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研究评述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05
摘要:随着全球化程度加深、知识经济时代来临,区域创新能力和区域创新体系构建已经成为区域获取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本文首先从历史的角度回顾了区域创新理论的发展里历程,三个方面即区域创新系统的产生、整体研究、衍生研究归纳了近年来对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成果。从而以求初步探讨区域创新系统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区域创新系统 整体研究 衍生研究 

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表明,区域经济发展离不开创新。创新是始终贯穿其中的力量。一个区域是否具有创新能力,对于其发掘区域优势,充分调动区域内外一切有利因素、加速区域经济增长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本文归纳了国内外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相关理论成果,从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产生、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整体研究、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衍生研究三个方面来说明区域创新系统理论。 
一、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产生 
区域创新系统的产生是一个演化何积累的过程。对区域创新系统理论进行溯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创新理论,从而把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产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对于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一书中首次将“创新”引入经济学的范畴,提出了创新理论,并认为创新是新技术、新发明在商业中的首次应用,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实现生产要素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新组合。[1] 
第二阶段是创新系统概念的提出。门斯(1975)在其《技术的僵局》一书中分析创新与经济发展周期的规律问题时,研究了基本创新的集群式出现的现象。创新集群概念的出现可以被看作创新系统概念的一种重要形式。[2] 
第三阶段是英国学者弗里曼在1987研究日本的技术政策和经济绩效时,在《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一书中首先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他将国家创新系统定义为: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的各种机构组成的网络,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相互作用促进了新技术的开发、引进、改进和扩散。[3] 
第四阶段是随着国家创新系统研究的逐步深入,众多学者发现,如果缺乏区域的支撑,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会特别的空泛和笼统,不能很好的解释区域层面上的创新活动,因此难以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1992年,英国学者库克首先提出了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并在其后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较早和较全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从而开创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的先河。此后,众多的国内外学者专家在此基础上对区域创新系统理论进行更深一步的研究。 
从整体上看,区域创新系统是国家创新系统的基础和分支。而从产生的时间上看,区域创新系统理论是产生于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之后,是在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分析研究深化之后产生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区域创新系统理论是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延伸,它是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区域化和本地化。 
二、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整体研究 
(一)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和涵义 
最早提出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英国卡迪夫大学教授库克对区域创新系统的定义是:企业及其它机构经由以根植性为特征的制度环境系统的从事交互学习。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库克的定义:(1)交互学习;(2)环境;(3)根植性。[4][5] 
还有其他国外的学者也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定义。瑙韦莱斯和里德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区域内一套经济的、政治的和制度的关系,能促进知识迅速扩散和产生最佳业绩的集体学习过程。”[6] 
区域创新系统理论从国外迅速传到了国内,国内众多学者在借鉴国外对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基础上,融合了中国的具体实践,提出众多对区域创新系统概念的定义和看法。如黄鲁成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在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各种与创新相联系的主体要素(创新机构和组织)、非主体要素(创新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以及协调格要素之间关系的制度和政策网络。[7] 
丁焕峰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一个区域内参加新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及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政府组成的为创新、储备、使用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相互作用的网络系统。[8] 
以上观点从不同角度和层次对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进行了描述。综合分析已有的区域创新系统的定义,可以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的内涵有以下几点:(1)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和开放的边界;(2)以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服务机构为创新单元;(3)不同创新单元之间通过关联,构成创新系统的组织结构和空间结构;(4)创新单元通过创新(组织和空间)结构自身组织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实现创新功能,并对区域社会、经济、生态产生影响;(5)通过与环境的作用和系统自组织作用维持创新的运行和实现创新的持续发展。 
(二)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 
国外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主要是阿希姆和艾萨克森的观点。他们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由两类主体和它们之间的互动构成的。第一类是区域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同时包括其支撑产业;第二类主体是制度基础设施,如研究和高等教育机构、技术扩散代理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4] 
在国内学术界对区域创新系统构成有多种看法,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胡志坚和苏靖认为,构成区域创新系统的主要要素有主体要素、功能要素和环境要素,其中主体要素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环境要素包括体制、机制、政府或法制调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条件等。[9]张敦富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应包括创新结构、创新资源、中介服务系统、管理系统四个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的主要组成部分。[10] 
综上国内外各种观点,这里可以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主要包括了三个子系统,即主体子系统、运作子系统和环境子系统。主体子系统有三个要素:一是企业;二是研究和科研机构;三是中介机构。运作子系统主要是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即创新运作的各个环节。环境子系统是指政府的政策法规、基础设施等。 
(三)区域创新系统的特征和功能 
一般性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具有客观性、多样性、整体性、自组织性和开放性的特征。 
区域创新系统的功能研究是侧重于区域创新对区域经济增长、经济的区域竞争能力以及区域整体竞争力的贡献。黄鲁成(1999)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应具有:(1)协调功能;(2)催化功能;(3)化险功能;(4)解惑功能。[7] 
三、区域创新系统的衍生研究 
(一)区域创新的过程研究 
关于区域创新过程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区域创新运行机制;另一个是区域创新的模式研究。 
1、区域创新的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是区域创新系统进行创新的必要条件,只有运行机制形成并运转正常,区域创新系统才能进行创新活动。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运行机制,有人认为主要包括:(1)利益驱动机制;(2)学习培训机制;(3)决策信息机制;(4)竞争协作机制。[11] 
2、区域创新系统的模式 
纵观国内外各学者对区域创新系统模式的论述,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把区域创新系统的模式分为线性模式和非线性模式(网络化模式);另一类是分为自主创新模式、模仿创新模式和合作创新模式。 
(1)线性模式与非线性模式。 
传统的线性创新模式观点提出于20世纪60、70年代。这种观点认为,技术创新的过程一般遵循发明-开发-设计-中试-生产-销售等简单的线性过程。 
内尔森等学者较早的提出,由于创新过程的长期复杂性和外部的不确定性,企业创新能力不能仅仅限制在单一的企业内部,创新过程不再是简单地按照原来地线性模式发生。而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地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成为创新地结点,而创新地来源也扩展到企业地供应商、客商以及内部地市场化过程。相对于线性模式而言,以上地创新模式可称为非线性模式。 [12][13] 
(2)自主创新模式、模仿创新模式和合作创新模式 
学者傅家骥在参考了国外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三个基本区域创新系统的创新发展模式。(1)自主创新模式;(2)模仿创新模式;(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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