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贾、服注与杜注比较研究(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云:“纾,缓也。”
    杜注:“纾,除也。”

  按:《尔雅·释言》:“纾,缓也。”[24]庄公三十年“以纾楚国之难”杜注:“纾,缓也。”成公二年:“我亦得地而纾于难”杜亦注:“齐服则难缓。”而此处杜训纾为除,洪亮吉认为是“杜注随文生训”[25]。

  昭公二年:“既享,宴于季氏,有嘉树焉,宣子誉之。”
    服云:“誉,游也。宣子游其树下。夏谚曰:‘一游一誉,为诸侯度。’”
    杜注:“誉其好也。”

  李贻德《辑述》:“案惠氏栋曰:‘一游一誉,今《孟子》作“豫”,赵岐《章句》曰:“豫亦游也。《春秋传》曰‘季氏有嘉树,宣子誉焉’”《周易·序卦》曰:“豫必有随”郑康成注引《孟子》“吾君不豫”以为证。则知此传誉字本作豫,故服、赵互引为证。《孙子兵法》曰:“人效死而上能用之,虽优游暇誉,令犹行也。”《外传》作“暇豫”,李善曰:“誉犹豫,古字通。”愚案:杜本作‘誉’,为‘豫’之假借字,其义则当从‘豫’之训‘游’也。杜云‘誉其好也’是望文生义。《正义》云:‘若是游于其下,宣子本自无言,武子何以辄对,故杜以为誉其美好也。’孔氏袒杜抑服,故为此言。”

  襄公六年:“三代命祀,祭不越望。”
    服云:“谓所受王命,祀其国中山川为望。”
    杜注:“诸侯望祀竟内山川星辰。”

  李贻德《辑述》:“《书·舜典》云:‘望于山川。’《周礼·小宗伯》‘四望四类’注:‘四望,五岳、四镇、四窦。’按《周礼》言望,主天子言,故得遍祭岳、镇、窦。《礼记·王制》云:‘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僖三十一年《谷梁传》注引郑曰:‘望者,祭山川之名也,非其疆界则不祭。”杜注望祭,较贾、服注多出“星辰”,而诸家旧说都只说名山大川而无星辰,可见是杜注随文而训所误。所以钱大昕《左氏传古注辑存序》说:“辅嗣之《易》,元凯之《春秋》,皆疏于训诂。”[26]



  (二)在名物、制度的阐释上,杜注也比贾、服注疏陋:

  闵公二年:“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
    服云:“车有藩曰轩。”
          杜注:“轩,大夫车。”

  刘文淇《疏证》:“《广雅·释诂》:‘轩,韦车也。’王念孙云:‘轩之言■蔽也。《说文》:“轩,曲■藩车也。”王逸注《招魂》云:“轩,楼板也。”《周官·小胥》疏引《左传》注云:“诸侯轩悬阙南方,形如车舆。”皆■蔽之意也。’按王说是也。《文选·东京赋》薛注:‘属车有藩曰轩。’《巾车》注:‘藩,今时小车藩,漆席为之。’皆与服注合。又作‘■’,《景帝纪》‘朱两■’应劭曰:‘车耳反出所以为之藩屏翳尘泥也。以箅为之,或用革。’《舆服志》注:‘车有■者,为之轩。’”
  可见服说胜于杜注,孔疏引定公十三年“齐侯敛诸大夫之轩”以证杜注,十分牵强。

  隐公四年:“君为主,敝邑以赋。”
    服云:“赋,兵也。以田赋出兵,故为之赋。”
    杜注:“言举国之赋调。”

  《论语·公冶长》“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郑注:“赋,军赋也。”孔曰∶“赋,兵赋。”又《国语·鲁语》“悉率弊赋”注,《淮南·要略》“悉缩薄赋”注,并云:“赋,兵也。”[27]杜注不明制度,望文生训。
  特别是在礼制的训释上,杜注的疏陋更多:

  桓公二年:“藻、率、■、■”
    服云:“藻,画藻;率,刷巾。礼有刷巾。”
    杜注:“藻率,以韦为之,所以藉玉也。王五采,公、侯、伯三采,子、男二采。”

  刘文淇《疏证》:“藻率,《东京赋》作藻■,《司几筵》:‘加缫席画纯’注郑司农云:‘缫读为藻率之藻。’疏:‘读从桓二年臧哀伯藻率、■、■、■、厉、游、缨,此盖(阮刻注疏“盖”作“并”)取彼义也。’《典瑞》‘缫藉五采五就’注:‘缫有五采文,所以荐玉,木为中干,用韦衣而画之。’郑司农云:‘缫读为藻率之藻。’疏:‘桓二年臧哀伯谏辞也。’藻是水草之文,故读从之也。是先、后郑皆以藻、率为二物,与服同。杜注:‘藻率,以韦为之,所以藉玉。’正义云:‘杜以藻率为一物者,以拭物之巾,无名率者。服言礼有率巾,事无所出。’阮氏校勘记云:‘孔冲远误也。依《说文》“帅,佩巾也”,即■字。古率、帅通,故《仪礼》注云:“古文帅作率。”服虔云“礼有刷巾”,其语亦见《说文》。凡《仪礼》言■者,即《左传》之率也。’按阮说是也。乐师故书帅为率,《聘礼》古文帅皆作率,《采菽》‘亦是率从’,襄十一年传作‘帅从’,《广雅·释器》‘帅,巾也’,皆率得为巾之义。”

  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贽,贰乃辟也。”
    服云:“古者始仕,必先书其名于策,委死之贽于君,然后为臣。示必死节于其君也。”
    杜注:“名书于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则不可以贰。”

  刘文淇《疏证》:“顾炎武云:‘孟子出疆必载质,庶人不传质为臣,皆是贽字。惠栋云:‘服读质为贽,《晋语》云“臣为质于翟之鼓”韦昭曰:“质,贽也。”士贽以雉,委贽而退。《尚书》称二死一生贽,故云委死之质。’”杜注以身体训质,训委质为屈膝委身于地,乃不明古代礼制而误。

  (三)杜注和贾、服注区别最大而且最多的,还是他们《左传》注的指导思想不一样。贾、服注意在解经,经常阐发微言大义;而杜注意在释传,所释比较客观通达,多近于史。这种经史之别,在《左传》注中随处可见,最明显处莫过于开篇对“春秋”一词的解释:

  贾曰:“取法阴阳之中,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欲使人君动作不失中也。”

  杜预却认为:“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
  杜预虽还不敢大胆明言《春秋》、《左传》“皆史也”,但这种观点在他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序中已露端倪。他首先认为,《春秋》是鲁国的史书,孔子只是刊正了其中“教之所存,文之所害”的内容,“其余则皆即用旧史”;然后说《左传》是随《春秋》而发,“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其次,杜预反对称孔子为素王,称左丘明为素臣,并排斥《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肤引《公羊》、《谷梁》,适足自乱”,斥责旧儒(实际上是服注)哀公十四年获麟是因为孔子“制作三年,文成致麟”的说法,认为这是妖妄之说。[28]

  这种从史学的角度,而不是从经学的角度去为《左传》作注,可以说是杜预《左传》注的一个基本指导思想,实际上,他也是这样去做的。

  隐公元年:“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
    贾云:“葬嗣君之事,公弗临,言无恩。”
    杜注:“以桓为太子,故隐公让而不敢为丧主。”

  隐公十一年:“不书葬,不成丧也。”
    贾云:“君弑,不书葬,贼不讨也。”
    杜注:“桓弑隐篡立,故丧礼不成。”

  贾逵认为,不书葬是因为未讨伐杀隐公之贼。杜预认为,不书葬是因为桓公谋杀隐公而篡立君位,所以丧礼不成;丧礼不成,所以不书葬。传文明言不书葬是因为不成丧,杜注即以传释传,而贾逵却另寻微言大义。

  桓公七年:“七年春,谷伯、邓伯来朝。名,贱之也。”
    服云:“谷、邓密迩于楚,不亲仁善邻以自固,卒为楚所灭。无同好之救,桓又有弑贤兄之恶,故贱而名之。”
    杜注:“辟陋小国,贱之,礼不足,故书名。”

  桓公十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
    服云:“鲁以壬申被灾,至乙亥而尝,不以灾害为恐。”
    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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