的思考。一般而言,在关于决定性的思考中发展了人类关于自由的基础、手段的看法,在关于非决定性的思考中发展了人类关于自由的目的的看法。
具体来说,在文明社会之初,在一个简单的尚未获得充分发展的封闭社会、线性系统之中,决定性往往会更多地被予以关注,也往往会被更多地予以强调。在西方,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逻各斯”,应该说是对于决定性的最早的认识。在此之后,霍布斯、斯宾诺莎、莱布尼茨、伏尔泰、拉美特利、霍尔巴赫、孟德斯鸠、爱尔维修、拉普拉斯等西方的思想家所强调的,仍旧是决定性的一面以及对于必然性的把握。例如莱布尼茨就认为:“没有任何事物发生时不具备充足理由”,拉美特利也形象地宣布:“人是机器”,拉普拉斯式干脆推出著名的所谓宇宙公式,认为只要给初始条件和临界条件插入整套的特定数值,就可以得到一本世界历书。这个拉普拉斯式的全知精灵使得人类的命运都过去到未来都一览无余。于是,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一切都是确定的,一切也都是被决定的,一切还都是可以预测、可以重复的。
历史的看,人类关于决定性的思考也并非一无是处。它意味着人类寻找决定性的一种努力。何况,发现了决定性,无论如何都应该说是人类理性的功劳。而在一个简单的尚未获得充分发展的封闭社会、线性系统之中,对于决定性的强调更有其重大意义。因为身处其中,只有驯顺服从才是唯一可能的态度,这样,人类就必须通过对于决定性的把握,找到一个无源之水、无本之本,才能确定自己的行为的合理性,也才会有安全感、信任感。换言之,身处其中,人类必须以这样一种假定作为基础: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否则,就一天都过不下去。这正如法国社会学家莱维-布鲁尔所说:“这种智慧的安全感是如此深地扎根于我们之中,以致我们从来也看不到它怎么可能被动摇。即使我们假设我们可能观察到某种看上去十分神秘的现象,我们也还是继续相信我们的无知只不过是暂时的,这现象肯定服从因果关系的总规律,这现象发生的原因迟早会被确定。我们周围的自然界是有序的和有理性的,恰如人类的思维一样。我们每天的活动便隐含着对自然规律普适性的完全信赖。”(2)
不过,这一关于决定性的思考显然也有其失误之处。它所造就的,是一种铁的必然性,一种一对一的自由(所以说,实际上是不自由)。一切都在必然性的因果链控制之中,人类对于一切都无法控制,然而也正是因此,既然人类对于一切都无法控制,所以人类所做的一切也就毫无意义。发现了决定性的一面,当然是人类理性的一大功劳,但是其结果却反而证明了理性的毫无贡献。因为决定性的无处不在与决定性的无处可在,都是人类所无法忍受的。就更不要说,对于决定性的驯从,使得生活变得索然无味,不要说人类为之承受着种种的重负,不可或缺的精神自由也被洗掠一空。
在关于决定性的思考中发展人类关于自由的基础、手段的看法,有其特定的思维特征与思维方式。就前者来看,往往与空间地看问题有关。以希腊思想为例,它以原子作为物质的“始原”。这原子的存在就是空间的,因此也是自足的、有限的、三维的、中断的。而时间则往往是这一思维特征的致命克星,所以在其中并不存在时间的位置,相反却到处可见对于时间的否定、方向的否定。芝诺悖论之所以会对希腊思想造成一次震撼,原因在此。希腊思想之所以最恐惧“无限”,西方之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中都一直没有能够跨越“无限”这一高峰(以微积分为标志),甚至一直都没有想象到“无限”的存在,原因也在此。而西方的数学一直就只接受有理数,却坚决拒绝无理数,以致于西方的最早的三次数学危机竟然都是源于对于有理数的挑战(一次是无理数的发现,一次是无穷小的发现,还有一次是集合论悖论的发现),原因还是在此。而这种空间地看问题的特征必然使得人们去刻意寻找一种空间的东西以寻求世界的统一,诸如水、原子、物质,直到上帝。甚至,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人们还不得不求助于“逻各斯”、推理、演绎、理论体系,从而把对象变成一幅封闭、静止的图象,结果,思维不再是针对对象,而是针对自身。空间地看问题,看到的不是对象是什么,而是当自己看对象之时,对象可能会是什么。这样,变化万千的大千世界就会悄然隐去,被规律、本质、必然等公理所取代。在关于决定性的思考中发展了人类关于自由的基础、手段的看法,也就是必然的。
就后者来看,则往往与固执地认定一切存在、变化、发展都是有原因的这样一种理性主义思考问题的前提有关。在文明社会之初,在一个简单的尚未获得充分发展的封闭社会、线性系统之中,观察到的大多都是一些简单事物,在那里因素的结合方式往往只有一种,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关系也往往具有确定性,因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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