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国防建设(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04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国防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影响国防发展的因素,这些国防因素,通过城市规划对国防建设产生作用。规划与国防建设因素最直接的联系有:通过规划手段,增强国防建设的优势,发展军民两人用企业,规划孕育着无限商机,推动技术进步,增加新的规划点。加速推进城镇化水平,为国防提供新机遇,提高城市规划集约水平,使城市在经济中获取利益。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国防建设形成了自己的规划内容,重点和一般工作要求,并采用国家安全分析和国家安全论证的方法,把生产力布局与城市布局相联系起来。使之一方面符合国防建设原理,另一方面又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两者将城市规划与国防更好地协调一致。促进城市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从空间结构,经济基础以及地理位置来看,国防建设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是国防建设研究的课题,也是城市规划学科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
我引用中国国防报中一文作为我的结尾《城市发展毋忘国防安全,规划建设莫让军营成“天井”》—— 练红宁景步建 :我们呼吁: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应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心系国防,居安思危,对城市建设开发要实行军事安全保密审批制度,加大监察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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