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粮管购销市场化使传统的粮食流通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结合我国中心城市粮食流通的特点以及瓶颈问题,构筑城市粮食流通体系,提高流通能力,已经成为研究热点和重点问题。文章利用协同管理理论,探讨了我国中心城市粮食流通模式,以及我国中心城市粮食流通体系的协同与管理。通过探索图求解出了支配中心城市粮食流通体系协同的序参量,分析了被组织策略的实施方案,提出了这一体系的协同管理可能出现的瓶颈问题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协同管理;中心城市;粮食安全;流通体系
一、引言
粮食安全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但目前世界上仍有5亿人口(占世界人口的8%以上)受到饥饿威胁,36个国家面临严重粮食短缺,每年几百万人死于饥荒。尤其对于我国而言,作为发展中的农业大国,耕地仅占世界10%,而人口却占世界的22%,十几亿人的粮食安全始终是值得关注的头等大事。
粮食安全问题在中心城市具有更进一步的意义。中心城市通常是指全国或区域意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同时这些城市又多分布于粮食主销区,其粮食消费来源不以当地粮食生产供应为主,而是依靠市场调节,属于比较典型的粮食流通主导型城市。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构筑起顺畅而有序的粮食流通格局,提高流通能力,确保城市粮食供给,为城市粮食安全提供保障成为中心城市面临的重要问题。
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粮食流通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自从2003年以来,我国的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这标志着我同的消费结构已经由温饱型进入发展型、享受型,粮食消费的多样化、优质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由此,中心城市的粮食流通体系也呈现新的特点,一是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使粮食消费成刚性上升态势。二是粮食消费呈现多样化、专业化和层次化,人们对粮油产品种类和深加工程度提出更高的要求。三是百姓的健康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粮油产品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视。四是随着城市生活节奏加快,城市居民对粮食供应的要求已经不仅局限于安全和平稳,而且要求中心城市粮食零售业经营模式能减少和逐步替代家庭厨房劳动。这些变化和特点对中心城市粮食流通体系建立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就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外农产品流通体系通常具有产地批发市场与零售商直接交易,形成固定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体系,依靠中介组织连接分散农户等特点;国内虽然有学者对都市农产品流通论述,但中心城市粮食流通体系的研究却少有触及。本文利用协同管理理论,针对我国中心城市粮食流通体系的特点和弱点,探讨了中心城市粮食流通模式,以及如何开展我国中心城市粮食流通体系的协同管理。
二、我国中心城市粮食流通模式
中心城市的粮食流通模式(见图1)应当随着经济的发展、粮食供销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消费需求的改变不断完善和创新。中心城市的粮食流通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以方便群众生活、保证人民的生活质量为原则,不断提高粮油制品的安全性,丰富其种类和供应渠道;通过粮食深加工和供应链的延伸来分担家庭厨房劳动,从而完善中心城市的粮食供应保障体系。
流通主体共17个,分别为:(1)种子公司;(2)化肥、农药等生产企业;(3)信息、技术中介公司;(4)合同农户;(5)种植公司;(6)主产区;(7)国有粮食储备库;(8)国有控股企业;(9)民营控股或独资企业;(10)外资控股或独资企业;(11)粮食加工企业;(12)超市;(13)粮油专营店;(14)单位食堂;(15)餐饮业;(16)终端消费者;(17)工业用粮企业。
流通市场共5类,图1中用A、B、C、D、E 5个虚线框表示,分别为粮食初级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期货市场、粮食高级批发市场、粮食零售市场。其中,粮食高级批发市场以现代物流为特征,是粮食集运和发放的流通核心。用虚线表明:首先,市场主体不确定,是一个动态集合;其次,不是每个市场都是必须的流通程序。这些流通市场既是商品的聚集地,又是分散地。整个流通过程的实现,既可经过也可不经过某个流通市场,既可经过其中一个也可经过全部流通市场。
粮食流通渠道从1至17共17条,不仅表现为从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的转移,更表现为由16、17终端渠道向生产领域的拉动。
三、我国中心城市粮食流通系统的协同管理
(一)基本原理
协同学源于希腊文,起初只限于研究非平衡开放系统在实践和空间方面的有序,而后哈肯吸收多种相关理论总结出:一切开放的自然或社会系统,都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呈现出非平衡的有序结构,都可以应用协同学理论。现在协同学理论已经被运用于研究社会范畴的复杂系统,而中心城市的粮食流通体系正是社会范畴的开放的复杂系统,它拥有着结构和秩序,协同理论可以作为探索粮食流通体系复杂系统结构和秩序的有效手段。
首先,中心城市粮食流通体系具有自组织协同。整个流通体系按“自组织”的方式形成,在现有结构下按照一定规则运行,整体运作表现为“有序”。流通体系在组织结构上是一种“虚拟”的形式,农户、中转机构、粮食加工企业、配送公司、零售商等,在“双赢”因素驱使下,会自发地加入到围绕着核心企业所形成的链条上,构成一个较大范围的“虚拟企业”。粮食流通体系一经形成,就具有了拥有自身本质规律的结构,即是一种自组织化了的结构。这种自组织属于社会范围内的一种自发现象,当内外环境变化时,无需外力干扰,系统会通过自我协同以适应环境变化,进而达到有序状态。这就是中心城市粮食流通体系的自组织协同。
其次,中心城市粮食流通体系具有被组织性。尽管从整体层而看,中心城市的粮食流通体系具有自组织性,系统会主动进行动态调节,使得整个体系朝着新环境的要求方向发展。但是节点上的企业存在着对利益的不同追求、对风险管理认识的偏差、管理能力的差异等,这些都可能导致流通体系内不协调因素产生。因此,从粮食流通体系的局部层面来看,节点上的企业以及流通环境需要以规则来约束和控制,这就是粮食流通体系被组织的一面。约束和控制是被组织方式,也是流通体系走向有序或高级有序的有效手段。中心城市粮食流通体系协同管理的层次和具体内容如图2所示。
中心城市粮食流通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纵横延伸的网络系统,它既存在各环节企业间的竞争,更强调流通体系内各环节的协同运作,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各环节的“无缝对接”和整个中心城市的粮食流通体系协调运转。
(二)序参量的定性求解
协同学把系统的有序或高级有序的方式称为“自组织”,把影响系统有序的关键因素称为序参量,非关键因素称为控制参量。序参量支配着各子系统的行为,又为各子系统所支持,它们之间的协同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