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御马监(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系重大。”[12]
统领禁兵,使得御马监在内廷诸衙门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既是明朝宦官参与军政事务的基础,也使御马监本身逐渐具备多种军事职能,并被视为内廷中的武职衙门。
一是扈从出征并掌兵符火牌。既然统领禁兵,御马监宦官自然有扈从出征的职责。自永乐始,明朝曾亲自领军出征的皇帝有四位,即成祖、宣宗、英宗、武宗。成祖五次征讨蒙古,御马监少监海寿至少两次随征,御马监太监刘永诚则三次随征[13]。宣宗征讨汉王高煦,御马监太监刘顺扈从,并受命与阳武侯薛禄、清平伯吴成领兵二万为前锋[14]。英宗抵御瓦剌,有御马监少监跛儿干从征[15]。而武宗北巡宣大、南下淮扬,均由御马监太监张宗随行,提督军务[16]。至于御马监掌兵符火牌,可从永乐二十二年七月成祖逝于榆木川时,御马监少监海寿与内阁杨荣驰告皇太子(仁宗)等事看出端倪[17]。一年后仁宗去世,又是海寿“驰讣”在南京的皇太子(宣宗)[18]。正德时,武宗每次调兵,均由御马监内使持符而行[19]。沈德符说御马监掌“御厩兵符等项”,是符合事实的。
二是提督京营及坐营、监枪。永乐时立京军三大营,其中,五军营有提督内臣一员,三千营有提督内臣二员,神机营则不但有提督内臣二员,其下属五军,每军均设坐营内臣一员、监枪内臣一员。是京军三大营中,常设提督内臣五员、坐营内臣六员、监枪内臣二十员,共三十一员,均为地位较高的太监、少监或监丞。其中较为著名的有王彦、王安、张泰、赵俊等,张泰、赵俊所在衙门不明,王彦、王安则为御马监宦官[20]。景泰三年十二月始立团营,由兵部尚书于谦、武清侯石亨及太监刘永诚、曹吉祥节制。曹吉祥当时是内官监太监,内官监列衔在御马监之前,而曹吉祥排名却在御马监太监刘永诚之后,这既因为刘永诚成名已久、资历更深,也可见御马监在营务中的地位[21]。天顺八年四月重立团营,由会昌侯孙继宗和太监刘永诚“总管提督”[22]。这是御马监太监单独与勋臣提督京营的开始。此后,汪直、傅恭、李良、苗逵、古大用、张忠、陆訚等人均以御马监太监提督或监督京营。虽然在这期间御用监张永等也曾提督京营,但提督京营及坐营、监枪一般由御马监内臣充任已成惯例。
三是出镇诸边及各省。成祖即位后,命镇远侯顾成及都督韩观、刘真、何福出镇贵州、广西、辽东、宁夏诸边,又命宦官中有谋略者同行,赐公侯服,位在诸将之上。此后,云南、大同、甘肃、宣府、永平及其他边镇、布政司均有宦官出镇,称“镇守中官”或“镇守内臣”。成化、弘治以后,除南京等处守备太监为司礼监“外差”,其余镇守及监枪诸内臣则多出自御马监[23]。
四为监军。这是宦官专征、出镇及提督京营、坐营、监枪诸职权的演变或延伸。《明史·宦官传序》说:“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其实,明世宦官专征不仅仅是“自永乐间始”,也只是限于永乐、宣德时。见于史料的“专征”宦官也只有郑和、亦失哈等二三人。自正统始,宦官专征事已不再见,监军则成为制度。郑晓《今言》说到京营出征情况:“有事出征,不必拣选,但拨某营出征,则某营将领某营士卒启行。”[24]于是京营出征,提督京营勋臣及营将便是总兵、副将、参将等,而提督及坐营、监枪内臣即为监军,提督京营兵部尚书或都御史则提督军务,形成勋臣或武臣总兵、内臣监军、文臣提督之势。以成化间几次影响较大的用兵为例:元年正月用兵广西大藤峡,武臣都督同知赵辅为征夷将军总兵官,太监卢庚、陈宣监军,文臣左佥都御史韩雍赞理军务。同年十二月,荆襄用兵,勋臣抚宁伯朱永为靖虏将军总兵官,太监唐慎、少监林贵奉监军,文臣工部(旋改兵部)尚书白圭提督军务;十六年正月征讨“套虏”,郧臣保国公朱永(按:与上文之朱永为同一人,因功进保国公)为总兵官,太监汪直监军,文臣兵部尚书王越提督军务[25]。各地用兵亦然。正统至正德间,各边均有总兵武臣、镇守内臣、巡抚文臣,是为“三堂”。遇有战事,则武臣统军、内臣监军、文臣提督军务[26]。由于成化、弘治以后提督、坐营、监枪、镇守内臣多由御马监宦官充任,故监军也成为御马监的重要职责。
五为提督西厂。成化十三年正月,宪宗因京师屡生变故,锦衣卫和东厂侦缉不力,命御马监太监汪直领锦衣卫官校百余人,在灵济宫灰厂拘讯人犯。因灵济宫在皇城之西,也为了有别于司礼监提督的东厂,故汪直拘讯人犯处被称为“西厂”[27]。虽然西厂设置时间不长,成化时总计六年,正德时重设,时间也只有四、五年,但西厂之设,显然是御马监地位提高和权势扩张的表现,而竞争对手,则是司礼监。 




[1] 《明孝宗实录》卷一三0,弘治十年十月辛卯。
[2] 《明宣宗实录》卷四一,宣德三年四月乙亥条载有宣宗关于“虏中走回男子”的“上谕”:“(其)身陷虏中数年,艰苦多矣。今获来归,可悯也。其令充御马监勇士,给衣粮以优之,仍免其原籍之家差役。著为令。”《明宪宗实录》卷四六,成化三年九月甲子条载巡抚宣府右佥都御史叶盛的奏疏:“凡虏中走回男子,例送御马监验充勇士,不堪者发回原籍。”可见,从蒙古逃回男子送御马监为勇士的做法一直在延续。
[3] 《明史》卷八九《兵志一》、卷九十《兵志二》;《明宣宗实录》卷一0三,宣德八年七月壬戌。
[4] 《明武宗实录》卷七,弘治十八年十一月乙酉;《明会典》卷一三四《兵部》。
[5] 分见《明武宗实录》卷三七、卷一一八。
[6] 《明会典》卷一三四《兵部·四卫营》。
[7]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六《内监·内监掌兵》。
[8] 《明英宗实录》卷二七四,天顺元年正月癸卯。
[9]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六《内监·内监掌兵》。
[10] 《明武宗实录》卷一一八,正德九年十一月庚申。
[11] 《明武宗实录》卷七,弘治十八年十一月乙酉。
[12]  许进《勇士名额疏》,《明经世文编》卷六八。
[13]  查继佐《罪惟录》列传二九《宦寺列传》。
[14] 《明宣宗实录》卷二0,宣德元年八月己巳。
[15] 《明英宗实录》卷一八四,正统十四年十月己酉。
[16] 《明武宗实录》卷一五四至一七六。
[17] 《明太宗实录》卷一三0,永乐二十二年七月壬辰。
[18] 《明仁宗实录》卷一0,洪熙元年五月庚戌。
[19] 《明太宗实录》卷一三0,永乐二十二年七月壬辰。
[20]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八《诏令考四》。
[21] 《明英宗实录》卷二二四,景泰三年十二月壬辰。
[22] 《明宪宗实录》卷四,天顺八年四月庚寅、壬辰。
[23]  详见《明代的镇守中官制度》。
[24] 郑晓《今言》卷一之五十。
[25] 分见《明宣宗实录》卷十三、二四、一九九。
[26] 详见《明代的镇守中官制度》。
[27] 详见拙稿《明成化皇帝大传》第七章,辽宁教育出版社1994年8月版。


 
御马监财政职能的发生和发展,与其军事职能的发生和发展是同步的。如果说御马监的军事职能是以提督养马勇士及四卫禁军为基础,那么它的财政职能则是以管理御马草场为起点。
所谓御马草场,实有两种情况。一是收草储料之所,即草料场。如位于北京皇城内御马监大厅之南的里草场、位于东安门外的中府草场,以及位于皇城外东北的天师庵草场等皆是[1]。二是牧马草场,即放牧场。如占地二千六百余顷的顺义县北草场、占地一百二十八顷的安州草场等皆是[2]。
与此相适应,御马监管理草场的方式也有两种。
对于草料场,御马监的职责是监守仓场、收纳发放草料。御马监所属草料场主要有上述里草场、中府草场和天师庵草场三处,时称“三场”,均辟场积草、建仓储料。每场有掌场太监一员,贴场宦官一、二十员,佥书宦官数十员至百余员[3]。《酌中志》的作者刘若愚,就曾在里草场做过佥书[4]。此外,坝上等象马牛羊房也有规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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