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御马监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在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司礼监和御马监是值得重视的。沈德符说:
司礼今为十二监中第一署,其长与首揆对柄机要。……御马监虽最后设,然所掌乃御厩兵符等项,与兵部相关。近日内臣用事稍关兵柄者,辄改御马衔以出,如督抚之兼司马中丞。[1]
这段话虽有失实处,却反映了明代中后期人们的普遍看法:司礼监代皇帝审批阁票,与内阁对柄机要,实为“内相”;御马监与兵部及督抚共执兵柄,实为内廷“枢府”。其实,御马监还要管理草场和皇庄、经营皇店,与户部分理财政,为明廷的“内管家”;两度设置的西厂,也由御马监提督,与司礼监提督的东厂分庭抗礼。
本文拟对御马监的设置及其职责演变、御马监在明朝宦官体系以及整个国家政治体制中所处的地位作一考察。
一
沈德符说御马监“最后设”是失于考察的。恰恰相反,御马监是明代宦官机构中设置较早的一个。据《明太祖实录》,吴元年九月设内使监,旋将内使监分为内使、御用二监,秩皆正三品,分掌内使名籍和皇家用度;同时设御马司,正五品,掌御厩马匹[2]。御马司即御马监的前身,其地位虽低于内使监和御用监,却是明太祖开国之前就设置的第三个宦官衙门,其设置比司礼监的前身内正司、纪事司还早六年。
洪武十七年四月,更定内府诸司职掌品秩,改御马司为御马监,与神宫、尚宝、司礼等监同为正七品[3]。这时距明太祖诛杀丞相胡惟庸、废中书省、改革外廷官制不久,所以整个内廷机构的设置虽然日趋庞大而健全,但品秩却普遍降低,连“总督各职”的内官监,也只是定为正六品。
洪武二十八年,明太祖最终确立了中央政治体制。这年六月,先规定外廷体制:“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4]九月,又定内廷机构,将原有的九个监扩充为十一个监,均定为正四品,另有四司八局,宦官二十四衙门的规制基本形成[5]。
宦官衙门数量的扩充和品秩的提高,暴露了明太祖试图通过加强内廷的地位以达到内、外廷相互制衡的潜在意识,为以后明朝政治体制朝双轨制发展铺垫了基础。而取消内官监的独尊地位和十一监品秩平等,又体现了明太祖“彼此颉颃,不敢相压”的总体设计思想在内廷体制上的实施,也使永乐以后内官监、司礼监、御马监等内府衙门的相互制衡有了法律上的依据。
这时,御马监的职掌也由“掌御厩马匹”扩充为“掌御马及诸进贡并典牧所关收马骡之事”[6],并进而衍生为军事和财政两大职能。
[1]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一《内监·内官定制》。
[2] 《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吴元年九月丁亥。
[3]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一,洪武十七年四月癸未。
[4] 《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洪武二十八年六月己丑。
[5] 《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一,洪武二十八年九月辛酉附。参见《明代的司礼监》。
[6] 《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一,洪武二十八年九月辛酉附。
二
由于御马监职掌御马,自然有养马、驯马人员,由此产生了一支由御马监统领的禁兵——腾骧四卫及四卫、勇士营。
弘治十年十月,兵部尚书马文升在一个奏疏中对明代禁兵的设置情况作了回顾,其中便提到了御马监所统领的这支禁兵:
我太祖高皇帝有天下,法古为治,制兵之法极其周悉。故置十六卫亲军指挥使司,不隶五府,为禁兵。……永乐中,复设亲军指挥使司十二卫。又选天下卫所官军年力精壮者及虏中走回男子,收作勇士,常数千人,俱属御马监,更番上直,委以心腹内外官统领,其盔甲器械俱异他军。[1]
从这份奏疏可知:御马监由管辖养马人员进而统领禁兵始于永乐时;这支禁兵最初的来源,是从各地卫所挑选的精壮之士,以及从蒙古地区逃回的青壮年男子[2];这支禁兵不属亲军指挥使司所辖的上十二卫(后为二十二卫),但地位显然高于上十二卫,是禁兵中的禁兵;这支禁兵的职责是“更番上直”,担任宿卫。
宣德六年时,这支禁兵有三千一百人,取了一个正规的名称:“羽林三千户所”。两年后,以此为基础,充实京军各卫养马军士及原神武前卫官军,组编成腾骧左、右卫,武骧左、右卫,统称“四卫”,又名“四卫军”[3]。如按当时的编制,五千六百人为一卫,则四卫军当有二万名以上的军士。景泰及成化时,京军三大营改编为团营制。腾骧四卫的勇士和精壮的旗军被抽调,另外组建勇士营和四卫营,在四卫指挥使中挑选坐营官。两营在弘治、正德时多达四万余人,后经多次整顿,定额为六千五百余人[4]。编制虽然屡有变化,却一直由御马监统领。
关于勇士营和四卫营,史籍所载不尽相同。《明会典》卷一三四《兵部·四卫营》条下记:
四卫营。腾骧左等四卫勇士、军人、余丁别为一营,从御马监提督操练,其坐营等官并于四卫指挥等官推选。
《明会典》说的是将腾骧等四卫的勇士等抽调出来,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另立一营,所以名曰“四卫营”。傅维麟《明书》卷七一《戎马志二》则说:
四卫营制。国初有御马勇士、旗军,以处迤北逃回人民,供养马之役,器械衣甲,必异他军。后多以进马者投充,而听御马监官提督焉。……宣德中,乃专设羽林三千户所统之,凡三千一百人。间岁,遂改曰武骧、腾骧卫。卫各有左右,别营开操,设坐营指挥四员,仍督以内官,号禁兵。
《明史》卷八九《兵志一》基本上沿用了《明书》的说法:
武骧、腾骧左右卫,称四卫军,选本卫官四员,为坐营指挥,督以太监,别营开操,称禁兵。
意思很明显:腾骧、武骧四卫,称四卫军,也叫四卫营。
但事实是,御马监所辖的禁兵,永乐时为养马勇士;宣德时取了一个名称,叫“羽林三千户所”。其后为腾骧、武骧四卫,包括勇士和旗军。景泰以后,则为四卫营和勇士营。《明会典》只提到四卫营而忽略了勇士营,《明书》和《明史》则将四卫或四卫军与四卫营混为一谈,同时也没有涉及勇士营。但这支禁兵同时包括四卫营和勇士营却是无毋置疑的,而且,勇士营的地位尚在四卫营之上。《明武宗实录》载:
正德三年四月,司礼监太监李荣传旨:“御马监勇士、旗军,系禁兵重务,其令(御马监)太监谷大用提督,太监李春同都指挥夏明等坐勇士营,太监李堂同都指挥田忠等坐四卫营。”
正德九年十一月,西官厅操练,右都督张洪领勇士营,都指挥桂勇、贾鉴、李隆分领前营、后营、四卫营。[5]
《明会典》关于四卫营的“事例”中也记载说:“万历二年议准,勇士、四卫二营,各裁坐营官二员。”[6]这些记载都说明,勇士营和四卫营是同时并存且都由御马监提督的。
虽然御马监统领禁兵从永乐、宣德就已开始,但其真正发挥作用并引起时人的关注,却是在正统十四年土木之变之后。当时瓦剌骑兵直扑京师,北京保卫战在于谦的组织下进行了五天,最激烈的战斗发生在西直门和彰义门。由于明军主力京军三大营尽陷,守卫西直门的是御马监太监刘永诚的侄子右军都督刘聚,在彰义门主动出击瓦剌军的则是御马监提督的留守北京的四卫勇士、旗军[7]。天顺元年二月,英宗复辟,诛杀御马监太监郝义,原因是郝义曾经策划调动四卫勇士擒杀支持英宗夺位的司礼监太监曹吉祥[8]。而天顺五年,当曹吉祥及其养子昭武伯曹钦在北京发动兵变时,平定兵变、击杀二曹的主要力量,却还是四卫勇士和旗军[9]。正德九年,武宗于京军十二团营中选拔精锐,编为前、后二营,与勇士营、四卫营同操练于西官厅,为“选锋”[10]。可见,这是一支战斗力极强的部队。
对于御马监所统领的这支禁兵在整个京军中的地位和作用,内廷和外廷都看得非常清楚。弘治、正德间御马监太监宁瑾曾宣称:“腾骧等四卫勇士旗军,乃祖宗设立禁兵,以备宿卫扈从,名为养马,实为防奸御侮也。”[11]正德时兵部尚书许进也认为:“勇士名虽养马,实为禁兵,防奸御侮,关
司礼今为十二监中第一署,其长与首揆对柄机要。……御马监虽最后设,然所掌乃御厩兵符等项,与兵部相关。近日内臣用事稍关兵柄者,辄改御马衔以出,如督抚之兼司马中丞。[1]
这段话虽有失实处,却反映了明代中后期人们的普遍看法:司礼监代皇帝审批阁票,与内阁对柄机要,实为“内相”;御马监与兵部及督抚共执兵柄,实为内廷“枢府”。其实,御马监还要管理草场和皇庄、经营皇店,与户部分理财政,为明廷的“内管家”;两度设置的西厂,也由御马监提督,与司礼监提督的东厂分庭抗礼。
本文拟对御马监的设置及其职责演变、御马监在明朝宦官体系以及整个国家政治体制中所处的地位作一考察。
一
沈德符说御马监“最后设”是失于考察的。恰恰相反,御马监是明代宦官机构中设置较早的一个。据《明太祖实录》,吴元年九月设内使监,旋将内使监分为内使、御用二监,秩皆正三品,分掌内使名籍和皇家用度;同时设御马司,正五品,掌御厩马匹[2]。御马司即御马监的前身,其地位虽低于内使监和御用监,却是明太祖开国之前就设置的第三个宦官衙门,其设置比司礼监的前身内正司、纪事司还早六年。
洪武十七年四月,更定内府诸司职掌品秩,改御马司为御马监,与神宫、尚宝、司礼等监同为正七品[3]。这时距明太祖诛杀丞相胡惟庸、废中书省、改革外廷官制不久,所以整个内廷机构的设置虽然日趋庞大而健全,但品秩却普遍降低,连“总督各职”的内官监,也只是定为正六品。
洪武二十八年,明太祖最终确立了中央政治体制。这年六月,先规定外廷体制:“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4]九月,又定内廷机构,将原有的九个监扩充为十一个监,均定为正四品,另有四司八局,宦官二十四衙门的规制基本形成[5]。
宦官衙门数量的扩充和品秩的提高,暴露了明太祖试图通过加强内廷的地位以达到内、外廷相互制衡的潜在意识,为以后明朝政治体制朝双轨制发展铺垫了基础。而取消内官监的独尊地位和十一监品秩平等,又体现了明太祖“彼此颉颃,不敢相压”的总体设计思想在内廷体制上的实施,也使永乐以后内官监、司礼监、御马监等内府衙门的相互制衡有了法律上的依据。
这时,御马监的职掌也由“掌御厩马匹”扩充为“掌御马及诸进贡并典牧所关收马骡之事”[6],并进而衍生为军事和财政两大职能。
[1]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一《内监·内官定制》。
[2] 《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吴元年九月丁亥。
[3]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一,洪武十七年四月癸未。
[4] 《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洪武二十八年六月己丑。
[5] 《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一,洪武二十八年九月辛酉附。参见《明代的司礼监》。
[6] 《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一,洪武二十八年九月辛酉附。
二
由于御马监职掌御马,自然有养马、驯马人员,由此产生了一支由御马监统领的禁兵——腾骧四卫及四卫、勇士营。
弘治十年十月,兵部尚书马文升在一个奏疏中对明代禁兵的设置情况作了回顾,其中便提到了御马监所统领的这支禁兵:
我太祖高皇帝有天下,法古为治,制兵之法极其周悉。故置十六卫亲军指挥使司,不隶五府,为禁兵。……永乐中,复设亲军指挥使司十二卫。又选天下卫所官军年力精壮者及虏中走回男子,收作勇士,常数千人,俱属御马监,更番上直,委以心腹内外官统领,其盔甲器械俱异他军。[1]
从这份奏疏可知:御马监由管辖养马人员进而统领禁兵始于永乐时;这支禁兵最初的来源,是从各地卫所挑选的精壮之士,以及从蒙古地区逃回的青壮年男子[2];这支禁兵不属亲军指挥使司所辖的上十二卫(后为二十二卫),但地位显然高于上十二卫,是禁兵中的禁兵;这支禁兵的职责是“更番上直”,担任宿卫。
宣德六年时,这支禁兵有三千一百人,取了一个正规的名称:“羽林三千户所”。两年后,以此为基础,充实京军各卫养马军士及原神武前卫官军,组编成腾骧左、右卫,武骧左、右卫,统称“四卫”,又名“四卫军”[3]。如按当时的编制,五千六百人为一卫,则四卫军当有二万名以上的军士。景泰及成化时,京军三大营改编为团营制。腾骧四卫的勇士和精壮的旗军被抽调,另外组建勇士营和四卫营,在四卫指挥使中挑选坐营官。两营在弘治、正德时多达四万余人,后经多次整顿,定额为六千五百余人[4]。编制虽然屡有变化,却一直由御马监统领。
关于勇士营和四卫营,史籍所载不尽相同。《明会典》卷一三四《兵部·四卫营》条下记:
四卫营。腾骧左等四卫勇士、军人、余丁别为一营,从御马监提督操练,其坐营等官并于四卫指挥等官推选。
《明会典》说的是将腾骧等四卫的勇士等抽调出来,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另立一营,所以名曰“四卫营”。傅维麟《明书》卷七一《戎马志二》则说:
四卫营制。国初有御马勇士、旗军,以处迤北逃回人民,供养马之役,器械衣甲,必异他军。后多以进马者投充,而听御马监官提督焉。……宣德中,乃专设羽林三千户所统之,凡三千一百人。间岁,遂改曰武骧、腾骧卫。卫各有左右,别营开操,设坐营指挥四员,仍督以内官,号禁兵。
《明史》卷八九《兵志一》基本上沿用了《明书》的说法:
武骧、腾骧左右卫,称四卫军,选本卫官四员,为坐营指挥,督以太监,别营开操,称禁兵。
意思很明显:腾骧、武骧四卫,称四卫军,也叫四卫营。
但事实是,御马监所辖的禁兵,永乐时为养马勇士;宣德时取了一个名称,叫“羽林三千户所”。其后为腾骧、武骧四卫,包括勇士和旗军。景泰以后,则为四卫营和勇士营。《明会典》只提到四卫营而忽略了勇士营,《明书》和《明史》则将四卫或四卫军与四卫营混为一谈,同时也没有涉及勇士营。但这支禁兵同时包括四卫营和勇士营却是无毋置疑的,而且,勇士营的地位尚在四卫营之上。《明武宗实录》载:
正德三年四月,司礼监太监李荣传旨:“御马监勇士、旗军,系禁兵重务,其令(御马监)太监谷大用提督,太监李春同都指挥夏明等坐勇士营,太监李堂同都指挥田忠等坐四卫营。”
正德九年十一月,西官厅操练,右都督张洪领勇士营,都指挥桂勇、贾鉴、李隆分领前营、后营、四卫营。[5]
《明会典》关于四卫营的“事例”中也记载说:“万历二年议准,勇士、四卫二营,各裁坐营官二员。”[6]这些记载都说明,勇士营和四卫营是同时并存且都由御马监提督的。
虽然御马监统领禁兵从永乐、宣德就已开始,但其真正发挥作用并引起时人的关注,却是在正统十四年土木之变之后。当时瓦剌骑兵直扑京师,北京保卫战在于谦的组织下进行了五天,最激烈的战斗发生在西直门和彰义门。由于明军主力京军三大营尽陷,守卫西直门的是御马监太监刘永诚的侄子右军都督刘聚,在彰义门主动出击瓦剌军的则是御马监提督的留守北京的四卫勇士、旗军[7]。天顺元年二月,英宗复辟,诛杀御马监太监郝义,原因是郝义曾经策划调动四卫勇士擒杀支持英宗夺位的司礼监太监曹吉祥[8]。而天顺五年,当曹吉祥及其养子昭武伯曹钦在北京发动兵变时,平定兵变、击杀二曹的主要力量,却还是四卫勇士和旗军[9]。正德九年,武宗于京军十二团营中选拔精锐,编为前、后二营,与勇士营、四卫营同操练于西官厅,为“选锋”[10]。可见,这是一支战斗力极强的部队。
对于御马监所统领的这支禁兵在整个京军中的地位和作用,内廷和外廷都看得非常清楚。弘治、正德间御马监太监宁瑾曾宣称:“腾骧等四卫勇士旗军,乃祖宗设立禁兵,以备宿卫扈从,名为养马,实为防奸御侮也。”[11]正德时兵部尚书许进也认为:“勇士名虽养马,实为禁兵,防奸御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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