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黑格尔哲学中的一个问题:苦恼意识及其出路(上)(7)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但是,由于特殊性最终要统一在普遍性那里,而物质上的种种需要可以说就是人作为有限的有机体生命的特殊性的表现,所以物质应当成为精神的祭礼。这一点在上述三个环节的论述中是可见一斑的。性欲是婚姻的祭礼,婚姻使性欲变得纯洁而有价值,因为它是有着抗争死亡的力量;至于说市民社会中凭劳动积累起来的财富,它的创造过程、分配过程都受着普遍性的支配,而民族战争中财富的消失最终使它也成了祭礼。最后,是有机体生命本身成了祭礼,即为国捐躯。
物质需要作为精神的祭礼与禁欲主义完全是不同的。作为祭礼,物质需要的价值不是来源于它们本身,而在于它们受到了精神力量的控制,作为精神的表达而获得了自身的价值。例如,性的快感来源于潜在的创造力——一种潜伏在自然中的精神力量;又如,为别人付出的钱财除去了钱财本身的铜臭等等。而禁欲主义并不能为精神献上什么,它是一种自私的、封闭了与他人的联系的行为,因此禁欲主义使伦理生活完全无法展开。而实质上,禁欲与纵欲本质上又是同一的,一个禁欲的人把全部精力放在欲望的克服上,这与一个纵欲者把全部精力放在欲望的满足上是一样的,他们都被自身的有机体控制住了,所以禁欲不可能获得精神。
精神唯有通过伦理生活获得,而精神也是伦理生活的唯一目的,伦理生活不是为了穿衣吃饭,也不是为了类的延续,甚至也不是为了子孙后代的日子比我们今天过的更舒服一些,而是为了使每一个个体生命能够实现其精神使命。

上面我们展开了精神与伦理生活之间的关系,接下来,我们就将在这一框架内提出我们的问题,即现代苦恼意识的问题。苦恼是现代个体生命的一种状态,但这与现代人所采取的伦理生活方式关联在一起的,彼此相互促进,互为因果。


注释:
(1)《宗教哲学讲演录》 P115。
(2)《逻辑学》上P69。
(3)《小逻辑》P331
(4)《小逻辑》P256
(5)《宗教哲学讲演录》P117
(6)《宗教哲学讲演录》P117
(7)参见 《小逻辑》P332
(8)参见《精神现象学》下P44与P246
(9)《精神现象学》上P63
(10)《精神现象学》上P66
(11)《美学》一册P150
(12)同上P151
(13)《小逻辑》P211
(14)《美学》一册P152
(15)《美学》一册P153
(16)《小逻辑》P251
(17)参见《小逻辑》P251
(18)《美学》一册P154
(19)《精神现象学》上P118
(20)《小逻辑》P409
(21)《小逻辑》P68
(22)《精神现象学》下P233
(23)《小逻辑》P122
(24)《小逻辑》P122。
(25)《精神现象学》上P122


(26)《精神现象学》上P11
(27)《历史中的理性》P23
(28)《精神现象学》上P117
(29)《精神现象学》上P121
(30)《精神现象学》上P121
(31)《精神现象学》上P131
(32)《精神现象学》下P2
(33)《法哲学原理》P164
(34)同上P165
(35)同上P165
(36)同上P166
(37)同上P172。
(38)同上P175
(39)同上P178
(40)同上P176
(41)同上P187
(42)《精神现象学》下P10
(43)参见《法哲学原理》P208
(44)同上P182
(45)同上P196
(46)同上P205
(47)同上P208
(48)同上P209
(49)同上P197
(50)同上P207
(51)同上P211
(52)同上P216
(53)同上P209
(54)同上P253
(55)同上P254
(56)参见《法哲学原理》P198
(57)同上P260
(58)参见《法哲学原理》P261
(59)同上P340
(60)同上P341
(61)同上P344
(62)同上P340
(63)同上P253


















第二章 苦恼意识及其伦理生活方式

第一节 苦恼意识

法国的著名黑格尔研究者伊波利特指出,“苦恼意识是《精神现象学》的根本主题”,“苦恼意识这个主题以不同的形式惯穿了《精神现象学》全部》”。(1)伊波利特还指出,苦恼意识在黑格尔的《早期神学著作》中已经出现了。本文同意伊波利特的这个观点,并且进一步认为,苦恼意识问题不仅出现在黑格尔的早期研究中,同样,晚期的研究也是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因为本文正是在黑格尔晚期对宗教哲学的论述中找到了确决苦恼意识的办法。当然,这样一个论断是要以全文为之演绎的。

(1) 苦恼意识的界定
当前的工作是要说明,到底什么是苦恼意识?
要说明苦恼意识,还要从主奴斗争说起。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指出人的生命指向的是“普遍的统一”,即前面所说的“一”、“普遍生”、自我意识。(2)两个自我意识相遇并经过一番主奴斗争(即,为争取对方承认而进行的殊死斗争),无论是主人还是奴隶都没有能够实现真正的自我意识,即两个对立的自我意识之间的统一。就主人方面来说,他不放弃他作为自我的权利,因为他敢于冒死,而证明自己是普遍的,决不囿于有机体生命。但是当他征服了奴隶,消灭了奴隶的那个自我意识时,奴隶成了一物,主人与奴隶的关系就是人与物的关系了,所以,主人并未能在另一个自我意识中认出他自己来。而从奴隶方面来看,奴隶放弃了自己的自我意识,把主人的自我意识当成他自己的自我意识,他虽在另一个自我意识中认出了自己,可实际来说,在这种认出之前,他已失去了自我意识,因为他的怕死,他在死这一普遍性面前承认自己作为一个有机体要保全自己,从而奴隶就是仅仅是有机体生命。
在主奴斗争中,我们已经看来,普遍性的自我意识与作为有机体而存在的生命之间的矛盾,分别以主人与奴隶为代表。而在论到苦恼意识的时候,黑格尔指出,“那过去划分为两个个人——主人和奴隶——的两面性,现在就集中在一个身上了。于是现在就出现了自我意识在自身之内的二元化,这种二元化在精神的概念里是本质性的,不过这两方面的统一却还没有达到,——这就是苦恼意识,苦恼意识就是那意识到自身是二元化的、分裂的、仅仅是矛盾着的东西。”(3)
这二元化的两个方面,就是前面主人代表的普遍性、无限性一面,与奴隶代表的特殊性、有限性的一面。在《精神现象学》论苦恼意识的部分,黑格尔称这两面为“不变的一面”和“可变的一面”。这种分裂,使个体生命在把自己认同于两方中的任何一时出现了不可克服的困难。
如果个体生命把自我认同于有限一方,那么显然这是与普遍无限的自我是不相容的,它这样做的时候只能自欺欺人地说,它“发现那不变的本质以个别性的形态出现在它里面,于是个别性就成为不变的本质的形态,从而整个存在的方式或形态都转变为不变的了。”(4)黑格尔认为,个体生命之所以能做到如此的自欺欺人,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当个体生命把自我认同有限一方、即将无限直接等同于有限的时候,它也是涉及到了真理性的这一方面:无限确实包含着有限,而不是完全独立于有限的。尤其是,个体生命是以欲望和劳动的形式对待特殊性的,劳动和享受“对于意识(由于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讨论的意识诸现象,在该引文的语境中,他是用意识这个词来指本文所说的个体生命。)证实了对它自己本身的内在的确定性。”(5)即,证时了自我所具有的一种否定异己存在的能力,而这种否定异己的能力确实是自我作为统一性所具有的特征。但是,“苦恼意识发现它自己只是在欲求着和劳动着”(6)欲望和劳动并不能满足自我意识的真正的需要,即无限的统一的能力,因此人的欲求和劳动作为一个无止境的过程不会有所停止(7),在一时的满足之后,苦恼意识不得不承认,那被当作本质的个别性无论如何“是个别的东西”、“直接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正因如此,所以它只是这样一种已经消逝了的东西。因此意识只能够达到它自己生命的坟墓。”(8)


个体生命也会把自我认同于无限的一方,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专门讨论苦恼意识的这一部分称之为“纯粹意识”,在这个纯粹意识中,象在前一种意识中那样,它把纯粹思维和个别性结合起来了。但与前述把本质当个别性的作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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