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封建君主专制权力发展的总趋势——附论古代的人治与法治(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要地位[15]。魏晋以后,在不同的情况下,不断被用来宣扬限制君权的,主要仍是上述儒家政治思想,以及历史上的政治得失,经验教训。
《三国志》卷二四《高柔传》:魏文帝即位,大权独揽,三公(宰相)“希与朝政”。高柔上疏曰:“天地以四时成功,元首以辅弼兴治。成汤仗阿衡(伊尹)之佐,文、武凭旦、望之力。逮至汉初,肖、曹之俦并以元勋代作心膂。此皆明王圣主任臣于上,贤相良辅股肱于下也。今公辅之臣,皆国之栋梁,民所具瞻,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养高,鲜有进纳,诚非朝廷崇用大臣之义,大臣献可替否之谓也。……自今之后,朝有疑议及刑狱大事,宜数以咨访三公。……庶有裨起天听,弘益大化”。这就是要宰相在重大政事上出谋划策、把关,防止文帝专断可能发生的弊病、危害,以“弘益大化”。这话文帝无可反驳,只得“嘉纳焉”。晋代儒学地位进一步尊崇,这种主张更加流行。《群书治要》卷二九引臧荣绪《晋书·百官志》称:西晋裴頠“以万机庶政,宜委宰辅,诏命不应数改”,上疏歌颂“尧舜劳于求贤,逸于使能,……无为而治……”,反对皇帝“亲细事,躬自听断”,建议“尊崇宰辅,动静咨度,保任其负”。裴顾上疏时间已不可考,但要求用宰相限制君权的意图十分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甚至有的英主也看到皇帝独断专行的危害。范祖禹《唐鉴》卷三记载:唐太宗便批评隋文帝“事皆自决,不任群臣。天下至广,一日万机,虽复劳神苦形,岂能一一中理。群臣既知主意,惟取决受成(即听任他独断专行),虽有愆违,莫敢谏争,此所以二世而亡也”。《贞观政要》卷一又记他接着说:“朕意则不然。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画,于事稳便,方可奏行,岂得以一日万机,独断一人之虑也”。同上卷二又记唐太宗对宰相房玄龄等说:“自古帝王多任情喜怒,喜则滥赏无功,怒则滥杀无罪,是以天下丧乱,莫不由此。朕今夙夜未尝不以此为心,恒欲公等尽情极谏……”。这些话表明唐太宗之所以欢迎“极谏”,不敢“独断”,并非着眼于人民疾苦,而是总结历史教训,为了避免自己的统治垮台,是从整个地主阶级利益出发的,但他毕竟看到了这个问题,而且成了一个实行前述懦家政治思想的楷模。他的言行对后代君主起着不小影响,同样推动着限制君权的活动。
人们都说,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繁荣,和全国交通联系的进一步加强,从北宋起,中央控制地方日益严密,而且为改变五代王朝频繁更迭之局面,宋太祖“杯酒释兵权”,采取许多措施,防微杜渐,总揽权柄,以致一般认为,从此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得到进一步突出发展[16]。可是两宋的儒家政治思想是否也随之变化了呢?没有。它们依然反对皇帝“独断”,主张信用宰相与大臣。如前引《唐鉴》唐太宗批评隋文帝揽权的话下,范祖禹评论说:“不明之君,不能知人,故务察而多疑,欲以一人之身,代百官之所为,则虽圣智,亦日力不足矣。故其臣下,事无大小,皆归之君,政有得失,不任其患,贤者不能行其志,而持禄之士,得以保其位,此天下所以不治也”。他还举“圣君”舜为例说:“当舜之时,禹平水土,稷播百谷,土、谷之事,舜不亲也。契敷五教,皋陶明五刑,教、刑之事,舜不治也。……礼、乐之事,舜不与也。……虞(山泽)、工之事,舜不知也。禹为一相,总百官,自稷以下分职以听焉”。“君不可以不逸也,……臣不可以不劳也,……。”需要指出的是,这部《唐鉴》还是进奏宋哲宗阅读,供他吸取历史经验教训,并为“当世所重”的一部著作[17]。这些说明什么呢?它说明虽然北宋初年由于统治尚未稳定,一度能干的宋太祖独断专行,并且起了很大作用,可是等到统治稳定,继位君主并非个个有这种才干之时,当时的思想、舆论界,仍然推崇君逸臣劳的政治模式,因为这种模式最适合一般的、绝大多数中主的情况,何况从唐太宗的言行看,即使英主,独断专行也不是都能给封建统治带来好处的。
不仅北宋范祖禹,以大造“尊君”之舆论著称的南宋大儒朱熹,也反对皇帝“独断”。他在“经筵留身面陈四事劄子”(《朱文公文集》卷十四)中说:“上自人主,以下至于百执事,各有职业,不可相侵。盖君虽以制命为职,然必谋之大臣(宰相),参之给(给事中)、舍(中书舍人),使之熟议,以求公议之所在,然后扬于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是以朝廷尊严,命令详审,……此古今之常理,亦祖宗之家法也。今者陛下(宋宁宗)即位未能旬月,而进退宰执,移易台谏,……而大臣不与谋,给、舍不及议。正使实出于陛下之独断,而其事悉当于理,亦非为治之体,以启将来之弊,况中外传闻,无不疑惑,皆谓左右或窃其柄,而其所行,又未能尽允于公议乎”。为什么要斩钉截铁地说即使“独断……悉当于理,亦非为治之体”呢?就因为君主一个人才干毕竟有限,如做出一个决定不与大臣、宰相商议,不经过给、舍审核、草拟便下达,“悉当于理”只能是一次、两次,如形成定制,长期沿用下去,迟早将会出乱子而危害整个统治。所谓“以启将来之弊”,含意即在于此。而前引唐太宗声称不愿“独断”,其理由实际上也在于此。朱熹如不是根据儒家政治思想,总结无数历史教训,并且为了整个统治利益,具有无畏精神,是不可能也不敢向皇帝作出这种断言的。
这一类思想、舆论,在明太祖废除中书省和宰相,独揽大权之后,依然继续流行着。最能说明问题的一个例子,便是明代丘浚的言论。他在《大学衍义补》卷一《总论朝廷之政》中说:“人君……一身之精神有限,耳目之见闻不周,人不能尽识也,事不能尽知也。故必择大臣而信任之,俾其蒐访人才,疏通壅蔽,时加询谋以求治焉”。在卷六《敬大臣之礼》中又说:必须重视有盛德的大臣,“人君诚能得斯人而付倚毗之任,以正朝纲,以敦雅俗,垂衣拱手以仰其成,尚何政教之不孚,强暴之不服哉”。按丘浚乃明文渊阁大学士,《大学衍义补》是他于孝宗时奏上,供经筵日讲和太子学习的一部著作。孝宗曾称赞此书“有补于政治”(见书前周洪谟题本引),后来明神宗还亲为制序,“盖皆甚重其书也”[18]。然而,和明太祖指导思想与措施不同,丘浚依然鼓吹君主应委任大臣,甚至垂拱仰成的思想。这就再一次证明,这种思想经过两千年正反面经验的反覆提供,理论上更趋成熟,在儒家经典中又有根据,明太祖带有时代和个人特点,独断专行的做法,和由此形成的政治制度,并不能压服这种思想;相反,这种思想因为符合整个封建统治利益,连孝宗、神宗这些一般君主,也不得不承认它有道理。在这种情况下,便逐渐将明太祖所建立起来的制度,发行成同样可以体现诸大臣统治经验,实际上起着限制君主独断专行的内阁等制度。并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这个问题,将在后面论述。
《明史》卷二一五《骆问礼传》:穆宗时上疏说:“陛下躬揽万机,宜酌用群言,不执己见,使可否予夺,皆合天道,则有独断之美,无自用之失”。这段话准确地反映了明代,也是战国以来封建政治家、思想家的一个理想境界:使君主行使至高无上权力,成为广泛吸取群臣意见基础上的“独断”,成为“皆合天道”,即完全符合整个封建统治利益的“独断”,实际上也就是成为限制了自己独断专行(“不执己见”、“无自用之失”)的“独断”。大概由于明太祖高度“独断”的缘故,明代臣子常使用“独断”这个词,可是如上所述,它已是被改造了的“独断”,其实际涵义,和朱熹反对“独断”的意思,已没有什么不同了。
既然两千多年逐渐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如此,既然绝大多数统治集团成员的愿望如此,而皇帝归根结底又必须靠他
《三国志》卷二四《高柔传》:魏文帝即位,大权独揽,三公(宰相)“希与朝政”。高柔上疏曰:“天地以四时成功,元首以辅弼兴治。成汤仗阿衡(伊尹)之佐,文、武凭旦、望之力。逮至汉初,肖、曹之俦并以元勋代作心膂。此皆明王圣主任臣于上,贤相良辅股肱于下也。今公辅之臣,皆国之栋梁,民所具瞻,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养高,鲜有进纳,诚非朝廷崇用大臣之义,大臣献可替否之谓也。……自今之后,朝有疑议及刑狱大事,宜数以咨访三公。……庶有裨起天听,弘益大化”。这就是要宰相在重大政事上出谋划策、把关,防止文帝专断可能发生的弊病、危害,以“弘益大化”。这话文帝无可反驳,只得“嘉纳焉”。晋代儒学地位进一步尊崇,这种主张更加流行。《群书治要》卷二九引臧荣绪《晋书·百官志》称:西晋裴頠“以万机庶政,宜委宰辅,诏命不应数改”,上疏歌颂“尧舜劳于求贤,逸于使能,……无为而治……”,反对皇帝“亲细事,躬自听断”,建议“尊崇宰辅,动静咨度,保任其负”。裴顾上疏时间已不可考,但要求用宰相限制君权的意图十分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甚至有的英主也看到皇帝独断专行的危害。范祖禹《唐鉴》卷三记载:唐太宗便批评隋文帝“事皆自决,不任群臣。天下至广,一日万机,虽复劳神苦形,岂能一一中理。群臣既知主意,惟取决受成(即听任他独断专行),虽有愆违,莫敢谏争,此所以二世而亡也”。《贞观政要》卷一又记他接着说:“朕意则不然。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画,于事稳便,方可奏行,岂得以一日万机,独断一人之虑也”。同上卷二又记唐太宗对宰相房玄龄等说:“自古帝王多任情喜怒,喜则滥赏无功,怒则滥杀无罪,是以天下丧乱,莫不由此。朕今夙夜未尝不以此为心,恒欲公等尽情极谏……”。这些话表明唐太宗之所以欢迎“极谏”,不敢“独断”,并非着眼于人民疾苦,而是总结历史教训,为了避免自己的统治垮台,是从整个地主阶级利益出发的,但他毕竟看到了这个问题,而且成了一个实行前述懦家政治思想的楷模。他的言行对后代君主起着不小影响,同样推动着限制君权的活动。
人们都说,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繁荣,和全国交通联系的进一步加强,从北宋起,中央控制地方日益严密,而且为改变五代王朝频繁更迭之局面,宋太祖“杯酒释兵权”,采取许多措施,防微杜渐,总揽权柄,以致一般认为,从此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得到进一步突出发展[16]。可是两宋的儒家政治思想是否也随之变化了呢?没有。它们依然反对皇帝“独断”,主张信用宰相与大臣。如前引《唐鉴》唐太宗批评隋文帝揽权的话下,范祖禹评论说:“不明之君,不能知人,故务察而多疑,欲以一人之身,代百官之所为,则虽圣智,亦日力不足矣。故其臣下,事无大小,皆归之君,政有得失,不任其患,贤者不能行其志,而持禄之士,得以保其位,此天下所以不治也”。他还举“圣君”舜为例说:“当舜之时,禹平水土,稷播百谷,土、谷之事,舜不亲也。契敷五教,皋陶明五刑,教、刑之事,舜不治也。……礼、乐之事,舜不与也。……虞(山泽)、工之事,舜不知也。禹为一相,总百官,自稷以下分职以听焉”。“君不可以不逸也,……臣不可以不劳也,……。”需要指出的是,这部《唐鉴》还是进奏宋哲宗阅读,供他吸取历史经验教训,并为“当世所重”的一部著作[17]。这些说明什么呢?它说明虽然北宋初年由于统治尚未稳定,一度能干的宋太祖独断专行,并且起了很大作用,可是等到统治稳定,继位君主并非个个有这种才干之时,当时的思想、舆论界,仍然推崇君逸臣劳的政治模式,因为这种模式最适合一般的、绝大多数中主的情况,何况从唐太宗的言行看,即使英主,独断专行也不是都能给封建统治带来好处的。
不仅北宋范祖禹,以大造“尊君”之舆论著称的南宋大儒朱熹,也反对皇帝“独断”。他在“经筵留身面陈四事劄子”(《朱文公文集》卷十四)中说:“上自人主,以下至于百执事,各有职业,不可相侵。盖君虽以制命为职,然必谋之大臣(宰相),参之给(给事中)、舍(中书舍人),使之熟议,以求公议之所在,然后扬于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是以朝廷尊严,命令详审,……此古今之常理,亦祖宗之家法也。今者陛下(宋宁宗)即位未能旬月,而进退宰执,移易台谏,……而大臣不与谋,给、舍不及议。正使实出于陛下之独断,而其事悉当于理,亦非为治之体,以启将来之弊,况中外传闻,无不疑惑,皆谓左右或窃其柄,而其所行,又未能尽允于公议乎”。为什么要斩钉截铁地说即使“独断……悉当于理,亦非为治之体”呢?就因为君主一个人才干毕竟有限,如做出一个决定不与大臣、宰相商议,不经过给、舍审核、草拟便下达,“悉当于理”只能是一次、两次,如形成定制,长期沿用下去,迟早将会出乱子而危害整个统治。所谓“以启将来之弊”,含意即在于此。而前引唐太宗声称不愿“独断”,其理由实际上也在于此。朱熹如不是根据儒家政治思想,总结无数历史教训,并且为了整个统治利益,具有无畏精神,是不可能也不敢向皇帝作出这种断言的。
这一类思想、舆论,在明太祖废除中书省和宰相,独揽大权之后,依然继续流行着。最能说明问题的一个例子,便是明代丘浚的言论。他在《大学衍义补》卷一《总论朝廷之政》中说:“人君……一身之精神有限,耳目之见闻不周,人不能尽识也,事不能尽知也。故必择大臣而信任之,俾其蒐访人才,疏通壅蔽,时加询谋以求治焉”。在卷六《敬大臣之礼》中又说:必须重视有盛德的大臣,“人君诚能得斯人而付倚毗之任,以正朝纲,以敦雅俗,垂衣拱手以仰其成,尚何政教之不孚,强暴之不服哉”。按丘浚乃明文渊阁大学士,《大学衍义补》是他于孝宗时奏上,供经筵日讲和太子学习的一部著作。孝宗曾称赞此书“有补于政治”(见书前周洪谟题本引),后来明神宗还亲为制序,“盖皆甚重其书也”[18]。然而,和明太祖指导思想与措施不同,丘浚依然鼓吹君主应委任大臣,甚至垂拱仰成的思想。这就再一次证明,这种思想经过两千年正反面经验的反覆提供,理论上更趋成熟,在儒家经典中又有根据,明太祖带有时代和个人特点,独断专行的做法,和由此形成的政治制度,并不能压服这种思想;相反,这种思想因为符合整个封建统治利益,连孝宗、神宗这些一般君主,也不得不承认它有道理。在这种情况下,便逐渐将明太祖所建立起来的制度,发行成同样可以体现诸大臣统治经验,实际上起着限制君主独断专行的内阁等制度。并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这个问题,将在后面论述。
《明史》卷二一五《骆问礼传》:穆宗时上疏说:“陛下躬揽万机,宜酌用群言,不执己见,使可否予夺,皆合天道,则有独断之美,无自用之失”。这段话准确地反映了明代,也是战国以来封建政治家、思想家的一个理想境界:使君主行使至高无上权力,成为广泛吸取群臣意见基础上的“独断”,成为“皆合天道”,即完全符合整个封建统治利益的“独断”,实际上也就是成为限制了自己独断专行(“不执己见”、“无自用之失”)的“独断”。大概由于明太祖高度“独断”的缘故,明代臣子常使用“独断”这个词,可是如上所述,它已是被改造了的“独断”,其实际涵义,和朱熹反对“独断”的意思,已没有什么不同了。
既然两千多年逐渐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如此,既然绝大多数统治集团成员的愿望如此,而皇帝归根结底又必须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