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与接受(6)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题所以变得如此重要和突出,原因就在于此。总的来说,在肉体上拯救他人是比较容易的,在精神上接受他者则比较困难。
当然这不是在批判宗教,相反,基督教关于倾听的观点是非常深刻的。我只是指出,在今天,倾听的对象需要有所改变。发言与倾听行为构成的对话必须被看作是人际间的一种相互活动,而不是倾听某个至高无上的绝对者的讲话,即,要听他人的,而不是听上帝的。倾听意味着1)给予说者发言的权利;2)从他者的发言中发现可接受的思想的义务。于是,倾听就近乎接受,而且,倾听和发言是互相的和循环的。奥古斯丁的名言"相信以便理解"(crede ut intelligas)如果弱化为"接受以便理解"恐怕就仍然是正确的。
(五) 从他性的角度
哲学的根本问题不是通常所认为的是真理的问题,而是关于幸福的问题,因为自然、客观世界以及关于自然的知识与其说需要哲学,还不如说需要的是科学。如果有人坚持需要某种关于自然的哲学,那么,他所能找到的唯一正确的哲学就只不过是已经包含在科学本身里的思想,换句话说,它只不过是科学的一般思想的概括性表述。而这种预先有着正确答案的哲学根本算不上是哲学。只有在人们所想所为可以有着根本不同的地方,哲学才成为必需的和有意义的。所以好的哲学只是那些讨论我们生活的哲学。我之所以坚持认为哲学不是关于描述事实的知识而是关于创造命运的知识,其原因就在这里。人生所面临的最根本的问题显然是关于幸福的,所有的问题由于与此相关才变得具有思考和讨论的价值18。
每一个人的幸与不幸、爱与欢乐、成功与骄傲、和平与安全、好运与厄运、失败与痛苦必然永远与他人相关并决定于他人,简单地说,幸福和痛苦,都是他人所给的(也许我们可以自己想象某种"主观的"幸福,但只要仔细思量就知道在这种主观幻想中仍然已经把他人的帮助、支持和承认都假设在内了)。因此我们不得不更多地考虑他性的视野。这个论点丝毫不涉及真与假、正确与错误等等问题,而只与视野开阔所带来的思想优势有关。主体性的视野显然要比他性的视野相对狭隘一些,因为主体性只有一种可能的视野,结果就是用一种看不见的暴力否定了他人的思想和价值。而他性则享有所有可能的视野,而且这所有的各种视野都同样以他性为理由而享有同等的权利。主体性的视野,如果以自我中心为解释就是"从某角度看",如果在某种中立、普遍的唯理主义中去解释就成了"不以任何角度去看"19,但是永远不可能成为具有全方位优势的"从各种角度看"20。
他者观点的最大优点可能是它可以更合理地解释自由、平等和民主等重要观念。虽然主体性观点是导致自由、平等和民主观念的一个历史原因,但是却不是在逻辑上最合理的理由。主体性能够导引出任一个体作为行为主体的个人自由和权利,却不能保证互相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如果失去平衡是非常危险的。过于强调个人权利而相对忽视互相义务的现代社会已经暴露出许多问题。今天我们可以意识到,义务虽豢赡茉谀持殖潭壬细缮媪俗杂扇ɡ?????庇质亲杂扇ɡ?谋U稀K?吖鄣愦佣运?说囊逦穹矫嫒胧郑?俚汲龈鋈巳ɡ?F浠?镜览硎牵合群献魅缓蟛庞懈髯缘娜ɡ?U庋?歉?酉质抵饕宓乃嘉??蛭?说闹苯拥纳?钍率稻褪?quot;与他人相处",所以首先必须处理好这个关系。不存在超越了这种相处关系的个人约案鋈说奶旄橙ɡ??蛭??疾豢赡艹??quot;所予的事实"(the given)。
这里可以有一个例子来对比主体观点和他者观点在理论上的不同境界。在圣经和中国传统文本中都有大概如此意思的金科玉律?quot;若想别人如何对待你,你就如何对待别人。"这条准则除了其主体视野的局限以外看来天衣无缝。毫无疑问,它是充满善意的,但是其主体视角暗示着,是"我"拥有决定事物的好坏、正误乃至真假的权威,虽然"我"愿意对他人好,但是价值标准要由"我"来定。除非碰巧众人一心,否则这就是思想霸权,因为他者"先验地"被从逻辑上被剥夺了参与制定文化价值、知识体系和精神系统的权利。由于这种老式的金科玉律只有在仅仅存在一种知识/信仰共同体的情况下才会有效,因此它在今天的世界文化形势中将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不妨将这个原则重新改写为:"别人不希望你怎样对待他,就不要那样对待他。"我不知道这种改写是否完美无缺。但看起来它有着更宽阔的视野。
最后值得再次强调,以他者观点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决不是对多元论和相对主义的同情,而是希望在各方面的他者有权利参与的循环性对话中发展出某种被共同认可的普遍主义知识空间,从而生产出一种不断的互相接受过程。其实,真正坚持多元论和相对主义的反而是彻底的主体性观点的自由主义,在它宣称"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坚决维护你发表你的观点的权利"时,它无非是鼓励了价值观和理想之间的永远不合作,总之是永不接受他者。就像前面讲到的,这只不过是宽容了他者的存在,但不承认他者的思想价值。这仅仅是一个比较温和的"异教徒模式"。假如不能在"接受"这个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那么人类的思想结构终究没有发展。
注释:
1要获得对于双方都是最好的结果就不得不冒险,而没有人信任对方,因此双方总是选择"不给对方获得最大利益的机会、保证自己不吃亏"的策略,结果总是双方都不吃亏但不能皆大欢喜。
2主体间性所以不是个真正的难题,是因为,既然主体之间是可以互相理解的(假如有足够的信息),既然众心总有一致的理解,那么主体间性就只不过是关于"一致理解"这一事实的一个描述,而不是一个主体之间发生的难题。哲学里经常出现一些这样的不成问题的问题,可以这样定义:如果某个事情一定如此而不可能不是如此,那么它不是一个问题;而且,它也不能用来解决别的问题。可以参考维特根斯坦关于天空颜色的讨论:既然天空必定有某种颜色,那么对天空是某种颜色的惊讶是无效的。参见维特根斯坦:A Lecture on Ethics, in Philosophical Review, No.74,1965.
3 参见维特根斯坦: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Remarks on the Foundation of Mathematics. 以及Kripke: Wittgenstein on Rules and Private Language. 1982。Kripke曾经给出一个关于加法的例子,但不太恰当。这里我另外制造一个可能比较合理的例子。
4 参见Hans kung and Karl-Josef Kuschel: A Global Ethic: The Declaration of the Parliament of the World’s Religions. The Continuum Pub,1993.
5 例如中国的"忠孝"、"义气"在西方价值体系中虽然也会有,但并不那么优先;同样,西方的个人利益和自由也会为中国人所喜欢,但未必是绝对第一位的。
6 近来在甘肃和辽宁接连出现极端严重残害幼女的著名犯罪案件(小兰事件和小茵子事件),结果网上出现大量的发言要求用酷刑处死罪犯,各种建议从凌迟、火烧、喂狗等等到甚至更加残酷的空想都有(现在那两个罪犯已经被判死刑)。网民们当然知道必须尊重法律,也知道现在的法律决不会恢复酷刑,他们只是表达了他们心中对道德和人的真实理解。法律是重要的事实,但是,人们心目中的正义是重要的问题。
7 关于"预付人权"理论,参见本人著作《论可能生活》,三联,1995、《赵汀阳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8 许多西方思想家如海耶克、柏林、诺齐克等都是这种思路。
9 参见Geertz: Local knowledge, 1983;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1973, New York.
10. 参见Alain Le Pichon: The Sound of the Rain: Poetic Reason and Reciprocal Understanding, in The Conditions of Reciprocal Understanding, 1995, Chicago. "Reciprocal knowledge" 这一概念包含的意思是多重的,有"互动的"、"互补的"、"互惠的"和"互建的"知识等意义,所以不太容易
当然这不是在批判宗教,相反,基督教关于倾听的观点是非常深刻的。我只是指出,在今天,倾听的对象需要有所改变。发言与倾听行为构成的对话必须被看作是人际间的一种相互活动,而不是倾听某个至高无上的绝对者的讲话,即,要听他人的,而不是听上帝的。倾听意味着1)给予说者发言的权利;2)从他者的发言中发现可接受的思想的义务。于是,倾听就近乎接受,而且,倾听和发言是互相的和循环的。奥古斯丁的名言"相信以便理解"(crede ut intelligas)如果弱化为"接受以便理解"恐怕就仍然是正确的。
(五) 从他性的角度
哲学的根本问题不是通常所认为的是真理的问题,而是关于幸福的问题,因为自然、客观世界以及关于自然的知识与其说需要哲学,还不如说需要的是科学。如果有人坚持需要某种关于自然的哲学,那么,他所能找到的唯一正确的哲学就只不过是已经包含在科学本身里的思想,换句话说,它只不过是科学的一般思想的概括性表述。而这种预先有着正确答案的哲学根本算不上是哲学。只有在人们所想所为可以有着根本不同的地方,哲学才成为必需的和有意义的。所以好的哲学只是那些讨论我们生活的哲学。我之所以坚持认为哲学不是关于描述事实的知识而是关于创造命运的知识,其原因就在这里。人生所面临的最根本的问题显然是关于幸福的,所有的问题由于与此相关才变得具有思考和讨论的价值18。
每一个人的幸与不幸、爱与欢乐、成功与骄傲、和平与安全、好运与厄运、失败与痛苦必然永远与他人相关并决定于他人,简单地说,幸福和痛苦,都是他人所给的(也许我们可以自己想象某种"主观的"幸福,但只要仔细思量就知道在这种主观幻想中仍然已经把他人的帮助、支持和承认都假设在内了)。因此我们不得不更多地考虑他性的视野。这个论点丝毫不涉及真与假、正确与错误等等问题,而只与视野开阔所带来的思想优势有关。主体性的视野显然要比他性的视野相对狭隘一些,因为主体性只有一种可能的视野,结果就是用一种看不见的暴力否定了他人的思想和价值。而他性则享有所有可能的视野,而且这所有的各种视野都同样以他性为理由而享有同等的权利。主体性的视野,如果以自我中心为解释就是"从某角度看",如果在某种中立、普遍的唯理主义中去解释就成了"不以任何角度去看"19,但是永远不可能成为具有全方位优势的"从各种角度看"20。
他者观点的最大优点可能是它可以更合理地解释自由、平等和民主等重要观念。虽然主体性观点是导致自由、平等和民主观念的一个历史原因,但是却不是在逻辑上最合理的理由。主体性能够导引出任一个体作为行为主体的个人自由和权利,却不能保证互相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如果失去平衡是非常危险的。过于强调个人权利而相对忽视互相义务的现代社会已经暴露出许多问题。今天我们可以意识到,义务虽豢赡茉谀持殖潭壬细缮媪俗杂扇ɡ?????庇质亲杂扇ɡ?谋U稀K?吖鄣愦佣运?说囊逦穹矫嫒胧郑?俚汲龈鋈巳ɡ?F浠?镜览硎牵合群献魅缓蟛庞懈髯缘娜ɡ?U庋?歉?酉质抵饕宓乃嘉??蛭?说闹苯拥纳?钍率稻褪?quot;与他人相处",所以首先必须处理好这个关系。不存在超越了这种相处关系的个人约案鋈说奶旄橙ɡ??蛭??疾豢赡艹??quot;所予的事实"(the given)。
这里可以有一个例子来对比主体观点和他者观点在理论上的不同境界。在圣经和中国传统文本中都有大概如此意思的金科玉律?quot;若想别人如何对待你,你就如何对待别人。"这条准则除了其主体视野的局限以外看来天衣无缝。毫无疑问,它是充满善意的,但是其主体视角暗示着,是"我"拥有决定事物的好坏、正误乃至真假的权威,虽然"我"愿意对他人好,但是价值标准要由"我"来定。除非碰巧众人一心,否则这就是思想霸权,因为他者"先验地"被从逻辑上被剥夺了参与制定文化价值、知识体系和精神系统的权利。由于这种老式的金科玉律只有在仅仅存在一种知识/信仰共同体的情况下才会有效,因此它在今天的世界文化形势中将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不妨将这个原则重新改写为:"别人不希望你怎样对待他,就不要那样对待他。"我不知道这种改写是否完美无缺。但看起来它有着更宽阔的视野。
最后值得再次强调,以他者观点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决不是对多元论和相对主义的同情,而是希望在各方面的他者有权利参与的循环性对话中发展出某种被共同认可的普遍主义知识空间,从而生产出一种不断的互相接受过程。其实,真正坚持多元论和相对主义的反而是彻底的主体性观点的自由主义,在它宣称"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坚决维护你发表你的观点的权利"时,它无非是鼓励了价值观和理想之间的永远不合作,总之是永不接受他者。就像前面讲到的,这只不过是宽容了他者的存在,但不承认他者的思想价值。这仅仅是一个比较温和的"异教徒模式"。假如不能在"接受"这个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那么人类的思想结构终究没有发展。
注释:
1要获得对于双方都是最好的结果就不得不冒险,而没有人信任对方,因此双方总是选择"不给对方获得最大利益的机会、保证自己不吃亏"的策略,结果总是双方都不吃亏但不能皆大欢喜。
2主体间性所以不是个真正的难题,是因为,既然主体之间是可以互相理解的(假如有足够的信息),既然众心总有一致的理解,那么主体间性就只不过是关于"一致理解"这一事实的一个描述,而不是一个主体之间发生的难题。哲学里经常出现一些这样的不成问题的问题,可以这样定义:如果某个事情一定如此而不可能不是如此,那么它不是一个问题;而且,它也不能用来解决别的问题。可以参考维特根斯坦关于天空颜色的讨论:既然天空必定有某种颜色,那么对天空是某种颜色的惊讶是无效的。参见维特根斯坦:A Lecture on Ethics, in Philosophical Review, No.74,1965.
3 参见维特根斯坦: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Remarks on the Foundation of Mathematics. 以及Kripke: Wittgenstein on Rules and Private Language. 1982。Kripke曾经给出一个关于加法的例子,但不太恰当。这里我另外制造一个可能比较合理的例子。
4 参见Hans kung and Karl-Josef Kuschel: A Global Ethic: The Declaration of the Parliament of the World’s Religions. The Continuum Pub,1993.
5 例如中国的"忠孝"、"义气"在西方价值体系中虽然也会有,但并不那么优先;同样,西方的个人利益和自由也会为中国人所喜欢,但未必是绝对第一位的。
6 近来在甘肃和辽宁接连出现极端严重残害幼女的著名犯罪案件(小兰事件和小茵子事件),结果网上出现大量的发言要求用酷刑处死罪犯,各种建议从凌迟、火烧、喂狗等等到甚至更加残酷的空想都有(现在那两个罪犯已经被判死刑)。网民们当然知道必须尊重法律,也知道现在的法律决不会恢复酷刑,他们只是表达了他们心中对道德和人的真实理解。法律是重要的事实,但是,人们心目中的正义是重要的问题。
7 关于"预付人权"理论,参见本人著作《论可能生活》,三联,1995、《赵汀阳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8 许多西方思想家如海耶克、柏林、诺齐克等都是这种思路。
9 参见Geertz: Local knowledge, 1983;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1973, New York.
10. 参见Alain Le Pichon: The Sound of the Rain: Poetic Reason and Reciprocal Understanding, in The Conditions of Reciprocal Understanding, 1995, Chicago. "Reciprocal knowledge" 这一概念包含的意思是多重的,有"互动的"、"互补的"、"互惠的"和"互建的"知识等意义,所以不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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