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表狀箋啓書儀文集與晚唐五代政治(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稱是職也。”文並舉竇融征討還京師,班彪爲其製表,被光武所重;“及竇憲貴寵,班固、傅毅之徒,皆置之戎幕,以典文章;憲邸文章之盛,冠於當代。魏氏以陳琳、阮瑀管記室,自東漢以後,文才高名之士,未有不由於是選”的史事,以襯托唐朝後期藩鎮格局之下“典茲羽檄,代有英髦”的現實。

  李德裕所說的漢魏記室即唐後期藩鎮掌書記之職。據《通典》卷三二節度使下有掌書記一員專掌“表奏書檄”,這使得代人作箋疏始成爲士人進身的一項藝能。《全唐文》卷五四三令狐楚《薦齊孝若書》在這方面頗有代表性[19]。該書是向藩鎮舉薦掌書記人才的一封書啓。書稱“某官至,辱垂下問,令公舉一人,可管記之任者。愚以爲軍中之書記,節度之喉舌。指事立言而上達,思中天心;發號出令以下行,期悅人意。”這就是說,掌書記是軍中專職,由於代節度使作書檄,故實際上是爲節度使傳聲達意,這其中便要考慮到上中“天心”,下悅“人意”的關係問題。所以如何妥善表達,調節把握,是“諒非容易,而可專據”的大事。基於此,令狐楚便提出他薦舉之人是“學必專授,文皆雅正,詞賦甚精,章表殊健”,以爲“執事倘引在幕下,副於賓佐,使其馳一檄飛書,必能應馬上之急求,言腹中之所欲。”

  這裏所言“章表殊健”一語來自魏文帝評說孔璋[20]。從馳檄飛書和應急求、言所欲的標準看,雖然被舉薦人有四大特長,但前三者不過是作文的基礎,惟有“章表殊健”者才是任掌書記官必不可少的真本領。《舊唐書》卷一一一《高適傳》載其曾客遊河右,被河西節度使哥舒翰辟爲掌書記,“從翰入朝,盛稱之於上前”。安史之亂爆發,高適“《與賀蘭進明書》,令疾救梁宋,以親諸軍;《與許叔冀書》,綢繆繼好,使釋他憾,同援梁宋;《未過淮先與將校書》,使絕永王,各求自白,君子以爲義而知變”。是高適曾以書達意,聯絡諸軍勤王朝廷,此正所謂戰亂之中“應馬上之急求”的實例。

  章表書檄之功效,在唐後期藩鎮體制下得到發揮,其使用亦非僅限戰時。《韓昌黎集》卷一三《徐泗濠三州節度掌書記廳石記》實涉此點,其文稱:

    書記之任亦難矣。元戎整齊三軍之士,統理所部之甿,以鎮守邦國,贊天子施教化,而又外與賓客四鄰交;其朝覲聘問慰薦祭祀祈祝之文,與所部之政,三軍之號令升黜,凡文辭之事,皆出書記;非閎辨通敏兼人之才,莫易居之。然皆元戎自辟,然後命于天子。

由此可見掌書記平時要爲節度使作各種文章,以應付藩鎮必須處理和面對的一應政務與關係。此種才能實關係三大方面:其一即藩鎮與朝廷之間。節度使派出在外,所謂“鎮守邦國,贊天子施教化”,軍國要事需向朝廷報告。除此之外,又有“朝覲聘問慰薦”諸禮,也是臣子對皇帝所必行。唐後期屬節度使所上皇帝表狀,即有諸如請事、奏議、賀謝、慰哀、進獻、讓官、舉薦等多種內容。有些箋表是表達藩鎮對朝廷的忠心,如謝賀等儀;有些則是關係藩鎮自身的事物、利益,需得到朝廷批准。這其中,當然還不乏給宰相、重臣的各類啓狀。其二是涉及“外與賓客四鄰交”的藩鎮與藩鎮甚至邊疆民族之間。平日相互照應,維持應有禮數,固有賀官、賀節、候問起居及答謝等與對朝廷差不多名目相同的儀節,需要箋啓往來;而戰時或敵或友,彼此間也必須有檄書戰報或軍情往還,其重要性並不亞於對朝廷。其三則是藩鎮內部。對於有關“所部之政,三軍之號令升黜”等事,都必須取得協調。其間書狀的作用關係到藩鎮本身乃至國家的穩定,其重要性此處僅舉三例以明之。

  《舊唐書》卷一七二《令狐楚傳》記楚曾爲河東節度使掌書記:

    楚才思俊麗,德宗好文,每太原奏至,能辨楚之所爲,頗稱之。鄭儋在鎮暴卒,不及處分後事,軍中喧嘩,將有急變,中夜十數騎持刃迫楚至軍門,諸將環之,令草遺表。楚在白刃之中,搦管即成,讀示三軍,無不感泣,軍情乃安,自是聲名益重。

令狐楚的表章不僅使德宗刮目,所草節度使遺表竟平息了一場一觸即發的暴亂,此章表能安撫藩鎮由是而知。

  《北夢瑣言》卷五記會昌事稱:

    舊說李紳相鎮淮海,奏薦副使章服,累表不允。有一舉人候謁,紳相知其文詞,請撰一表。其略云:“當道地管八州,軍雄千乘,副使著綠,不稱其宜。”相國大喜,果以此獲恩命。

候謁的舉人以“當道地管八州,軍雄千乘”形容李紳所領淮南之地的廣闊與軍力的雄壯,藉以反襯“副使著綠”品級的不合理,由此使節度使達到提升副使章服官階的目的,此也正是爲長官使主“言腹中之所欲”。可見表章做得如何,會直接影響到藩鎮與朝廷打交道是否成功。

  藩鎮的表章之作某些時還涉及國家民族問題。《舊唐書》卷一六三《盧簡求傳》載其“釋褐江西王仲舒從事,又從元稹爲浙東、江夏二府掌書記,裴度鎮襄陽,保釐洛都,皆辟爲賓佐”,後累任涇原渭武、義武、鳳翔隴西、河東節度使。“簡求辭翰縱橫,長於應變,所歴四鎮,皆控邊陲,屬雜虜寇邊,因之移授,所至撫禦,邊鄙晏然”。以“辭翰縱橫”結合豐富的應變經驗溝通內外,得保綏邊境,撫禦夷民,表狀箋啓之用則無以加焉。

  總之,由以上三例便可得知表狀文不僅是爲了解決庶務,某些時候更是協調關係的産物。而如韓愈所說,唐後期藩鎮與朝廷、藩鎮與藩鎮、藩鎮內部(或同一官府)僚屬上下級之間,既已形成多元而複雜的政治層面,那麽彼此間賴以疏通的表狀箋啓便決不可少。所以唐後期此類文章大量出現,如以《全唐文》所載唐前、後期表狀箋啓(特別是代人所作)的數量相比,其相差已不啻數、十倍之多,可知此類文體於官私之間的意義已非唐前期可以相比。這一點顯然刺激了同類文集的製作。筆者在前揭文中已說明,上述大量的表狀箋啓書儀文集正是在唐代中期以後逐漸出現,它們的作者也多是節鎮判官、掌書記一類人物。結合敦煌所見劉鄴《甘棠集》、郁知言《記室備要》、相州馬判官《新集雜別紙》和諸多敦煌歸義軍時期表狀儀,以及存世如李商隱《樊南文集》、崔致遠《桂苑筆耕集》等,知表狀箋啓書儀文集中的大部分都是圍繞藩鎮節度使和地方官員的需要産生的,尤其是其中應時應景的箋表謝賀儀與拜官啓狀等應酬文字大量出現,印證了上述關於表狀箋啓主要是爲了應付各種政治關係的看法[21]。




 

  在各類表狀箋啓書儀文集中,還有一些是諸如陸贄《論議表疏集》、《李絳論事集》、《李程表狀》、《李  表疏》、《張濬表狀》那樣的中朝之作。這類文集與同時的詔誥集並列,數量雖不多,規格卻較高,它們的製作者是中書舍人、翰林學士乃至宰相。

  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的著作堪稱大製作。唐德宗以前,掌詔誥皆中書舍人,德宗時,擴大了翰林機構:憲宗更將翰林學士和中書舍人分成兩制,各爲六員,“翰林學士官謂之內制,掌王言,大制誥、詔令、赦文之類;中書舍人爲之外制,亦掌王言,凡誥詞之類。”[22]《冊府元龜》卷五五○《詞臣部·總序》稱:“元和初,學士院別置書詔印,凡赦書、德音、立后、建儲、大誅討、拜免三公將相曰‘制’,百官班于宣政殿而聽之。賜與徵召宣索處分之詔、慰撫軍旅之書、祠享道釋之文、陵寢薦獻之表、答奏疏賜軍號,皆學士院主之;餘則中書舍人主之。”由此可知,翰林院是朝廷最高等級的文書機構,學士又號爲內相,掌知一切國家機密文件的起草。其製作嚴格、講究,寫作水平應當是最高的,因此翰林學士(德宗以前是中書舍人)的作品不但是制誥集、也是表狀集的一大源泉。

  翰林學士的製作對表狀集而言是來自於上的影響。但有一點須注意,即其諸種文書所及,是關係國家、朝廷政務和內外、上下的一切往來,其中也包括與藩鎮的交道。所以學士和舍人作爲皇帝的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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