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宝”的再认识(6)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府兵、番上宿值、出师征戍。那么,这一“萨宝果毅”也应该是萨宝府内负责军事的官员;至少,与宗教事务毫不相干。
通过以上剖析,我们可以初步看到“萨宝”的大概面目:这是一个与域外居民管理有着密切关系的机构,它至少置有下列几个常设部门:专门负责最高首长安全的“率府”,专门执掌文书图籍的“府史”,专门统率军事行动的“果毅”,以及专门主管宗教事务的“祆正”和“祆祝”。由此看来,与其将“萨宝”视作一个宗教事务机构,毋宁将它看作一个享有很大自主权的行政机关,至于宗教管理部门,只不过是隶属于它的诸多部门中的一个而已。一旦对萨宝的官位品级进行更为仔细的分析,这一看法就会得到进一步的确认。
(2) “萨宝”是西胡自治团体首领的官衔
总的说来,随着地域的东延和时代的发展,萨宝的官位品级越来越高。如上文对高昌的萨薄进行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所示,它与虎牙的地位大致相仿,亦即不过八、九品。
然而,按照中原隋王朝的官制,萨宝(=萨保)的地位已经提升了:“又有流内视品十四等:……雍州萨保,为视从七品。……诸州胡二百户已上萨保,为视正九品。”[36] 所谓“视”,就是“比照看待”之意,因此这里的“视从七品”、“视正九品”之类,也就相当于“从七品”和“正九品”。于是我们看到,至少在隋代的首都所在地雍州(即京兆郡),萨宝一职已经位列从七品。
再看萨宝在唐代的地位。按《通典·职官志》,萨宝为“视正五品”,萨宝府的祆正则为“视从七品”。亦即是说,降及唐朝,萨宝的官阶大大地跃升了一步,居然相当于正五品;而其下属职官祆正的官阶也相应提升,与隋代的萨宝一样了。那么,“正五品”应该是怎样一种概念呢?
按唐制,位列“正第五品上阶”的有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国子博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子中允、太子左右赞善大夫、都水使者、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太原、晋阳、奉先、会昌县令、亲勋翊卫羽林郎将、中都督府上都护府长史、亲王府咨议参军事、军器少监、太史少监、亲王府典军、中散大夫、开国子、定远将军、上骑都尉。而位列“正第五品下阶”者,则有太子中舍人、尚食尚药奉御、太子亲勋翊卫郎将、内常侍、中都督上都护府司马、中州别驾、下府折冲都尉、朝议大夫、宁远将军。[37]
尽管作为“视正五品”的萨宝的地位不能完全等同于“正五品”官员,但是应该大致相仿,所以萨宝享受的荣誉或者物质待遇,可能与在朝廷担任比较重要职位的官员,以及包括首都长安、洛阳在内的重要城市的县令等相去不远。有鉴于此,如果把“萨宝”视作为祆教的宗教首领,那么我们就难以想象,一向藐视域外“邪教异端”的中原王朝,为什么会将祆教敬奉到如此高的地步?所以,比较合理的答案只能是:萨宝并非祆教的教职。
至此,我们必须再强调一下北朝和隋唐时期的社会大背景。自两汉以降,由于中原王朝政府颇致力于和域外的交往,故而域外“胡人”越来越多地前来中原或其周边地区。历经西晋末的“五胡乱华”之后,无论是“北胡”(主要由北方的游牧民族构成)还是“西胡”(主要由中亚、西亚、南亚等地的印欧民族构成),都更加大量地涌入中国,甚至在中原地区建立王朝(如鲜卑人统治的北魏)。而隋、唐政权的强大,又导致了更多的“胡人”前来“朝贡”或者“降附”。总而言之,降及唐朝的开元时期,中原的“胡化”臻于鼎盛。那么,一般说来,中原王朝是如何处理与这些“胡人”的关系的呢?《册府元龟》为我们提供了关于这类对策的概貌:
“中国之于夷狄,羁縻而已。若乃殊邻绝党之国,钦风慕化而至,琛賮维旅,鞮译以通,解辫而习宾仪,保塞而请内属。由是推怀柔之道,开抚纳之意,优其礼遇,厚其赐予,以笃其好而厌其心焉。汉氏之后,乃复加以侯王之号,申之封拜之宠;备物典册,以极其名数,持节封建,以震乎威灵。至于告终称嗣、抚封世及,必俟文告之命,乃定君臣之位。”[38]
“先王之御夷狄也,接之以礼,示之以信,濡之以惠泽,耸之以威德,羁縻勿绝而已。……三代而下,因其慕向,厚加恩纪,以申抚纳。或优厥赠贿,或被以官带,赐印绶以异其数,班币帛以将其意。以至殊馆谷之待,加优戏之娱,纡车驾以临会,命公卿而祖道。”[39]
“天生四夷,以御魑魅,故前代圣王,羁縻勿绝,禽兽而畜之。……自汉已来,乃有向慕风教,震惧威烈,因其衰弱,相率内附。而乃招谕之以礼,申于抚纳;怀柔之以德,厚其存恤。以至张官置吏,设亭筑塞,锡之以衣冠印绶,振之以缯絮菽粟。因以弭兵息役,开疆拓土。斯皆得来远之道,达御戎之要者焉。”[40]
综此而言,中原朝廷在处理与“夷狄”之关系时的得意之作,亦即比较成功的策略,乃是“怀柔”和“羁縻”之策。即尽可能地满足“夷狄”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需要:多赐财物、授予官位,从而换取他们的“归附”——安分守己。
而隋唐时期的中原王朝也颇奉此策,例如,唐太宗击破东突厥之后,归附的“夷狄”酋长便多被拜为朝官:“自突厥颉利破后,诸部落首领来降者,皆拜将军中郎将,布列朝廷,五品已上百馀人,殆与朝士相半。”[41] 又如,原隶薛延陀的诸部落在归顺唐廷后,其使者也都被拜为郎将等官:“贞观二十年,既破延陀,太宗幸灵州,次泾阳顿,铁勒、回鹘、拔野古、同罗、仆骨、多滥葛、思结、阿跌、契丹、奚、浑、斛萨等十一姓,各遣使朝贡。……(太宗)见其使至,甚悦,遣黄门侍郎褚遂良引于悬厅,浮觞积胾以礼之,夜分乃已。异日,召铁勒等并入宫,张乐以宴之,拜为郎将及昭武校尉等官,乃降玺书劳其酋长,及赍绫锦等,以将厚意。”[42]
上述两例虽然主要是指“北胡”酋长被授予官位,但是“西胡”享受这种待遇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如,唐代张掖郡的石崇俊(源自西域,又姓“昭武九姓”中的石,故当为粟特人)的祖父石宁芬,乃是“本国大首领,散将军”[43]。这里所谓的“本国大首领”,显然是指他在自己乡人中的地位,而“散将军”则是唐朝廷授予他的称衔。散将军也就是武散官,按唐制,从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副尉,共二十九阶。是为一种虚号,只用以表示服饰、资荫和仪制等级别,往往授与域外部落首领。可见石宁芬是以部落首领的身份而享有唐的“将军”称号的。这点在下一例中更为明显:
唐代“六胡州”的粟特人首领安菩,曾被封为定远将军:“君讳菩,字萨。其先安国大首领。破匈奴牙帐,百姓归中□国。首领同京官五品,封定远将军,首领如故。”[44] 按《唐六典》,“定远将军”位列“正五品上”,并且“止施于外国”[45],则安菩分明是既掌粟特部落“首领”之实权,又获唐廷“定远将军”的封号。而更值得注意的是“首领同京官五品”一语,因为它与上引《贞观政要》之语是十分吻合:诸部落首领均拜将军中郎将,都在五品以上。
那么,我们似乎可以推测,中原王朝为了表示对所“归附”的域外群体的“怀柔”和“优渥”(实质上也是为了便于管理),往往保留固有的胡人团体,仍由原有的酋长担任首领,同时授予他一个中原王朝的官号,该官号虽然是个虚衔,却品级较高(例如七品、五品等),以笼络“夷狄”之心。
有鉴于此,当我们再度注意到只有“胡户”首领才能拥有的“萨宝”称衔,在唐代也是“视正五品”时,就很容易认为,这更可能是域外移民团体的行政首领的称衔,而不是宗教职称。唐代的几则墓志为这一观点提供了更多的佐证:
粟特人康婆的墓志铭载云:“君讳婆,字季大,博陵人也,本康国之裔也。高祖罗,以魏孝文世,举国内附,朝于洛阳,因而家焉,故为洛阳人也。祖陁,齐相府常侍;父和,隋定州萨宝,又迁奉御;并英风秀出,器局沉明,率下有方,事君以礼。虽日磾归汉,
通过以上剖析,我们可以初步看到“萨宝”的大概面目:这是一个与域外居民管理有着密切关系的机构,它至少置有下列几个常设部门:专门负责最高首长安全的“率府”,专门执掌文书图籍的“府史”,专门统率军事行动的“果毅”,以及专门主管宗教事务的“祆正”和“祆祝”。由此看来,与其将“萨宝”视作一个宗教事务机构,毋宁将它看作一个享有很大自主权的行政机关,至于宗教管理部门,只不过是隶属于它的诸多部门中的一个而已。一旦对萨宝的官位品级进行更为仔细的分析,这一看法就会得到进一步的确认。
(2) “萨宝”是西胡自治团体首领的官衔
总的说来,随着地域的东延和时代的发展,萨宝的官位品级越来越高。如上文对高昌的萨薄进行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所示,它与虎牙的地位大致相仿,亦即不过八、九品。
然而,按照中原隋王朝的官制,萨宝(=萨保)的地位已经提升了:“又有流内视品十四等:……雍州萨保,为视从七品。……诸州胡二百户已上萨保,为视正九品。”[36] 所谓“视”,就是“比照看待”之意,因此这里的“视从七品”、“视正九品”之类,也就相当于“从七品”和“正九品”。于是我们看到,至少在隋代的首都所在地雍州(即京兆郡),萨宝一职已经位列从七品。
再看萨宝在唐代的地位。按《通典·职官志》,萨宝为“视正五品”,萨宝府的祆正则为“视从七品”。亦即是说,降及唐朝,萨宝的官阶大大地跃升了一步,居然相当于正五品;而其下属职官祆正的官阶也相应提升,与隋代的萨宝一样了。那么,“正五品”应该是怎样一种概念呢?
按唐制,位列“正第五品上阶”的有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国子博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子中允、太子左右赞善大夫、都水使者、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太原、晋阳、奉先、会昌县令、亲勋翊卫羽林郎将、中都督府上都护府长史、亲王府咨议参军事、军器少监、太史少监、亲王府典军、中散大夫、开国子、定远将军、上骑都尉。而位列“正第五品下阶”者,则有太子中舍人、尚食尚药奉御、太子亲勋翊卫郎将、内常侍、中都督上都护府司马、中州别驾、下府折冲都尉、朝议大夫、宁远将军。[37]
尽管作为“视正五品”的萨宝的地位不能完全等同于“正五品”官员,但是应该大致相仿,所以萨宝享受的荣誉或者物质待遇,可能与在朝廷担任比较重要职位的官员,以及包括首都长安、洛阳在内的重要城市的县令等相去不远。有鉴于此,如果把“萨宝”视作为祆教的宗教首领,那么我们就难以想象,一向藐视域外“邪教异端”的中原王朝,为什么会将祆教敬奉到如此高的地步?所以,比较合理的答案只能是:萨宝并非祆教的教职。
至此,我们必须再强调一下北朝和隋唐时期的社会大背景。自两汉以降,由于中原王朝政府颇致力于和域外的交往,故而域外“胡人”越来越多地前来中原或其周边地区。历经西晋末的“五胡乱华”之后,无论是“北胡”(主要由北方的游牧民族构成)还是“西胡”(主要由中亚、西亚、南亚等地的印欧民族构成),都更加大量地涌入中国,甚至在中原地区建立王朝(如鲜卑人统治的北魏)。而隋、唐政权的强大,又导致了更多的“胡人”前来“朝贡”或者“降附”。总而言之,降及唐朝的开元时期,中原的“胡化”臻于鼎盛。那么,一般说来,中原王朝是如何处理与这些“胡人”的关系的呢?《册府元龟》为我们提供了关于这类对策的概貌:
“中国之于夷狄,羁縻而已。若乃殊邻绝党之国,钦风慕化而至,琛賮维旅,鞮译以通,解辫而习宾仪,保塞而请内属。由是推怀柔之道,开抚纳之意,优其礼遇,厚其赐予,以笃其好而厌其心焉。汉氏之后,乃复加以侯王之号,申之封拜之宠;备物典册,以极其名数,持节封建,以震乎威灵。至于告终称嗣、抚封世及,必俟文告之命,乃定君臣之位。”[38]
“先王之御夷狄也,接之以礼,示之以信,濡之以惠泽,耸之以威德,羁縻勿绝而已。……三代而下,因其慕向,厚加恩纪,以申抚纳。或优厥赠贿,或被以官带,赐印绶以异其数,班币帛以将其意。以至殊馆谷之待,加优戏之娱,纡车驾以临会,命公卿而祖道。”[39]
“天生四夷,以御魑魅,故前代圣王,羁縻勿绝,禽兽而畜之。……自汉已来,乃有向慕风教,震惧威烈,因其衰弱,相率内附。而乃招谕之以礼,申于抚纳;怀柔之以德,厚其存恤。以至张官置吏,设亭筑塞,锡之以衣冠印绶,振之以缯絮菽粟。因以弭兵息役,开疆拓土。斯皆得来远之道,达御戎之要者焉。”[40]
综此而言,中原朝廷在处理与“夷狄”之关系时的得意之作,亦即比较成功的策略,乃是“怀柔”和“羁縻”之策。即尽可能地满足“夷狄”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需要:多赐财物、授予官位,从而换取他们的“归附”——安分守己。
而隋唐时期的中原王朝也颇奉此策,例如,唐太宗击破东突厥之后,归附的“夷狄”酋长便多被拜为朝官:“自突厥颉利破后,诸部落首领来降者,皆拜将军中郎将,布列朝廷,五品已上百馀人,殆与朝士相半。”[41] 又如,原隶薛延陀的诸部落在归顺唐廷后,其使者也都被拜为郎将等官:“贞观二十年,既破延陀,太宗幸灵州,次泾阳顿,铁勒、回鹘、拔野古、同罗、仆骨、多滥葛、思结、阿跌、契丹、奚、浑、斛萨等十一姓,各遣使朝贡。……(太宗)见其使至,甚悦,遣黄门侍郎褚遂良引于悬厅,浮觞积胾以礼之,夜分乃已。异日,召铁勒等并入宫,张乐以宴之,拜为郎将及昭武校尉等官,乃降玺书劳其酋长,及赍绫锦等,以将厚意。”[42]
上述两例虽然主要是指“北胡”酋长被授予官位,但是“西胡”享受这种待遇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如,唐代张掖郡的石崇俊(源自西域,又姓“昭武九姓”中的石,故当为粟特人)的祖父石宁芬,乃是“本国大首领,散将军”[43]。这里所谓的“本国大首领”,显然是指他在自己乡人中的地位,而“散将军”则是唐朝廷授予他的称衔。散将军也就是武散官,按唐制,从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副尉,共二十九阶。是为一种虚号,只用以表示服饰、资荫和仪制等级别,往往授与域外部落首领。可见石宁芬是以部落首领的身份而享有唐的“将军”称号的。这点在下一例中更为明显:
唐代“六胡州”的粟特人首领安菩,曾被封为定远将军:“君讳菩,字萨。其先安国大首领。破匈奴牙帐,百姓归中□国。首领同京官五品,封定远将军,首领如故。”[44] 按《唐六典》,“定远将军”位列“正五品上”,并且“止施于外国”[45],则安菩分明是既掌粟特部落“首领”之实权,又获唐廷“定远将军”的封号。而更值得注意的是“首领同京官五品”一语,因为它与上引《贞观政要》之语是十分吻合:诸部落首领均拜将军中郎将,都在五品以上。
那么,我们似乎可以推测,中原王朝为了表示对所“归附”的域外群体的“怀柔”和“优渥”(实质上也是为了便于管理),往往保留固有的胡人团体,仍由原有的酋长担任首领,同时授予他一个中原王朝的官号,该官号虽然是个虚衔,却品级较高(例如七品、五品等),以笼络“夷狄”之心。
有鉴于此,当我们再度注意到只有“胡户”首领才能拥有的“萨宝”称衔,在唐代也是“视正五品”时,就很容易认为,这更可能是域外移民团体的行政首领的称衔,而不是宗教职称。唐代的几则墓志为这一观点提供了更多的佐证:
粟特人康婆的墓志铭载云:“君讳婆,字季大,博陵人也,本康国之裔也。高祖罗,以魏孝文世,举国内附,朝于洛阳,因而家焉,故为洛阳人也。祖陁,齐相府常侍;父和,隋定州萨宝,又迁奉御;并英风秀出,器局沉明,率下有方,事君以礼。虽日磾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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