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年来,我国封建君主专制权力,从总体上看,究竟是不断加强,还是不断削弱?
按照一般看法,这一权力是不断加强的,至明清而尤甚。可是如果仔细探究一下,便会感到历史事实未必如此。
(一)
为了论述这个问题,首先得分清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君主按照通行的具体政治制度行使权力,这种政治制度,是在长期统治中经过无数政治家、思想家反覆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固定下来的。
另一种情况是君主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实际行使中,他不但可以超越任何前代君主、大臣留下来的政治制度,而且也可以随时扬弃他自己和大臣制定的任何政治制度。换言之,他的权力不受任何制度、法律的约束。他可以“任心而行”[1]。
如果就后一种情况言,可以说,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两千多年全都一样,并无变化。试看:
秦始皇统治之时已是:“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这话虽有夸张,天下小大之事极多,秦始皇一个人精力不管怎样充沛,也是处理不过来的,可是它却说明,皇帝拥有这种权力。至于他平时行不行使,以及行使到什么程度,那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说,只要他想行使,他就可以撇开周围的“丞相、诸大臣”,为所欲为。早在战国之时,申不害、韩非等已强调,君主决不能将手中权力分给臣下,必须最大限度行使,实行“独断”,宣扬“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2]。在秦始皇之后,李斯又总结说:君主必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明君独断,故权不在臣也。然后能……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3]。这些表明,秦始皇“独断”所反映出来的制度,并非偶然出现,是有思想基础、理论根据的。
如果认为秦代统治时间短,我们再来看汉代的君权:
《汉书》卷六十《杜周传》:汉武帝时为廷尉,“善候司。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有人责怪他“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这条材料充分反映了一个根本事实:“人主意指”是凌驾一切的,君主爱怎么办就得怎么办,过去一切制度、律令,都必须依据在位君主承认与否,而决定是否继续生效。《汉书》卷六六《刘屈氂传》:汉武帝时为丞相。戾太子起兵叛乱,战败,“会夜司直田仁部闭城门,坐令太子得出。丞相欲斩仁,御史大夫暴胜之谓丞相曰:‘司直,吏二千石,当先请,奈何擅斩之?’丞相释仁。上闻而大怒,下吏责问御史大夫曰:‘司直纵反者,丞相斩之,法也,大夫何以擅止之?’胜之皇恐,自杀”。其实,自汉高祖以来便存在着官吏有罪先请制度[4]。当时,戾太子已败,大局已定,暴胜之以为不当擅斩田仁,是对的。可是汉武帝因为是儿子造自己的反,愤怒已极,哪里管过去有什么制度,他认定这时丞相斩司直就合“法”,于是暴胜之便只得自杀了。这是杜周“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这话的一个例证。试看汉武帝一生,除年青时受到太皇太后、皇太后一点约束外,完全是独断专行,为所欲为,宰相无不唯命是从。这不就是秦代“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制度的继续吗!
东汉也是一样。史载汉光武“总揽权纲”,“政不任下”;明帝“总揽威柄,权不借下”[5]。以至有人说宰相(三公)变成“备员而已”[6]。这和李斯所说“明君独断,故不在臣也”,也没有多少区别。
试问:秦汉两代皇帝这种独断专行之权,后代君主和制度加强了些什么呢?
当然,由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全国各地交通联系越来越密切,后代一些爱揽权的皇帝,手伸得很长,所处理的统治事务,数量增多,范围扩大[7],为保证“独断”,控制臣属的手段也进一步严密和多样化(如明帝对臣下行廷杖等),表面看来,似乎权力加强了。其实,这只是这一封建君主专制权力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在具体行使中,多行使一些,还是少行使一些,方法高明一些,还是粗疏一些的发展变化,至于这一权力本身,自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形成以来所具有的至高无上、不受任何制度、法律约束的特点,并没有什么变化。就是说,权力没有任何加强,也不可能再加强。
后一种情况既然如此,要讨论封建君权不断加强与否的问题,便只能根据前一种情况来考虑。
如所周知,为了保证封建君主专制权力的有效行使,更好地保护整个地主阶级利益,两千多年的具体政治制度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对于这些制度主要是宰相制度,有的皇帝遵守,有的皇帝摆脱,摆脱时便表现为“任心而行”,大权独揽,出现上面我所提到的情况。可是就历代王朝绝大多数一般君主言,还是遵守远多于摆脱。如果考虑到这个基本事实,则应当承认: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权力,其发展总趋势,不是加强了,而是削弱了。
(二)
提出上述看法首先一个根据便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程度的提高,以及历史上各王朝兴亡之经验教训的反覆提供,地主阶级政治家、思想家在总体上不得不拥护君主专制制度的前提下(因为没有新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力量出现,只有这一制度能统一各地主阶级统治集团的意志与行动),对它与皇位世袭制度结合所产生的弊病与危害[8],也看得日益清楚。因而他们在原则上几乎全都要求君主信用宰相与大臣,虚心纳谏,克制“私”心,遵守各种由长期统治经验凝固而成的具体政治制度特别宰相制度,实际上就是想限制(实即削弱)皇帝独断专行的权力,尽可能防止它的弊病、危害。
我们知道,皇帝并非自封,要靠地主阶级通过官吏拥立[9];政治制度也不是个人意志所能决定,归根结底得看能否适应整个地主阶级利益之需要,而决定是昙花一现,还是较长期行用。现在既然反映整个地主阶级利益的政治思想、舆论,越来越强烈地要求通过具体政治制度限制君主专制权力,则纵然少数英主、暴主例外,绝大多数君主就不可能不受这种思想、舆论的影响而遵守具体政治制度;而这些制度的发展变化,从总趋势看,也就不可能不是限制和削弱君权的。
下面我们来看历代有关这一问题的政治思想。
早在春秋末年孔子已提出一个思想:“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论语·泰伯》)。战国时孟子也引用了这话,并作了发挥(《滕文公上》)。后代儒家多理解为这是指君主之任务在于任贤使能,放手让大臣去干,而不必亲自参与具体政事之处理。将“而不与焉”之“与”,释为参与[10]。这种理解大概是对的。因为荀子也宣扬同样的思想。他说:“彼持国者,……强固荣辱在于取相矣”。如得到贤相,由他“要百事之听”,自己便清闲了。这就叫“劳于索之(指贤相),而休于使之”,“垂衣裳而天下定”。例如“汤用伊尹,文王用吕尚,武王用召公,成王用周公旦”,齐桓公用管仲便是[11]。 儒家的这一政治思想是鉴于战国时期各国变法以后,君位世袭虽无法选择,然相位不世袭(变法废弃了世卿世禄制),尚贤使能,可以选择,这一基本情况提出的[12]。随着汉代以后儒家学说逐渐在思想领域占据统治地位[13],随着秦汉以后不少世袭皇帝独断专行,胡作非为,带给整个地主阶级统治的严重危害日益明显,上述政治思想便成为后代限制君权的一个主要思想武器,反映了越来越多的政治家、思想家的意志和愿望。
需要指出的是,在汉代曾经流行天人感应说,宣扬“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春秋繁露·玉杯》),它的企图之一便是用“天”,用“灾异”来限制君主滥用权力[14]。这也是一个重要思想武器,而且反映了封建政治家、思想家为了限制君权,绞尽了脑汁。不过随着社会生产发展,天文学进步,这种思想武器日益退居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