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御马监(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赏,武宗在正德九年九月赠其父于泰为锦衣卫都指挥使、其母王氏为夫人,授其从弟于资为登州卫百户,并赐祠额护敕[26]。
如果将牧场、皇庄、皇店三项一并计算,每年经御马监征入的白银为二十三万两[27]。这个数字是嘉靖时班匠征银免役后每年匠班银(六万四千余两)的近四倍,而与嘉靖时所定运河、长江沿岸七大钞关每年征收的船料钞总额(二十五万二千余两)相当。可见御马监在当时中央财政中的地位。此外,由于各地镇守中官多由御马监宦官出任,镇守中官的主要职责之一是采办土物贡品,故御马监又有采办之职,其过手钱钞银两及作为采办支付手段的盐引则无法计算。




[1] 刘若愚《酌中志》卷十六《内府诸司职掌》。
[2] 查继佐《罪惟录》志之九《土田志》。另见孙承泽《天府广记》卷二八《太仆寺附御马监》。
[3] 刘若愚《明宫史·木集》。该书为明人吕毖从《酌中志》中辑出,木集为其中的第十六卷《内府职掌》,但文字略有不同。
[4] 刘若愚:《酌中志》卷十六《内府诸司职掌》。
[5] 刘若愚:《酌中志》卷十六《内府诸司职掌》。
[6] 《明会典》卷二九《户部·征收》。
[7] 《明世宗实录》卷九一,嘉靖七年八月辛亥。又见陆粲《陈马房事宜疏》,《明经世文编》卷二八九。
[8] 《明会典》卷二三《户部·马房等仓》。
[9]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九八《中官考九》。
[10] 《明世宗实录》卷九九,嘉靖八年三月戊申。孙承泽《天府广记》卷二八《太仆寺附御马监》、《罪惟录》志之九《土田志》分别载御马监草场为五十八所、二万四千余顷和五十七所、二万五千余顷,与《实录》所载接近。牲口数见陆粲《陈马房事宜疏》,《明经世文编》卷二八九。
[11] 《明英宗实录》卷七七,正统六年三月壬寅。
[12] 《明孝宗实录》卷四一,弘治三年八月癸未。
[13]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九八《中官考九》。
[14] 《明世宗实录》卷三,正德十六年六月戊子;杨廷和《杨文忠公三录》卷三《请逮问谷大用疏》。
[15] 《明世宗实录》卷一三一,嘉靖十年十月壬辰。
[16] 《明英宗实录》卷一一九,正统九年闰七月甲申。
[17] 《明武宗实录》卷十二,正德元年四月癸丑。
[18]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九八《中官考九》。
[19] 《明世宗实录》卷九九,嘉靖八年三月戊申条载:“各草场共五十六所,熟地二万四千十一顷……以熟地八千亩尽归监,以资公用,留生草地四十万亩的备芻牧,其所余一千九百三十余顷召民佃种征租。”按:此处“一千九百三十余顷”应是“一万九千九百三十余顷”之误,遗漏“万九”二字。台湾校勘本以广、抱、阁本校勘,未曾检出,可见诸本皆有遗漏。另据《明史·王軏传》:王軏“勘御马监草场,釐地二万余顷,募民以佃。”可见《实录》之误。
[20] 《明神宗实录》卷四八八,万历三十九年十月丁卯。又《天府广记》卷二八《太仆寺附御马监》载:“嘉靖七年十月户部奏:勘过御马监草场五十八处,自公廨所占及监官养赡之外,计实地二万一千五百七十余顷,芦苇地及抛荒草地三千余顷,岁可征子粒七万二千两有奇,各照庄田事例征银解部。”按这条材料《明世宗实录》嘉靖七年十月、闰十月不载,实地及芦苇地、抛荒草地每亩均征银三分,当时并未实行,否则,亦无万历二十三年的“监银”事。
[21] 关于皇庄问题,业师郑克晟教授《明代政争探源》已作详述。
[22] 高岱《鸿猷录》卷一一《刘瑾之变》。
[23] 《明武宗实录》卷一一六,正德九年九月甲子;卷一九四,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酉;卷一九七,正德十六年三月丙寅。
[24] 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九《庄田》。
[25] 《明武宗实录》卷一九七,正德十六年三月丙寅。
[26] 《明武宗实录》卷一一六,正德九年九月甲子。
[27]  当然,这种计算是欠科学的,因为牧场全部改征子粒银时,皇店已经革除。


 
在上述御马监的所有职掌中,统领禁兵、管理草场,始于永乐而发展于成化、弘治、正德;提督京营及西厂、管理皇庄,始于景泰、成化而泛滥于正德;管理皇店发生于正德;出纳令符火牌、采办土品贡物及镇守、坐营、监军等,永乐时已经开始,但主要归于御马监则是在成化以后尤其是正德时。
正德时期是明代宦官势力的膨胀时期,但除刘瑾专权外,其主要表现几乎都与御马监有关。可以说,正德时期宦官势力的膨胀主要表现为御马监势力的扩充和地位的上升。它与明武宗扶植边军武人势力及对土地、财物的疯狂掠夺密切相关,并直接受景泰以后国内形势变化的推动。
土木之变的发生,改变了明朝与蒙古各部之间的抗衡态势,迫使明政府在北部边境地区增设关隘、加派驻军,并不断对京师驻军进行整顿和改编。持续数十年的荆襄流民及广西瑶民问题,以及各地不时发生的民变,迫使明政府不断调整和加强对地方的镇压力量。由于御马监职掌禁兵,本身具有军事职能,而京军的中坚力量,又是以四卫营和勇士营为主体的禁兵,故御马监的地位也随着京军的调整和边境、内地用兵的频繁而加强。从一定意义上说,司礼监和御马监代表着内廷的文职势力和武职势力。当需要对外廷以内阁为代表的文官集团进行制裁时,司礼监的地位便上升;当国家频繁用兵时,御马监的地位便加强。
经过明前期近百年的休养生息,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社会经济都得到了恢复与发展,土地的价值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社会财富越来越为人们所追逐,勋戚、宦官、缙绅阶层对土地的兼并和对财富的占有,直接对最高统治者产生刺激。宣德年间,为取花木鸟兽及诸珍异之好,广遣宦官于各地采办,可视为最高统治者公开参与掠夺社会财富的开端[1];而宪宗即位伊始便将已经籍没归官的曹吉祥庄田拨为皇庄,则表明最高统治者开始介入土地兼并[2]。从这个意义上说,御马监经营草场、皇庄、皇店,征收子粒银及商税,以及采办土物贡品等财政职能的产生和加强,实质上是皇室对国家财源的公开分割和对社会财富的公开掠夺。
正德时期既是御马监势力的膨胀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时期。而正德时期社会矛盾的激化,又与御马监宦官的活动有着密切关系。据嘉靖初夏言等人的查勘结果,北直隶顺天、河间、真定、保定四府的三十六处共三万七千六百顷的皇庄,有二十一处、二万四千多顷是在正德时所立、所占[3];而据杨廷和嘉靖时所上奏疏,御马监二万四千余顷草场,有一万多顷为御马监太监谷大用在正德四、五年间所侵占的勋戚庄田和军民屯田[4]。管理草场、皇庄、皇店,以及在各处镇守和采办的宦官,连同依附于他们的豪猾之徒,又借机搜刮掊克、聚敛侵欺。给事中夏言等言及此事,痛心疾首:
凡民间撑驾舟车、放牧牛马、采捕鱼虾螺蚌莞蒲之利,靡不括取。而邻界土地,则辗转移筑封堆、包打界至、见亩征银。本土豪猾之民,投为庄头,拨置重整,帮助为虐,多方掊克,获利不赀。输之宫闱者曾无十之一、二,而入私囊橐者,盖不啻什八九矣。是以小民脂膏,吮剥无余。由是人民逃窜,而户口消耗,里分减并,而粮差愈难。卒致辇毂之下,将见数十年后,人民离散,土地日蹙,盗贼蜂起,奸雄藉口,不知朝廷何以为国。此可为太自流涕者也。[5]
土地兼并的加剧及宦官人等的敲剥,造成了草场、皇庄所在地北直隶大量农户的流亡,也造成了各地程度不同的社会动荡。正德四、五年爆发的杨虎和刘宠兄弟领导的历时三年之久、席卷数省的农民起义,就发生在北直隶顺天府,它和以江西、四川为中心的连绵不断的民变一起,大大加深了明朝的统治危机。
与此同时,御马监势力的膨胀也激化了内廷宦官集团与外廷文官集团、勋贵集团以及内廷御马监与司礼监、御用监诸衙门的矛盾。
以御马监为主要表现的宦官势力的膨胀,打破了本已形成的内廷宦官与外廷文官在国家事务中的职责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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