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的意义:从“礼仪之争”看基督教学术争论(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旨:“自多罗来时,误听教士颜当,不通文理,妄诞议论。若本人略通中国文章道理,亦为可恕,伊不但不知文理,即目不识丁,如何轻论中国义理之是非?即如以天为物,不可敬天。譬如上章谢恩,必称皇帝陛下、阶下等语,又如过御座,无不趋跑起敬,总是敬君之心,随处皆然。若以陛下为阶下座位,为工匠所造,怠忽可乎?中国敬天亦是如此意。若依颜当之论,必当呼天主之名方是为敬,甚悖于中国敬天之意。……中国供神主,乃是人子思念父母养育,譬如幼雏物类,其母若殒,亦必呼号数日者,思其亲也。即尔等修道之人,倘父母有变,亦自哀恸。如置之不问,即不如物类矣。又何足与较量中国之敬孔子乎!圣人以五常百行之大道,君臣父子之大伦,垂教万世,使人亲上事长,此至圣先师之所应尊敬也。多罗、颜当等知识偏浅,何足言天,何足言圣?今尔教主差使来京,请安谢恩,倘问及尔等行教之事,尔等众人,公同回答,中国行教俱遵利玛窦规矩,不可各出己见,妄自应答,不致紊乱是非,各宜禀遵,为此特谕。” 康熙帝对于中国封建等级制度的辩护达到慷慨激昂的程度:君臣礼节、上下尊卑,是绝顶好的东西,万万碰不得!
“礼仪之争”本来是宗教信仰者内部的争论,但依附于中国皇帝的耶稣会士擅自上诉中国皇帝,企图以皇帝为“后台”,借助政治力量和政治权威的粗暴干涉,循不正常、非法制、不合理的途径压制不同意见,以皇帝意志来裁断个人良心问题。某些断言传教士“不尊重中国传统习俗”的人说对了。基督教原本就不是农业宗法制度下的宗教。它是希伯来游牧部落的宗教与商业化希腊文化的结晶,对中国农业文明以忠孝为本的伦理无疑具有极大颠覆性。忠君事亲、敬天祭孔,这种观念不知扼杀了多少有个性的思想!中国的皇帝不懂得平等待人、自由争论为何物。他认为西方传教士没有“资格”讨论中国文化。他命令传教士按皇帝旨意异口同声,“共同回答”教皇,好像中国人齐声唱喏一样。这在西洋人似乎难以办到。“各出已见,妄自应答”有什么不好?难道这就是“紊乱是非”!
宗教信仰自由原本不是中华大帝国的产物。农业宗法制度不可能容忍思想良心自由一类的东西。现在,在船坚炮利面前,古老的金城汤池被打开,宗教自由以国际约章形式在中国大地被定为规矩。我觉得甚好。不过,令人有些怅然的是:中国人的信仰自由是鸦片战争后从西方输入的。据说晚清中外约章中中国人“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清朝政府中的某些官员因为传教士治好了其痔疮而主动加上去的。这使人额首称亲,也不免有些酸楚。
最能说明中国封建王朝排斥争论的,是雍正帝下述言论:“汉明帝任用印度僧人,唐太宗任用西藏喇嘛,这两位君主因此受到了中国人的憎恶。先皇(指康熙)让尔等在各省建立教堂,亦有损圣誉。对此,朕作为一个满洲人,曾竭力反对。朕岂能容许这些有损于先皇声誉的教堂存在?岂能像他人一样让此种教义得以推广?喇嘛教最接近尔等的教,而儒教则与尔等之教相距甚远。尔等错了。尔等人众不过二十,却要攻击其它一切教义。须知尔等所具有的好的东西,中国人的身上也都具有。然尔等也有和中国各种教派一样的荒唐可笑之处。尔等称天为天主,其实这是一回事。在回民居住的小村庄里,都有一个敬天的“爸爸”,他们也说他们的教义是最好的。和我们一样,尔等有十诫,这是好的。可是尔等却有一个成为人的神,还有什么永恒的苦和永恒的乐,这是神话,是再荒唐不过的了。” 看来,中国的皇帝不但要独断朝纲,也要独断“教”纲。
争论的精神会使人善于妥协和吸纳不同声音,不争论的精神注定固执己见。在“礼仪之争”中,教廷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善意诚心及政策上的灵活应变能力。在中国皇帝一方,则是顽固僵化、不容妥协。在教廷方面,有一定程度的理性考量,而在中国方面,却是皇帝一人凭一时之激动作出辞不达意、含糊模棱的“批示”。皇帝一言九鼎,言出法随,心血来潮时的谈话就是口含天宪。这种情况,到晚清及民初便不复存在。在罗马教廷一方,“礼仪”问题常经由一定会议讨论和议事程序,如经由主教会议讨论,听取汇报。并且,一般而言,每次宗教会议之后,总能达成一共同签押的书面协议。即使是主教通函,也是以书面形式出现的文字。西方传教士为着一个名词、一个礼仪问题多次召集会议争论,中国学者却认为是勾心斗角。西方文化自古就有一种追求逻辑的严整性的精神,故而传教士的每一次定在语法上都极严格。在中国方面,则是皇帝一人凭一时之心血来潮作决断,没有什么议事程序,当然也谈不到听取汇报,派人调查,集体讨论之说。试看中国皇帝的批语,语意粗俗,全系大白话,不讲逻辑、修辞、语法,多为病句,甚至还有错字,语辞多含糊,带有歧义。我们中国人见惯了批示和信口讲话,不以为非,有时还觉得蛮“风趣”。然而指示者皆信口开河,朝令夕改,故尔在执行中带有任意性。皇帝因而也常常容易抓住下级的“小辫子”,今天收拾一批人,明天又收拾另一批人。
“会议”一词,不常见诸中文古典文献。中国古代鲜用“会议”一词。偶然用之,亦与现代意义上的“会议”完全不同。古代的会议乃群臣上朝,匍伏在地,“吾皇万岁,万万岁!”然而断无平等讨论表决计票一说。汉蔡邕《独断》说:“凡章表皆启封,其言密事,得帛囊盛;其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古代会议,乃皇帝大集群臣,廷诤面议。虽有时不免犯颜直谏,但唯唯诺诺,汗不敢出,乃是常情。众说咻咻,一人“独断”。家族制度的中国,不可能有争鸣、讨论、平等表决的会议。有时候,最高统帅和副统帅隐而不见,不参加“碰头会”。他们的职责是批示“已阅”、“同意”,在名字上画圈。清朝皇帝批示“知道了”表示“已阅”,但赞成与否,不表态,给以后算账埋下伏笔。 但西方传统不同。古代雅典就有现代意义上的会议制度。基督教历史上凡有重大教义疑难与争议,皆开会付诸表决。在华传教士为“礼仪”问题屡屡召开会议协商争论。在中国皇帝看来,理论争论只能由朝廷解决。中国的文武百官及读书人,也乐于由皇帝裁断是非,免去自己动脑筋的麻烦。
我们今天知道,像“礼仪”问题这类民间信仰与宗教习俗,理应由学者、信徒和民众自由讨论,不可由皇帝、政府决定。皇帝喜欢“一鸟入林,百鸟压音”,难道今人也喜欢这种文化格局吗?应当指出,史家公认,中国的耶稣会士在“礼仪”问题上,每乞援于清圣祖,并言听计从,这是不好的。马克思说:“推动这个新的王朝实行这种(闭关)政策的更重要的原因,是它害怕外国人会支持很多的中国人在中国被鞑靼人征服之后大约最初半个世纪里所怀抱的不满情绪。” 马克思说对了。与其说清王朝害怕外国人,不如说他们害怕中国老百姓。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国仍发生了以排外拒外为特征的“文化革命”。“严夷夏之防”、“内外有别”、反对“里通外国”、“汉贼不两立”的正统与异端之辨演化为路线之争。凡此,并非“礼仪之争”带来的。
在中国人的眼中,派别与争鸣、争论,终究不是一件好事。中国士子喜欢百鸟压音式的肃静与回避。宗派与争论是不受欢迎的,三教九流,各抒己见,门户派别,是不好的。“宗派主义”、“自由主义”等罪状有如泰山压顶。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意志主义、实用主义、无政府主义、怀疑主义、虚无主义、非理性主义,这些哲学学说到了中国就成了恶谥。“后宗派时期”被看做是绝顶好的东西。“百家争鸣”, 那是先秦的过时古董。“百家争鸣”,还得一锤定音。定于一尊,才是正道。不过,我越来越感到,争论的过程本身就是可贵重的。争鸣乃是目的。过程极为重要。我是主张“过程哲学”的。百鸟争春(而不是百鸟朝
“礼仪之争”本来是宗教信仰者内部的争论,但依附于中国皇帝的耶稣会士擅自上诉中国皇帝,企图以皇帝为“后台”,借助政治力量和政治权威的粗暴干涉,循不正常、非法制、不合理的途径压制不同意见,以皇帝意志来裁断个人良心问题。某些断言传教士“不尊重中国传统习俗”的人说对了。基督教原本就不是农业宗法制度下的宗教。它是希伯来游牧部落的宗教与商业化希腊文化的结晶,对中国农业文明以忠孝为本的伦理无疑具有极大颠覆性。忠君事亲、敬天祭孔,这种观念不知扼杀了多少有个性的思想!中国的皇帝不懂得平等待人、自由争论为何物。他认为西方传教士没有“资格”讨论中国文化。他命令传教士按皇帝旨意异口同声,“共同回答”教皇,好像中国人齐声唱喏一样。这在西洋人似乎难以办到。“各出已见,妄自应答”有什么不好?难道这就是“紊乱是非”!
宗教信仰自由原本不是中华大帝国的产物。农业宗法制度不可能容忍思想良心自由一类的东西。现在,在船坚炮利面前,古老的金城汤池被打开,宗教自由以国际约章形式在中国大地被定为规矩。我觉得甚好。不过,令人有些怅然的是:中国人的信仰自由是鸦片战争后从西方输入的。据说晚清中外约章中中国人“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清朝政府中的某些官员因为传教士治好了其痔疮而主动加上去的。这使人额首称亲,也不免有些酸楚。
最能说明中国封建王朝排斥争论的,是雍正帝下述言论:“汉明帝任用印度僧人,唐太宗任用西藏喇嘛,这两位君主因此受到了中国人的憎恶。先皇(指康熙)让尔等在各省建立教堂,亦有损圣誉。对此,朕作为一个满洲人,曾竭力反对。朕岂能容许这些有损于先皇声誉的教堂存在?岂能像他人一样让此种教义得以推广?喇嘛教最接近尔等的教,而儒教则与尔等之教相距甚远。尔等错了。尔等人众不过二十,却要攻击其它一切教义。须知尔等所具有的好的东西,中国人的身上也都具有。然尔等也有和中国各种教派一样的荒唐可笑之处。尔等称天为天主,其实这是一回事。在回民居住的小村庄里,都有一个敬天的“爸爸”,他们也说他们的教义是最好的。和我们一样,尔等有十诫,这是好的。可是尔等却有一个成为人的神,还有什么永恒的苦和永恒的乐,这是神话,是再荒唐不过的了。” 看来,中国的皇帝不但要独断朝纲,也要独断“教”纲。
争论的精神会使人善于妥协和吸纳不同声音,不争论的精神注定固执己见。在“礼仪之争”中,教廷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善意诚心及政策上的灵活应变能力。在中国皇帝一方,则是顽固僵化、不容妥协。在教廷方面,有一定程度的理性考量,而在中国方面,却是皇帝一人凭一时之激动作出辞不达意、含糊模棱的“批示”。皇帝一言九鼎,言出法随,心血来潮时的谈话就是口含天宪。这种情况,到晚清及民初便不复存在。在罗马教廷一方,“礼仪”问题常经由一定会议讨论和议事程序,如经由主教会议讨论,听取汇报。并且,一般而言,每次宗教会议之后,总能达成一共同签押的书面协议。即使是主教通函,也是以书面形式出现的文字。西方传教士为着一个名词、一个礼仪问题多次召集会议争论,中国学者却认为是勾心斗角。西方文化自古就有一种追求逻辑的严整性的精神,故而传教士的每一次定在语法上都极严格。在中国方面,则是皇帝一人凭一时之心血来潮作决断,没有什么议事程序,当然也谈不到听取汇报,派人调查,集体讨论之说。试看中国皇帝的批语,语意粗俗,全系大白话,不讲逻辑、修辞、语法,多为病句,甚至还有错字,语辞多含糊,带有歧义。我们中国人见惯了批示和信口讲话,不以为非,有时还觉得蛮“风趣”。然而指示者皆信口开河,朝令夕改,故尔在执行中带有任意性。皇帝因而也常常容易抓住下级的“小辫子”,今天收拾一批人,明天又收拾另一批人。
“会议”一词,不常见诸中文古典文献。中国古代鲜用“会议”一词。偶然用之,亦与现代意义上的“会议”完全不同。古代的会议乃群臣上朝,匍伏在地,“吾皇万岁,万万岁!”然而断无平等讨论表决计票一说。汉蔡邕《独断》说:“凡章表皆启封,其言密事,得帛囊盛;其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古代会议,乃皇帝大集群臣,廷诤面议。虽有时不免犯颜直谏,但唯唯诺诺,汗不敢出,乃是常情。众说咻咻,一人“独断”。家族制度的中国,不可能有争鸣、讨论、平等表决的会议。有时候,最高统帅和副统帅隐而不见,不参加“碰头会”。他们的职责是批示“已阅”、“同意”,在名字上画圈。清朝皇帝批示“知道了”表示“已阅”,但赞成与否,不表态,给以后算账埋下伏笔。 但西方传统不同。古代雅典就有现代意义上的会议制度。基督教历史上凡有重大教义疑难与争议,皆开会付诸表决。在华传教士为“礼仪”问题屡屡召开会议协商争论。在中国皇帝看来,理论争论只能由朝廷解决。中国的文武百官及读书人,也乐于由皇帝裁断是非,免去自己动脑筋的麻烦。
我们今天知道,像“礼仪”问题这类民间信仰与宗教习俗,理应由学者、信徒和民众自由讨论,不可由皇帝、政府决定。皇帝喜欢“一鸟入林,百鸟压音”,难道今人也喜欢这种文化格局吗?应当指出,史家公认,中国的耶稣会士在“礼仪”问题上,每乞援于清圣祖,并言听计从,这是不好的。马克思说:“推动这个新的王朝实行这种(闭关)政策的更重要的原因,是它害怕外国人会支持很多的中国人在中国被鞑靼人征服之后大约最初半个世纪里所怀抱的不满情绪。” 马克思说对了。与其说清王朝害怕外国人,不如说他们害怕中国老百姓。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国仍发生了以排外拒外为特征的“文化革命”。“严夷夏之防”、“内外有别”、反对“里通外国”、“汉贼不两立”的正统与异端之辨演化为路线之争。凡此,并非“礼仪之争”带来的。
在中国人的眼中,派别与争鸣、争论,终究不是一件好事。中国士子喜欢百鸟压音式的肃静与回避。宗派与争论是不受欢迎的,三教九流,各抒己见,门户派别,是不好的。“宗派主义”、“自由主义”等罪状有如泰山压顶。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意志主义、实用主义、无政府主义、怀疑主义、虚无主义、非理性主义,这些哲学学说到了中国就成了恶谥。“后宗派时期”被看做是绝顶好的东西。“百家争鸣”, 那是先秦的过时古董。“百家争鸣”,还得一锤定音。定于一尊,才是正道。不过,我越来越感到,争论的过程本身就是可贵重的。争鸣乃是目的。过程极为重要。我是主张“过程哲学”的。百鸟争春(而不是百鸟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