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与接受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英国电信有一个令人振奋的口号"开口有益"(Good to talk),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广为流传的中国传统格言:"话不投机半句多。"将两句话合在一起就是:"只有话投机时才能愉快地交谈。"这正巧暗示着这个时代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一个有些悖论性的对话局面。大多数人都希望看到,我们的时代或不久的将来或许能成为一个有益的对话时代。不过,正如亨廷顿等人所预料的,它也很可能成为一个文明冲突的时代。不幸的很,诸如美国与一些中东国家之间的冲突这样危险的信号似乎比事情朝着好的方面转化的迹象要更多一些。"对话与冲突" (这在某种程度上等于是"和平与战争"的另一种说法)的问题,不过就是在"生存与毁灭"之间的抉择。人们想要选择的无疑是对话,因为它是生存的唯一途径。可是,真正的困惑在于,通向和平与对话的道路为什么总是那么坎坷不平、困难重重。尽管对话是人们特别需要的,但由于冲突双方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游戏中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政策,这使得进行有效的对话步履维艰。我们知道,理性的不合作博弈最经常导致的是一种囚徒困境式的纳什均衡1,它不能够保证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在此,我拟简要地讨论的是,对话中的理解问题和接受问题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我试图论证,接受的问题才是对话问题的真正关键之所在。 (一) 知识共同体内部的对话与知识共同体之间的对话
在一个被认可的知识共同体内部进行的对话,远远有别于不同的知识共同体之间的对话。但是这种区别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反思,其原因在于,人们一般都相信,由于存在着普遍的人性和理性,因此人们就全都属于人类这个总的知识共同体。根据这种形而上学理由,人们永远喜好并且鼓励对事物做出普遍性的解释,而且认为只有普遍的知识才是有意义的。这种假定的普遍性,可以在早至苏格拉底的几乎所有的西方哲学中找到。每一个传统的思想家都习惯于认为,所有的知识原理都适用于所有地方的所有的人,仿佛世界上只存在着一种可能的知识共同体。当然,确实存在这么一个,那就是形式逻辑所表述的世界。可那是一个单调抽象的世界,并不是人能真正生活在其中的世界。而在现实世界上,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文化/知识共同体是个显然的事实。且不说涉及到深远的文化传统的知识共同体,就现在社会中新产生的那些多少有些含糊的共同体而论,诸如男人与女人、少年与成人、正常的性爱与同性恋等等群体之间的互相理解就已经形成了许多难题。由于害怕别人指责不够开放甚或政治不正确,我们宁愿假装出非常理解对方的样子。在这个大量信息的时代,我们已经拥有了关于其他知识共同体的大量知识,但这种知识难道就意味着对该知识共同体的理解吗?
苏格拉底式的对话或者西方的标准逻辑论争想当然地假定,人类共享着一种我思(Cogito),因此属于一个有着同样理性的共同体,于是心灵是类似的。这样一来,"他者"在西方哲学中所指的就不过是他人的心思(the other’s mind),一种拥有与我们相同的思维模式的另一个心思。可是从中国的思路去看,证明他人心思的存在居然会成为西方哲学中的一个传统难题,这实在是件稍微有点多此一举的事情。事实上根本没有必要去论证他人心思的存在,因为它就确实存在着,这应该是足够明显的事情。假如一定有必要论证的话,那么不妨有这样一个简单的先验论证:任意给定一种语言,这种语言中的每一个句子都在逻辑上必定能够得?quot;肯定"或"否定"的响应,这就意味着语言具有一种内在的或先验的对话形式,它分析地注定了提视牖卮鹫饬礁鱿忍欤╝ priori)角色。其中应答性的角色就是他人心思的逻辑位置之所在,它是摆在那里的空位,无论它是否作出实际上的回答,无论实际上是否有个真实的心思来填空,它都已经逻辑地存在着了。这就是说,纯粹的逻辑上的我性(I-ness)总是预定了其逻辑上的他性(other-ness)。这个在语言自身结构里形成的先验论证应该比通常的那种经验论和心理学的移情推论要更有效。但是,我更想说的是,他人的心思的问题本来就不成问题,它是明显的。"他人"这个重要问题的要害是在别的事情上。
与西方对他人"心思"(mind)的关注形成对比,中国哲学将他者的问题看作是他人"心事"(heart)的问题(更准确地说,是他者的"心事/心思"综合体问题)。关于心思的哲学足以解释我们的智性行为,但是我们似乎需要发展一种关于心事的哲学,以说明我们的价值观、情感与实践生活--当然,心事与心思的截然划分并不是事物的真实状态,只不过在此用来从理论上说明思想中存在的不同倾向与模式。中西哲学在人类精神的问题上侧重点不同,这虽然没有造成事物本身的改变,但却表明它们对事物的不同理解。
要说明对话与交往的重要性,知识论就必须转向他人心事问题。我们只有用他人心事去理解他者,才能从根本上理解另外一个知识共同体,否则就只是理解了我与他人共有的思维方式(cogito)而不能理解我与他人各异的思想内容(cogitatum)。而且,如果不在本质上将他者落实为他人心事,他者就不成其为一个值得分析的问题,因为人们虽然在精神上有很大差别,但是在知识形式上却没有太大差异。人们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但是却喜欢不同的事物。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西方式的对话与中国式的对话之间的基本区别现在更清楚了:在典型的西方式对话中,人们认为被假定能够生产真理的逻辑论证是最为重要的,因为它能够澄清"谁对谁错";而在中国式的对话中,更注重的是取得一种双方都喜欢的或至少是都能接受的互利结果,假如在双方现成的想法中不能有共同接受的结果,那么就共同发明一个新的想法,它无所谓谁对谁错,或者说,对错在这里是不重要的,大家都喜欢才重要。不难看到,只要考虑谁对谁错,就等于承认了有个绝对的标准是存在于对话之外的,不管那个标准是在自然那里还是在上帝那里,总之是高过了对话、高过了人心的标准。而假如不考虑对错,思想的标准就被内化在对话这件事情本身中,也就是落实在人心与人心之间的互相期待中,心与心的和谐而不是知识与对象的一致就变成了绝对的要求。
有必要注意到,在对话中形成的心与心的和谐与现代西方哲学所说的"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其实貌合神离(尽管在西方现代哲学中主体间性似乎被认为是对话的一个条件)。主体间性仍然是心灵在理性方面的一致,而并不能保证心灵在价值观或生活方面的一致。严格说来,主体间性这个概念在理论上其实有些多余,因为人们在理性层面上本来就一致而且不可能不一致(既然所有人被假定都能够理性地思考并且能够有共同知识),因此,主体间性是预先成立了的,它只是个不成问题的问题2,它并不比原来仅仅谈论人类抽象的我思时多出什么决定性的东西,也许可以说,我思是从人类心灵作为一个抽象的匿名的整体概念来规定心灵的,而主体间性(相当于"思与思")只不过是从每一个心灵都分有着作为心灵的主体性的角度去讨论心灵的,它并不是对于我思概念的理论突破。但是,"心与心"(heart to heart)的和谐则真正是个另外的难题,因为它不是预先成立了的事情,而是需要努力才可能达成而且还不一定达到的结果,而且尤其重要的是,这个可能达成的和谐结果不可能是某个心的单方面预期的完全实现,而是众心在对话的自然发展过程中被生产出来的,所以它是不可预料和不可强求的。
在那种雄心勃勃地要发现普遍真理的对话中,我们就不得不接受一个逻辑上正确的论证而不管喜不喜欢那个结果,这其中的强迫性非常类似于我们对共同认可的游戏规则的遵循,比如说在足球游戏中"不能越位"。但是在建议性的对话中,我们倾向于接
在一个被认可的知识共同体内部进行的对话,远远有别于不同的知识共同体之间的对话。但是这种区别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反思,其原因在于,人们一般都相信,由于存在着普遍的人性和理性,因此人们就全都属于人类这个总的知识共同体。根据这种形而上学理由,人们永远喜好并且鼓励对事物做出普遍性的解释,而且认为只有普遍的知识才是有意义的。这种假定的普遍性,可以在早至苏格拉底的几乎所有的西方哲学中找到。每一个传统的思想家都习惯于认为,所有的知识原理都适用于所有地方的所有的人,仿佛世界上只存在着一种可能的知识共同体。当然,确实存在这么一个,那就是形式逻辑所表述的世界。可那是一个单调抽象的世界,并不是人能真正生活在其中的世界。而在现实世界上,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文化/知识共同体是个显然的事实。且不说涉及到深远的文化传统的知识共同体,就现在社会中新产生的那些多少有些含糊的共同体而论,诸如男人与女人、少年与成人、正常的性爱与同性恋等等群体之间的互相理解就已经形成了许多难题。由于害怕别人指责不够开放甚或政治不正确,我们宁愿假装出非常理解对方的样子。在这个大量信息的时代,我们已经拥有了关于其他知识共同体的大量知识,但这种知识难道就意味着对该知识共同体的理解吗?
苏格拉底式的对话或者西方的标准逻辑论争想当然地假定,人类共享着一种我思(Cogito),因此属于一个有着同样理性的共同体,于是心灵是类似的。这样一来,"他者"在西方哲学中所指的就不过是他人的心思(the other’s mind),一种拥有与我们相同的思维模式的另一个心思。可是从中国的思路去看,证明他人心思的存在居然会成为西方哲学中的一个传统难题,这实在是件稍微有点多此一举的事情。事实上根本没有必要去论证他人心思的存在,因为它就确实存在着,这应该是足够明显的事情。假如一定有必要论证的话,那么不妨有这样一个简单的先验论证:任意给定一种语言,这种语言中的每一个句子都在逻辑上必定能够得?quot;肯定"或"否定"的响应,这就意味着语言具有一种内在的或先验的对话形式,它分析地注定了提视牖卮鹫饬礁鱿忍欤╝ priori)角色。其中应答性的角色就是他人心思的逻辑位置之所在,它是摆在那里的空位,无论它是否作出实际上的回答,无论实际上是否有个真实的心思来填空,它都已经逻辑地存在着了。这就是说,纯粹的逻辑上的我性(I-ness)总是预定了其逻辑上的他性(other-ness)。这个在语言自身结构里形成的先验论证应该比通常的那种经验论和心理学的移情推论要更有效。但是,我更想说的是,他人的心思的问题本来就不成问题,它是明显的。"他人"这个重要问题的要害是在别的事情上。
与西方对他人"心思"(mind)的关注形成对比,中国哲学将他者的问题看作是他人"心事"(heart)的问题(更准确地说,是他者的"心事/心思"综合体问题)。关于心思的哲学足以解释我们的智性行为,但是我们似乎需要发展一种关于心事的哲学,以说明我们的价值观、情感与实践生活--当然,心事与心思的截然划分并不是事物的真实状态,只不过在此用来从理论上说明思想中存在的不同倾向与模式。中西哲学在人类精神的问题上侧重点不同,这虽然没有造成事物本身的改变,但却表明它们对事物的不同理解。
要说明对话与交往的重要性,知识论就必须转向他人心事问题。我们只有用他人心事去理解他者,才能从根本上理解另外一个知识共同体,否则就只是理解了我与他人共有的思维方式(cogito)而不能理解我与他人各异的思想内容(cogitatum)。而且,如果不在本质上将他者落实为他人心事,他者就不成其为一个值得分析的问题,因为人们虽然在精神上有很大差别,但是在知识形式上却没有太大差异。人们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但是却喜欢不同的事物。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西方式的对话与中国式的对话之间的基本区别现在更清楚了:在典型的西方式对话中,人们认为被假定能够生产真理的逻辑论证是最为重要的,因为它能够澄清"谁对谁错";而在中国式的对话中,更注重的是取得一种双方都喜欢的或至少是都能接受的互利结果,假如在双方现成的想法中不能有共同接受的结果,那么就共同发明一个新的想法,它无所谓谁对谁错,或者说,对错在这里是不重要的,大家都喜欢才重要。不难看到,只要考虑谁对谁错,就等于承认了有个绝对的标准是存在于对话之外的,不管那个标准是在自然那里还是在上帝那里,总之是高过了对话、高过了人心的标准。而假如不考虑对错,思想的标准就被内化在对话这件事情本身中,也就是落实在人心与人心之间的互相期待中,心与心的和谐而不是知识与对象的一致就变成了绝对的要求。
有必要注意到,在对话中形成的心与心的和谐与现代西方哲学所说的"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其实貌合神离(尽管在西方现代哲学中主体间性似乎被认为是对话的一个条件)。主体间性仍然是心灵在理性方面的一致,而并不能保证心灵在价值观或生活方面的一致。严格说来,主体间性这个概念在理论上其实有些多余,因为人们在理性层面上本来就一致而且不可能不一致(既然所有人被假定都能够理性地思考并且能够有共同知识),因此,主体间性是预先成立了的,它只是个不成问题的问题2,它并不比原来仅仅谈论人类抽象的我思时多出什么决定性的东西,也许可以说,我思是从人类心灵作为一个抽象的匿名的整体概念来规定心灵的,而主体间性(相当于"思与思")只不过是从每一个心灵都分有着作为心灵的主体性的角度去讨论心灵的,它并不是对于我思概念的理论突破。但是,"心与心"(heart to heart)的和谐则真正是个另外的难题,因为它不是预先成立了的事情,而是需要努力才可能达成而且还不一定达到的结果,而且尤其重要的是,这个可能达成的和谐结果不可能是某个心的单方面预期的完全实现,而是众心在对话的自然发展过程中被生产出来的,所以它是不可预料和不可强求的。
在那种雄心勃勃地要发现普遍真理的对话中,我们就不得不接受一个逻辑上正确的论证而不管喜不喜欢那个结果,这其中的强迫性非常类似于我们对共同认可的游戏规则的遵循,比如说在足球游戏中"不能越位"。但是在建议性的对话中,我们倾向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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