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由到选择(7)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确的答案只能是后者。在生命美学看来,将导致审美活动出现的原因先入为主地归结为某一对象,而不是实事求是地归结为审美活动的过程本身,是美学研究中的一个根本性的共同失误。须知,外在对象只能决定审美活动能否存在,但是却不能决定审美活动怎样存在。这类似于母亲能够决定孩子是否存在,但是一旦生下孩子,就无法继续决定他如何存在。在此,外在对象只是必要条件,而并非充分条件,“如果A不存在,B就不可能发生”,“如果A存在,B就不可能发生”,仅此而已。那么,为审美活动所必须的充分条件是什么呢?其一是对象的存在,其二是主体的相应的欣赏态度,其三是对象与主体之间的特定关系。由此可见,外在对象在审美活动中只是一个意向性的对象,这意向性对象在审美活动之前、之后都不复存在。例如博物馆中的艺术作品,在观众走出之后,那些作品尽管还存在于原处,但是“那时它再也不作为审美对象而存在,只作为东西而存在。如果人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它仅仅作为可能的审美对象而存在。” 所以,马克思才会说: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风景都无动于衷。这样看来,维特根斯坦说:在美学研究中,我们所不关心的就是因果联系,是完全有其深刻的道理在的。
从审美活动与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理想实现之间的深刻关联出发,不难发现,审美活动并非意在对于美的寻找、反映,而是意在生命自身的提升。它不是事实判断,而是价值判断,是对于生命活动自身的一种自由愉悦的揭示。因此,在审美活动中,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外在对象的评价本身。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早就强调:人相信世界本身充斥着美,他忘记了自己才是美的原因。杜夫海纳也指出:“美的客体在这里可以说只是产生愉快的机会,愉快的原因存在于我们自身。” 怀特海同样认为:“诗人们都把事情看错了。他们的抒情诗不应当对着自然写,而要对着自己写。他们应当把这些诗变成对人类超绝的心灵的歌颂。因为自然界是枯燥无味的,既没有声音,也没有香气,也没有颜色,只有质料在毫无意义地和永远不停地互相撞击着。” 颇具意味的是,朱光潜曾经介绍说:有人将美学上的移情说比做生物学上的天演说,将立普斯比做美学界的达尔文,为什么会作出如此之高的评价?只有联想到西方美学传统往往错误地将审美活动理解为对于美的寻找、反映,才不难想象,当立普斯挺身而出并且大声疾呼:审美的目的,不是为了寻找外在的对象,而是为了创造出在外部或者内心中原来都并不存在的东西,不是为了获得某种知识,而是为了获得生命的内在感动,不是为了形象地认识世界,而是为了体验精神的自由享受,这实在是一场翻天覆地的巨变!而中国美学传统的看法,尤其值得我们关注。在中国美学,从来就没有把审美活动看作对于美的寻找、反映(庄子早就以“道无所不在”的提示来回答东郭子那个“道恶乎在”的愚蠢问题),而是看作生命自身的提升,中国古代美学早就指出:审美超越不应该是“适人之适”,也不应该是“自适之适”,而应该是“忘适之适”;不应该是“以系为适”,而应该是“以适为系”;不应该是“留意于物”,而应该是“寓意于物”;也不应该是“射之射”,而应该是“无射之射”。以后者为例,“射之射”是指满足于具体目标的实现,因而徘徊于横向的东西南北的路向的选择,或“殉利”、或“殉名”、或“殉家”、或“殉天下”,整个生命都维系于此,然而目标一旦实现或消失,生命的安顿便瞬间震撼动摇,甚至崩溃瓦解。孔子疾呼:“君子不器”、“君子不径”,就是有见于此。而“无射之射”却只关注生命本身的纵向的“上”与“下”,而把生命的东西南北的路向的选择置于生命的“上”与“下‘的选择之中。“利”、“名”、“家”、“天下”之类,不再成为关注的重点,而是返身内转,涵摄全部生命,致力于自身生命的开拓、涵养,使被尘浊沉埋的生命得以自我转化,由下至上地超拔、提升、扩充。这,正是中国美学传统视野中的审美活动!所以,中国美学才会融铸就一个西方美学传统中所没有的范畴:“兴”。所谓“兴”,恰恰意味着在生命立体层面的超拔、飞升中随之而来的一种人生感悟,它是非对象性的而并非对象性的(因此不同于西方的所谓灵感),而审美活动的使命就是要使这电光石火的瞬间完整地呈现出来。这样,中国美学所瞩目的就不是反映现实对象,而是瞩目于在草长莺飞、杨花柳絮、平野远树、大漠孤烟之类平凡的事物中去颖悟其内在的与自由生命相通的超越品格、诗性价值。"不伫兴而就,皆迹也。"(宋大樽:《茗香诗论》)“凡遇高山流水,茂林修竹,无非图画”(《绘事微言》)“荒村古渡、断涧寒流、怪岩丑树,一峦半岭,高低上下,欹斜正侧无处不是不是诗材,亦无处不是画材。穷乡渔壑、篱落水边、幽花杂卉、乱石丛篁、随风摇曳,无处不是诗意,亦无处不是图画。有待慧眼慧心人随意拾取之耳。” 因此对中国美学传统而言,审美活动的出现只能是源于生命存在方式的改变,外在世界的超越也只能是来自生命自身的超越。它意味着:重要的并非某种特殊的事物,而是指所有事物所置身的特定关系,关系一变,境界就会全出或者全失(因此美无大小、优劣,而是一视同仁)。用庄子的话说,这大概应该叫做:“游者鞅掌”和“物各自然”。换言之,只要不再以现实的生命存在方式置身生命世界,不再以现实生命的眼光来看待生命世界,而是以最高的生命存在方式置身生命世界,以最高生命的眼光看待生命世界,就一切皆美。所以,关键的关键是你是否“慧眼慧心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你就自然可以“随意拾取”无处不在的“诗材"、"诗意"、"图画"。由此可见,中国美学传统视野中的审美活动同样追求的只是创造出在外部或者内心中原来都并不存在的东西、获得生命的内在感动以及体验精神的自由享受本身。
因此,审美活动完全应该成为人类生命活动中最最根本的东西,成为人类在漫长的生命进化过程中为自己所创造的一种推动生命向前向上的动力之源。人类倘若不能深刻地理解这一现象,就不能深刻地理解自己。美学倘若不能深刻地阐释这一现象,也就不能深刻地阐释自己。过去的美学都热衷于津津乐道审美活动是什么,然而却忽视了更为重要的真正的美学对象:人类为什么需要审美活动?我们中国人常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实在道破了美学的全部奥秘。恶人可以不爱善,但是却要爱美,蠢人当然不爱智,但是仍旧爱美。这个世界的最最奇妙之处莫过于:只有对于一个东西的爱是人皆有之的,这就是“爱美之心”;也只有一个东西是人才有之的,这同样是“爱美之心”(所谓生命美学正是对这“人皆有之”、“人才有之”的“爱美之心”所蕴含的人类生命的全部奥秘的阐释)。而人类对美的追求,就正是对于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理想实现的追求。因此,审美活动并非来自任何的外在要求,而是来自人类的自由本性的显现,审美活动也并不服从目的、概念、功利等的种种限制,而只与人类生命活动在自由表现中为自身所带来的自由愉悦同在。人类生,审美亦生;审美生,人类即生。人类在,审美也在;审美在,人类就在。因此,“我审美,故我在”!
作为人类生命活动中最最根本的东西,审美活动无疑就并非知识论的,而是生存论的。按照老子的话说,是“为道日损”,而不是“为学日益”。遗憾的是,过去的美学研究都没有注意到审美活动的这一特征。“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从“日益”的角度出发作了不少无用的文章。而在生命美学看来,审美活动所面对的就是一个东西:“生命的快乐”。不过,这里的“生命”“快乐”都来自
从审美活动与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理想实现之间的深刻关联出发,不难发现,审美活动并非意在对于美的寻找、反映,而是意在生命自身的提升。它不是事实判断,而是价值判断,是对于生命活动自身的一种自由愉悦的揭示。因此,在审美活动中,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外在对象的评价本身。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早就强调:人相信世界本身充斥着美,他忘记了自己才是美的原因。杜夫海纳也指出:“美的客体在这里可以说只是产生愉快的机会,愉快的原因存在于我们自身。” 怀特海同样认为:“诗人们都把事情看错了。他们的抒情诗不应当对着自然写,而要对着自己写。他们应当把这些诗变成对人类超绝的心灵的歌颂。因为自然界是枯燥无味的,既没有声音,也没有香气,也没有颜色,只有质料在毫无意义地和永远不停地互相撞击着。” 颇具意味的是,朱光潜曾经介绍说:有人将美学上的移情说比做生物学上的天演说,将立普斯比做美学界的达尔文,为什么会作出如此之高的评价?只有联想到西方美学传统往往错误地将审美活动理解为对于美的寻找、反映,才不难想象,当立普斯挺身而出并且大声疾呼:审美的目的,不是为了寻找外在的对象,而是为了创造出在外部或者内心中原来都并不存在的东西,不是为了获得某种知识,而是为了获得生命的内在感动,不是为了形象地认识世界,而是为了体验精神的自由享受,这实在是一场翻天覆地的巨变!而中国美学传统的看法,尤其值得我们关注。在中国美学,从来就没有把审美活动看作对于美的寻找、反映(庄子早就以“道无所不在”的提示来回答东郭子那个“道恶乎在”的愚蠢问题),而是看作生命自身的提升,中国古代美学早就指出:审美超越不应该是“适人之适”,也不应该是“自适之适”,而应该是“忘适之适”;不应该是“以系为适”,而应该是“以适为系”;不应该是“留意于物”,而应该是“寓意于物”;也不应该是“射之射”,而应该是“无射之射”。以后者为例,“射之射”是指满足于具体目标的实现,因而徘徊于横向的东西南北的路向的选择,或“殉利”、或“殉名”、或“殉家”、或“殉天下”,整个生命都维系于此,然而目标一旦实现或消失,生命的安顿便瞬间震撼动摇,甚至崩溃瓦解。孔子疾呼:“君子不器”、“君子不径”,就是有见于此。而“无射之射”却只关注生命本身的纵向的“上”与“下”,而把生命的东西南北的路向的选择置于生命的“上”与“下‘的选择之中。“利”、“名”、“家”、“天下”之类,不再成为关注的重点,而是返身内转,涵摄全部生命,致力于自身生命的开拓、涵养,使被尘浊沉埋的生命得以自我转化,由下至上地超拔、提升、扩充。这,正是中国美学传统视野中的审美活动!所以,中国美学才会融铸就一个西方美学传统中所没有的范畴:“兴”。所谓“兴”,恰恰意味着在生命立体层面的超拔、飞升中随之而来的一种人生感悟,它是非对象性的而并非对象性的(因此不同于西方的所谓灵感),而审美活动的使命就是要使这电光石火的瞬间完整地呈现出来。这样,中国美学所瞩目的就不是反映现实对象,而是瞩目于在草长莺飞、杨花柳絮、平野远树、大漠孤烟之类平凡的事物中去颖悟其内在的与自由生命相通的超越品格、诗性价值。"不伫兴而就,皆迹也。"(宋大樽:《茗香诗论》)“凡遇高山流水,茂林修竹,无非图画”(《绘事微言》)“荒村古渡、断涧寒流、怪岩丑树,一峦半岭,高低上下,欹斜正侧无处不是不是诗材,亦无处不是画材。穷乡渔壑、篱落水边、幽花杂卉、乱石丛篁、随风摇曳,无处不是诗意,亦无处不是图画。有待慧眼慧心人随意拾取之耳。” 因此对中国美学传统而言,审美活动的出现只能是源于生命存在方式的改变,外在世界的超越也只能是来自生命自身的超越。它意味着:重要的并非某种特殊的事物,而是指所有事物所置身的特定关系,关系一变,境界就会全出或者全失(因此美无大小、优劣,而是一视同仁)。用庄子的话说,这大概应该叫做:“游者鞅掌”和“物各自然”。换言之,只要不再以现实的生命存在方式置身生命世界,不再以现实生命的眼光来看待生命世界,而是以最高的生命存在方式置身生命世界,以最高生命的眼光看待生命世界,就一切皆美。所以,关键的关键是你是否“慧眼慧心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你就自然可以“随意拾取”无处不在的“诗材"、"诗意"、"图画"。由此可见,中国美学传统视野中的审美活动同样追求的只是创造出在外部或者内心中原来都并不存在的东西、获得生命的内在感动以及体验精神的自由享受本身。
因此,审美活动完全应该成为人类生命活动中最最根本的东西,成为人类在漫长的生命进化过程中为自己所创造的一种推动生命向前向上的动力之源。人类倘若不能深刻地理解这一现象,就不能深刻地理解自己。美学倘若不能深刻地阐释这一现象,也就不能深刻地阐释自己。过去的美学都热衷于津津乐道审美活动是什么,然而却忽视了更为重要的真正的美学对象:人类为什么需要审美活动?我们中国人常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实在道破了美学的全部奥秘。恶人可以不爱善,但是却要爱美,蠢人当然不爱智,但是仍旧爱美。这个世界的最最奇妙之处莫过于:只有对于一个东西的爱是人皆有之的,这就是“爱美之心”;也只有一个东西是人才有之的,这同样是“爱美之心”(所谓生命美学正是对这“人皆有之”、“人才有之”的“爱美之心”所蕴含的人类生命的全部奥秘的阐释)。而人类对美的追求,就正是对于超越必然的自由即自由的主观性、超越性的理想实现的追求。因此,审美活动并非来自任何的外在要求,而是来自人类的自由本性的显现,审美活动也并不服从目的、概念、功利等的种种限制,而只与人类生命活动在自由表现中为自身所带来的自由愉悦同在。人类生,审美亦生;审美生,人类即生。人类在,审美也在;审美在,人类就在。因此,“我审美,故我在”!
作为人类生命活动中最最根本的东西,审美活动无疑就并非知识论的,而是生存论的。按照老子的话说,是“为道日损”,而不是“为学日益”。遗憾的是,过去的美学研究都没有注意到审美活动的这一特征。“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从“日益”的角度出发作了不少无用的文章。而在生命美学看来,审美活动所面对的就是一个东西:“生命的快乐”。不过,这里的“生命”“快乐”都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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