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的中国史坛与西方现代史学(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对“多元史观”和“经济史观”,以为“把宗教的、艺术的、道德的、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和科学的历史观,来解释一切,乃是谬见。他不过只是该时代的本能,依于生机主义的条件而变化的反映”,“只要生物的基础一变动”,宗教、艺术、法律、道德、政治,乃至经济等“上层建筑”便不得不全部随之变动。所以,不能把“物理化学的历程”应用到历史学方面,而应以“生物学的方法”,从“发生的”、心理的、社会的角度去研治历史。[26]这些观点,显然是柏格森、杜里舒“生命史观”的翻版与再铸。
    此外,德国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影响也值得注意。该派代表人物为温德尔班(W.Windelband,1845—1915)和李凯尔特(HeinrichRickert,1863—1936),他们不满实证史学夸大自然科学方法对历史研究的指导作用,强调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不同特点,由此把自然和文化、自然科学方法和历史学方法对立起来,认为自然科学寻求的是一般规律,历史学探讨的则是个别事实,并否认历史发展有其客观规律。这些基本思想都曾通过梁启超等人的转述或引用在史学界有所流传。
    以上各派史学,在西方虽然流行有先后,观点亦时有歧异甚至对立,但在“五四”时期西学东渐的一派潮声之中,却一齐涌至中国史坛。这一方面,固然为活跃中国史坛,推进其现代化建设注入了新的因素,但另一方面,也向中国史学提出了一个如何正确鉴别吸纳西方现代史学以进一步发展自身的时代新课题。



    “五四”时期国内史学界对西方现代史学理论与方法的引介、吸纳,还反映出以下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或倾向。
    首先,是西方史学的输入呈现一种前所未有的多元化格局。这种多元化,不但表现为输入内容的五光十色、流派纷呈,更主要的,还在于其时新史学界对外来文化普遍持有一种民主开放的意识,即使是一些深受西方某派史学影响的学者,也并不拘泥于一家一派之说,而多能以理性务实的心态对待其他各派的史学且加以综合的取舍。如何炳松,虽最注重美国鲁滨逊一派的“新史学”,但对朗格诺瓦、瑟诺博斯、伯伦汉诸家的史学方法论也作了不少译介并有所取法,其所编译的《通史新义》,内容基本出自瑟诺博斯的《应用于社会科学上之历史研究法》(一译作《社会科学与历史方法》),另一著作《历史研究法》的编写亦对伯伦汉、朗格诺瓦之说多有所取。至于自称为“中国朗克学派”的傅斯年,其所强调的“现代的历史学研究,已经成了一个各种科学的方法之汇集。地质、地理、考古、气象、天文学等,无一不供给研究历史问题者之工具”[27],显然也非朗克的史学方法所能局限,倒是透露出了几分“新史学”派的胸襟。这种情况,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规定了中国现代各史学流派思想渊源的复杂多面性。
    其次,与二十世纪初年对西方史学的接受偏重于思辨的历史哲学(主要是进化论历史观)以及有关寻求历史“公理公例”的观念不同,“五四”时期非马克思主义史家对西方现代史学的吸收往往更注重于方法论。虽然此期也有如鲁滨逊的“综合史观”、柏格森的生命哲学、杜里舒的“新生机主义”等传入,但大多数专业史家都不甚重视,二十年代末即成为国家最高史学研究机构主持人的傅斯年便声称: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同人之治史学,不以空谈为学问,亦不以‘史观’为急图”[28]。“历史哲学可以当作很有趣的作品看待,因为没有事实做根据,所以和史学是不同的”[29]。而二、三十年代出版的一些“史学概论”类书,也大多以讨论方法论为主,而很少涉及历史观和历史本体论问题。对于历史因果律,这些人更表示难以理解,傅斯年即说:“现在的科学家没有一个相信因果律的,只有宗教家才会相信因果律。”[30]连原先主张历史有“公理公例”可寻的梁启超,这时在接触了柏格森、詹姆士、李凯尔特等人的学说后,也认为“历史最多只能说是在缘而不能说因果”,因为它并不受“必然法则的支配”。[31]这种史学思想倾向,与当时西方史学界的风气转变恰好是一致的。英国史学家杰弗里·巴勒克拉夫的《当代史学主要趋势》曾对此种现象作过分析,指出: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历史学界的重大争论是在以孔德和巴克尔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和以德罗耶森、里克特(一译李凯尔特)以及温德尔班为代表的唯心主义之间展开”,结果是双方达成了事实上的妥协,“在理论上,大多数历史学家接受唯心主义的立场,将历史学与科学严格地加以区别,强调直觉是历史学家处理历史的最终手段;但实际上,大多数历史学家的方法论却以实证主义为依据,也就是说,历史学家的主要目标有两个,一是发现‘新事实’,一是‘通过历史的批判’来消除谬误”,“即将历史学家的工作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个是搜集和准备资料阶段,第二个是解释资料和表述成果阶段。前一个阶段以实证主义为主;在后一个阶段中,历史学家的直觉本能和个性起主要作用。”[32]而实际上,造成这种现象更为深刻的文化背景还在于,十九世纪以来西方资产阶级在提出的各种“近代科学”历史观纷纷破产、并经历了种种现实问题的困扰之后,原先那种试图认识人类自身的信心已大为动摇,开始无可奈何地走向了不可知论,其历史学也放弃了寻求社会发展规律的目标,而更多地以搜集史料和考证一事一物为职志了。
    第三,综观“五四”时期中国史坛对西方现代史学的吸纳消化过程,我们还可发现,尽管其时输入国内的西方史学五花八门,但影响深入持久的并不多,真正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形成规模宏远的史学流派的,非马克思主义史学中差不多仅实证主义一家。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因前述西方史学思潮的影响外,更主要的乃是受本民族文化演变特点制约的结果。中外文化交流的历史经验表明,任何外来文化的输入,必须在本国文化的土壤中找到其适合的生长点,才可能产生持久的生命力。对此,当时不少学者已有相当理智的认识。如王国维即指出,西洋思想“即令一时输入,非与我中国固有之思想相化,决不能保其势力”[33]。陈寅恪也有类似的看法,曾说:“窃疑中国自今以后,即使能忠实输入北美或东欧之思想,其结局当亦等于玄奘唯识之学,在吾国思想上既不能居最高之地位,且亦终归于歇绝者。其真能于思想史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术,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也。”[34]西方史学输入后的命运自然也是如此。实证主义史学所以能成为“五四”以后数十年间我国史学界的一种时尚,并取得了一系列骄人的治史成就,很重要的原因,乃在经过国人的吸收和改造,它已找到了与中国传统史学的结合点,特别是其所强调的依据经验事实或史料恢复历史真相的主张,和传统史学注重记载历史与考实的“求真”精神不谋而合,而其形式逻辑的归纳演绎与清乾嘉朴学的考据方法尤有相通之处,正是在这两者相互沟通的基础上,才形成了我国现代史学史上影响深远的科学方法派、古史辨派和新考证派等史学流派。相比之下,美国“新史学”等虽然传入之后一度在史学理论界影响甚大,其治史眼界和方法也不乏较西方传统实证史学更具远见的地方,但由于这种新史学观念与中国传统史学的范式差距较大,一时难以找到较切实的结合点;同时,也由于“五四”时期中国的现代科技和社会科学尚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而无法如美、法等国那样为“新史学”的实践提供较为坚实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法论成果,甚至缺乏为一般社会理解和接受的基础(因科学水准低),这就使得其影响力始终只能停留在思想面,而很难在中国现代史学的实践中扎下深根并结出可观的成果。
    可见,“五四”时期中国史坛对西方现代史学的引进消化,并非一种单纯的被动反映,而是一个中西文化在交互碰撞中不断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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