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政治经济活动的构成性特点,则是当代社会持古典自由主义立场的思想家们拒斥新自由主义的价值主张与制度诉求,重申古典自由主义立场的依据。无疑,权力对于权利的侵蚀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政府权力需要限制是自由主义者随时需要警惕的。同时,丰裕社会的平等诉求的愿望趋于强烈,具有遮蔽自由本身的重要性的严重可能。如果只是在新自由主义的论证平等的主题上下工夫的话,自由就会处于危机状态而不被察觉。因此,自由至上主义者对于新自由主义持一种批评立场。一方面,他们对于从功利主义以来自由主义所表现出来的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倾向高度警惕。另一方面,他们看到个人自由随时处于危机状态,对新自由主义强调平等而“做小自由”、强调公正而可能因此“做大政府”的情况感到忧虑。于是,他们再次伸张个人自由,并将自由对于公正的优先性,在当代社会的条件下,再次鲜明地凸显出来。这种思路的具体衍生,是沿着两条线索:一是诺齐克对于最小国家的构想;一是哈耶克对于极端权力的批判。前者是针对“做大国家”的论述展开的。诺齐克通过对无政府的自然状态的讨论,得出最弱意义、最少管事的国家是可以得到道德论证的结论。同时,他认为国家所管的事情不能超过强制履行契约,防止暴力、偷窃和欺诈,否则就会侵犯到个人权利,国家的道德证明就不可能了。而且最弱意义上的国家事实上具有鼓舞人心的乌托邦作用。诺齐克直接针对国家做大的现象,将古典自由主义的价值立场做了再申述。21哈耶克则从“自生自发秩序”出发,讨论期望建构起完满的社会制度的企图是否可能的问题。他对于狂妄的传统社会主义式的“社会系统工程”加以坚决的拒斥,对于“法治下的自由”——即对于强制的抵制与消解——加以坚定的辩护。22 二人重新确认了古典自由主义的价值诉求与制度设计,而且表现出与新自由主义完全不同的理论风格:他们对于自由主义的重述,不是象罗尔斯那样以理论的完备性为追求,而是对威胁自由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因素加以批判性的陈述。他们还是守护住了古典自由主义那种面对现实而不是解释现实的理论进路的。23
由上可见,古典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显现出了两种理论旨趣。古典自由主义面对现实,就是直接面对问题,就是因此而直接寻求解决思路与解决方法。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无法通过追求自足的自由理论与完满的制度实践,来处理他们面对的一系列问题。而新自由主义则以理论的完满阐释为基本目的。新自由主义思想家大多是书斋思想家,而不象古典自由主义原创思想家那样是行动家。因此,他们的解释力度要远远超过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但是,他们常常就此将自由主义构想为可以化解一切社会政治理论难题和实际的社会政治生活不公问题的全能政治理论与完备行动方案。
中国申述新自由主义价值立场与制度主张的人士直取了新自由主义解释现实,而不是古典自由主义直接面对现实的立论方式。也许,就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孕生的诸种社会政治问题而言,选取解释现实的理论进路,会比选取面对现实的理论进路,在理论言述上要受到少一些的攻击。事实上,在新自由主义将自由与平等作了关联性的处理之后,成熟的西方自由主义理论便给后起现代国家实践自由主义价值理念和制度方案带来了某种困难。因为,在自由主义的理论论证上,到新自由主义阶段,自由主义的理论完备性已经有了保障。而在政治实践上,西方国家已经建立起稳定的自由民主宪政制度,并将自由与平等的两个自由主义的制度主题结合了起来。于是,古典自由主义那种面对权力申述权利,面对强权伸张自由,面对特权申诉平等的问题针对性,就发生了语境上的重大改变。假如我们不对于自由主义的这种重大变迁抱持警觉的话,就会轻易地将接引自由主义的榫口直接对准新自由主义,而且会以为这样更有健全理论和实践方案的保障。但是,在这里我们恰恰需要强调的是,当今中国只能对接古典自由主义,而难以对接新自由主义。原因很简单。在一个缺乏对于自由理念的普遍认同,而且同时缺乏起码稳定且有效运作的自由民主宪政制度安排的国度,直接接引新自由主义的平等理念与制度轨制,只会损害公民的个人自由。因此,站在古典自由主义的面对现实的基点上接引自由主义,才是当代中国认同自由主义的学人应当持有的理论立场。
四、边缘思想的感召力
说起来,在90 年代的自由主义论争中,之所以新自由主义比古典自由主义更能吸引那些愿意认同现代自由价值和自由民主制度的人士的注意力,一方面,是因为新自由主义的理论论证的强势与说服力的强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在一个权钱勾结、腐败丛生的转型社会里,人们若不首先对因腐败产生的社会不公表达无法克制的愤怒的话,就基本上丧失了指陈社会政治问题的资格。这是一种令人无奈的实际处境。在我们的分析视野中,申述新自由主义立场的中国学人,当然有其让人理解的、意欲解决中国现实难题的尴尬处境问题。然而我们更需要注意的,是他们认同新自由主义、乃至社会民主主义制度主张的理论动因。
直白地讲,人们普遍容易认同那些更有理论感召力的思想,而这些中国学人也不例外。毕竟,古典自由主义直陈政治理念的运思方式,与新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试图兼综现代意识形态的诸种主张而建立的理论体系相比,显然具有理论劣势:边缘性的思想24总是比立场鲜明的思想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理解、消化和转化。古典自由主义只是现代意识形态诸边缘的一缘,而新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已经将现代意识形态的诸边缘模糊化,因而具有满足诸边缘诉求的融会性。
比较于新自由主义而言,古典自由主义具有理论的彻底性。它明确的边际界限使人对之不能有半点含糊。它的主张,简单地讲,就是两条原则:一是来自于天赋人权的个人自由。它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二是来自于对权力自我膨胀的警惕,不得不随时将政府的权力限定在人们同意的限度内。这两个原则主要是由洛克奠定的。25对于这两个原则,凡是划归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范围的人士,都是毫不犹豫地加以承诺的。他们无须在繁冗的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论证之后,才让人们确信自由主义是什么。后起的亚当·斯密就是用洛克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来观察和分析经济现象,而进一步申述了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的。26 而更加晚起的法国自由主义者,诸如孟德斯鸠、贡斯当、托克维尔等,也都是在这些原则上直接强调自由主义的不可动摇的立场的。孟德斯鸠主要是以对于自由与权力的关系的思考被载入自由主义思想史的。他对专制权力严重侵害自由的批判,对法治下自由的特别强调,和对以权制权的三权分离的构思,都具有鲜明的古典自由主义理论特色。而贡斯当对古代自由与现代自由的独特区分,对个人不受社会与政治控制的权利的强调,及其任何主权都得由个人行使的主张,也使他在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殿堂里占据一席之地。托克维尔对自由与民主的对峙关系的揭示,以及对大众民主和极端权力对自由的侵害的高度警觉,使得他在古典自由主义立场的重要性日益鲜明的时刻,显示出他独特的思想价值来。27因此,就自由主义理论的确证范围内来讲,古典自由主义理论家必须是具有柏林所讲的“刺猬”特色的思想者,而倒是新自由主义的思想家必须具有柏林所指的“狐狸”的思想特色。28
在古典自由主义逐渐引领现代社会运动的过程中,它也在经受其他意识形态的批判。从现代政治思想史上可以看出,在历史学派、社会主义、与经济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