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的中国史坛与西方现代史学(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生重大转折的背景上展开的,因而明显地带有这种转型期的特征。其时输入的西方各派现代史学,就内容而言,大体可归入以下二大潮流。
    其一,是十九世纪下半叶以来在西方史坛占主流地位的实证主义史学。
    实证史学是十九世纪西方自然科学迅速发展的产物,创导人为法国的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3),经法国史家泰恩(Hippolyte A.Taine,1829—1893)和英国史家巴克尔(Henry Thomas Buckle,1821—1862)的运用阐扬,影响益大。其基本主张,在提倡以自然科学依据经验事实和观察求得事物变化规律的“实证”方法,考察人类社会活动,从中揭示各种复杂社会现象和历史的演变规律,并提出应把历史学建设成为物理学和生物学一样精确的科学。后来,不少人又把德国的朗克学派也归入了实证史学范畴。朗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是西方近代“科学”历史学的奠基人,其治史特重原始资料,认为史家之基本职责在于搜讨、考证和编次史料,使之自己说话,以达“如实直书”之目的。并为此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史料辨伪考订办法,主张通过“外部考证”(即将原始文献资料与同时其他记载或不同版本的比勘,使史料真伪毕现)和“内部考证”(分析考查史书作者或史实记录者的意图及依据,以定其可信程度),为重建信史提供坚实的依据。尽管朗克的史学本不以“实证”鸣于世,但其强调严格按照史料,不偏不倚反映历史真相的“客观主义“治史态度和方法,与实证主义提倡的科学精神正相一致,并对该思潮的传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故一般也被视为实证史学的流派。当然实际上,其治史宗旨与前者相比,仍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他看来,历史研究的对象只是变动而不可重复的人物事实,史家之能事,仅在考信史料,据以再现历史,如果说其间有什么因果关系,应由哲学家去探讨,史学本身并不能发现有关社会发展的规律。并认为历史不过是一幕幕帝王将相和伟人的活动,因而其研究往往只注重政治史和政治人物。巴克尔等人则始终认定“历史科学”的任务在于探讨并发现人类社会活动及其文明进化的规律,为此,历史研究不能仅仅注目于个别人物的事迹,而应以全社会民众或民族的活动及其文化为考察重点,将视野从宗教、政治、军事、外交的狭小的范围扩大到物质经济、制度文物、科技、风习、文艺等各社会生活领域。巴克尔本人还针对朗克学派的上述观点提出过批评。[11]不过,从整个西方实证史学的演变情况看,至十九世纪末,朗克学派的影响显然在其中占了优势,以致当时的实证史家大多放弃了寻求历史规律的尝试而专志于史料、史实的考据工作。这种风气的变化,在“五四”之后的实证史学输入过程中有着明显的反映。
    应当说,实证主义史学自二十世纪初便已通过巴克尔的《英国文明史》节译本及一些日本史学理论的译介著作传入中国,其有关建立“历史科学”、寻求历史因果律以及注重人类社会文明史研究等观点,曾引起了学术界颇为广泛的关注。而其时零星输入的朗克学派史学方法,却并未产生多大反响。“五四”时期传入的各派实证史学,则对探求历史规律的主张普遍表现出一种修正的态度,以下二派的观点尤具代表性。
    (1)法、德的实证史学。
    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法、德的实证史学,大体上都继承了朗克学派的衣钵。其时法国实证史学的理论代表作为朗格诺瓦(Charlesvictor Langlois,1863—1929)和瑟诺博斯(Charles Seignobos,1854—1942)合著的《历史研究法入门》。该书原刊于1898年,1919年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导言》中就将其列为讨论史料整理和审定方法的重要参考书。1923年,在法国巴黎大学师从瑟诺博斯修习近代史和史学方法的李思纯归国,将此书译为中文,题名《史学原论》,[12]交商务印书馆于1926年出版。全书凡三篇:上篇讨论史料搜集保存及历史辅助学科等基础知识;中篇论分析工作,重点在说明史源考察及史文校勘、辨伪、释义等内、外考证方法;下篇专谈史料组织、史实排比推论及史书体例文字等“综合工作”。作者认为,“历史由史料构成,史料乃往时人类思想与行为所遗留之陈迹”,“无史料斯无历史矣”。故书中大部分论述都围绕着史料文献学的问题展开,强调其所着眼,本非“空泛无际之历史哲学”,而在为治史者提供一套合理的方法,以便“用之以得科学式之真实”。并对孔德等人认为历史受理性“定律”支配的观点表示了异议,说:“以世界事物均受理性之支配,遂发生人类乃连续而必定‘进步’之学说,此虽被实证哲学家(Positivitists)所采,然亦纯然为形上学之假定耳……历史事实之研究,终不能指出一种‘简单的’普遍继续之人类进步。其呈现于吾人之目前者,仍是若干局部偶然之事实外,更无所谓任何之理性,足以显示属于人类全体恒久不易之因果。”[13]
    德国朗克学派的史学对“五四”以后中国史坛的影响实际还更大些。二十年代起,姚从吾、傅斯年等相继赴德留学,开始在这方面受到直接熏陶。如姚从吾于1922年赴德,在接触了“客观主义”史学方法后,“始而惊异,继而佩服,三年之后渐有创获,觉Ranke及Bernheim的治史,实高出乾嘉一等。他们有比较客观的标准,不为传统所囿,有各种社会自然科学的启示、指导,可以推陈出新。”[14]1934年回国后,在北京大学和西南联大开设史学方法课,对德国史学尤其是朗克一派的治史方法作了系统讲授。特别是傅斯年,1926年从德国柏林大学哲学院留学归国,对朗克的史学方法更是推崇不已,极力宣传“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15],“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16]并以此作为创办和主持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工作指导方针,甚至处处以“中国的朗克学派”自居。三十年代,德国史家伯伦汉(Ernst Bernheim,1850—1922)的《史学方法论》以及美国学者弗领(Ferd Morrow Fling)据此删改而成的《历史研究法》也被中译出版。前者对朗克的批判史学基本原则作了系统归纳,与《史学原论》同被誉为“集历代史家学说之大成”和“能采撷那时所谓最新学说的精华”[17]之作,在国内广为流传引用,对形成其时史学界重视史料和史实考订的风气,起了很大的作用。
    (2)美国的实用主义史学方法。
    实用主义(Pragmatism)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产生于十九世纪的美国,代表人物为皮尔士(C.S.Peirce,1839—1914)、詹姆士(W.Jame,1842—1910)和杜威(John Dewey,1859—1952),其说强调哲学当以“解决人的问题”为中心,是一种应付生活环境的方法或工具,应与人生的实际价值相联系。它之传入中国虽始于本世纪初,如张东荪和蓝公武等人1906年便在东京创刊的《教育》杂志上介绍过实用主义哲学观点,选择过詹姆士的《心理学原理》。但在中国学术界成为影响最大的西方思潮之一,则是与新文化运动兴起后胡适等人的活动分不开的。作为杜威的学生,胡适自1917年归国后,即通过撰文、讲演、授课等多种形式,极力向国内宣传实用主义。1919年至1921年间,杜威本人还应中国学术界之邀来华讲演,足迹遍历中国十一省,其《讲演录》出版后,短时间竟被连印十版,足见一时传播之广。
    从学理上说,实用主义原本就是实证论的一个分支,其特征是排拒“形而上学”的传统思辨哲学和先验的“理”,强调经验事实的实在性与验证在认识事物过程中的突出意义。按照胡适的介绍,“实用主义”又可称为“实验主义”,因其所倡导的“方法就是科学家在试验室里用的方法”[18]。其要旨包括三方面:a.历史的方法。即以发展变化的眼光观察事物。b.实验的方法。注重事实证据和验证,认为“一切学说与理想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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