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史学专业学会的兴起与运作(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外交部长、教育部长及中英庚款委员会主席”。次日,田波烈又正式致函顾颉刚,指出“中国本国历史和教育的发展,若不发生更多国际的关系,不会完善。并且在中国以外的学术界中,也总不会被人认识——除非立即采取目前的步骤。贵国的加入,对贵国本身和敝会都具有最崇高的历史意义”。为便于中国加入国际史学会,他建议“先要组成一个中国历史学协会”,并希望顾颉刚能积极承担起这项联络组织工作。为响应国际史学会的建议,经各方商定,决定由顾颉刚及北大历史系主任姚从吾、清华历史系主任刘崇 在北平,中央大学校长罗家伦在南京,康选宜在上海,分头联络发起组织中国史学会,“务期从速成立,并希望出席一九三八年在瑞士举行之国际历史学会大会”。[29]
  这一消息发布后,史学界颇感振奋,直到1937年4月,《图书展望》犹有报道称:“我国史学专家顾颉刚、郑振铎暨罗家伦等,循世界著名史学专家田波烈氏之请,筹组中华史学会,作为中国研究历史之最高研究团体,迭经各方之交换意见,认为此事确属重要,即积极着手进行,闻将于最近期内成立,总会设北平,上海及南京、广州等处设分会。”[30]可惜,抗战的爆发,使这项工作不得不中道而辍。[31]1938年8月的苏黎世国际历史学大会,中国虽被正式接纳为会员,但全国性史学会仍未成立,加之处于战争状态,以致出席会议的中国代表仅胡适一人。当时正以北大文学院长名义在美国开展外交活动的胡适,是以普鲁士科学院通讯研究员的身份被邀参加的,他在会上宣读了题为Newly Discovered Materials for Chinese History(《新发现的关于中国历史的材料》)的论文。由于这是中国学者首次出席国际历史学大会,故颇受欧美汉学界人士的关注。[32]
  在民间社团和学术界不断发出呼吁的同时,国民政府对全国史学会的筹建也给予了一定关注。1941年7月,教育部史地教育委员会召集第二次全体会议,议决以到会全体委员名义发起组织中国史学会,同时“广征各学校及各研究机关之史学界人士共同发起”,计划一年以后正式召开成立大会。在该委员会《三十一年度工作检讨》中,又对此事的进展作了通报:“本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关于‘由会补助设立中国史学会’一案议决由出席委员共同发起,须本会作为通讯处并由会酌助经费,一年以来已征得专家一百一十六人之同意,地点遍及后方各省,拟另案呈请准予定期开成立会开始工作。此会之成立会拟与本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同时举行。此会应有充分基金以办一永久性国际性之刊物。”[33]1943年3月24日下午三时,学术界企盼已久的中国史学会成立大会终于在重庆中央图书馆召开,到会者凡百余人,推徐炳昶、傅斯年、顾颉刚、陈衡哲等9人为主席团,由顾颉刚任总主席。通过会章,选举陈寅恪、徐炳昶、傅斯年、顾颉刚、朱希祖、沈刚伯、柳诒徵、缪凤林等21人为理事,吴稚晖、张继、方觉慧、邹鲁等7人为监事,并于28日起举办学术讲演周,由傅斯年、雷海宗、郑天挺、陈安仁等主讲。[34]按照会章,学会计划在各省市及大学建立分会,其基本任务为沟通国内外史学研究、整理史料、出版史学书刊及协助会员从事专门研究等。在26日举行的理监事会上,还通过了由史学会审查标点二十四史的提案。
  不过,这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中国史学会,学术上却无明显作为。究其原因,当与官方推动此事的初衷有关。亲历此会的顾颉刚后来在日记中便发出这样的感慨:
  此次中国史学会之召集出于教育部,电滇黔粤各校教授前来,花费殆十余万。说教部提倡学术,殆无此事。有谓延安正在鼓吹史学,故办此以作抵制,不知可信否?予与今教长(指陈立夫)恶感已深,本不想参加,又恐其作强烈之打击而勉强出席。然开会结果,予得票最多,频作主席,揭诸报纸,外人不详其实,遂以为我所倡办矣。使教部肯出钱、许作事,则我担负其责固无不可,若只为挂牌子计,并不想作事,更不许我作事,则我代人受过亦何必。[35]
  从官方的立场看,出钱推动这样一个全国性学会的成立,实现对学术界控制的目的自然要较发展学术本身重要得多。这一点,明眼人都看得很清楚。事实上,对官方操纵此事表示不满的,在当时远不止顾颉刚一人。差不多两年后,这一后遗症依然存在。1945年初顾颉刚从成都致陈训慈的信中即提及这样一件事:“此间史学界同人于元旦举行团拜,并商组织史学分会事,已议决推选蒙文通、束天民(即束世 ——引者注)、李思纯、郑德坤等几君为筹备委员。在筹备期间,不免花钱,以是甚望总会方面能筹拨若干(迳寄四川大学束天民、李思纯两先生),俾得推进其事。前年总会成立时,未邀请成都人士,至今此间人犹耿耿于心。元旦开会时,竟有某君提出不承认总会之说,所幸在场诸人深明大义,未经附和。今若口惠而实不至,则裂痕益深,非史学前途之福也。”[36]显然,这种全国史学总会和地方分会之间的裂痕是很难弥补的,因为它的背后实隐伏着当局意图和民间学人意识间的深刻分歧。
         三  学会的运作及其学科建设意义
  现代中国的各种史学会,就其组织形式而言,大体可分三类:一为杂志报社型,这类学会往往圈子很小,成员不多,且无正式会章,其主要工作几乎皆围绕着杂志或会刊的编辑工作展开,如中国史地学会、南京中国史学会、北平历史科学研究会和济南历史学会等皆属之。二为松散型,此类学会的规模也许不小,但会员无正规入会手续,既不选举或组织专门的学会机构,也不定期召集会员会议,食货学会便是一例。三为规范型,其组织程序与活动皆能按照现代学术社团的基本规范行事。应当说,当时出现的高校史学会和其他史学专业学会,大多属此类。本文对其运作机制的考察,即以此等规范型学会为主。
  (一)学会的人员组成和机构设置。
  鉴于社会上从事或关注史学研究的人不多,大部分史学会为保持一定的人员规模,对会员接纳标准都较宽松。如1929年初朱希祖等发起成立的中国史学会,就因“社会上专门研究史学者,视他种学术更鲜,故该会对于会员之资格,取宽大主义,从事提倡,以为真正史学会之先导”。[37]在高校内,除史地专业的师生外,外系师生只要本人有兴趣,一般也接纳,即使是已毕业离校,并与学会中断联系的会员,有的学会也愿保留其会员资格。当然,也有少数学会的会员接纳标准比较严格,如1943年重庆成立的中国史学会,因作为有官方背景的全国史学总会,规格较高,其会章规定会员分甲乙两种,甲种会员须大学讲师和研究院所助理员以上,或有史学专著之人方有资格;乙种会员须具有专业背景之大学生、研究生、专科学校史学助教及中学任历史教员五年以上者方符要求。[38]也有的学会,入会资格虽不严,但对入会后未能履行会员义务者,却有随时除名的规定。如考古学社每年在会刊上公布的“社员名录”及“续录”,对不能按时交纳会费者,即“通知退出”。[39]不过,大多数史学会似乎没有这样严格。
史学会的组织机构,除分研究、出版(或编辑)、讲演、文书、总务等股各司其职外,有的还根据实际需要,设有一些特别委员会以展开工作,如吴越史地研究会为加强对江浙一带古物、古迹的查访,就专门建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负责此事。[40]学会的日常事务,由每年(或半年)一度的会员大会选出的理事会主持。有的学会因人员分散全国各地,年会期间许多人往往无法到会,为充分征集会员公意,还采取了通讯投票的方式。如考古学社1936年度的执行委员会换届选举,即将印有新一届执委会候选人名单的选票事先分寄会员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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