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5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支持体系
1.从法律法规建设上来强化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安排。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应尽快明确中小金融机构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主渠道,结合目前的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对现有城乡信用合作社的改造;三是制定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条件和审批程序。
2.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利用再贷款、再贴现增加的贷款投放,其利率可适当优惠,并适当增强利率弹性。认真执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可以上浮30%的规定,扩大利率浮动区间;同时,商业银行应尽快下放贷款权,健全信贷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信贷人员的营销水平,使银行不惟抵押、质押而发放贷款,进一步开拓市场。
(二)完善资金支持体系
1.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开辟直接融资新渠道。一是发展股票市场;二是发展债券市场;三是发展基金市场。为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考虑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闲散的民间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地进入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同时鼓励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向中小企业投资。
2.改善现有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体系。是应拓宽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二是对农村信用社在清理、整顿、规划的基础上,应允许并鼓励民间资金参股,并明确以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使农村信用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三是对城市中小商业银行,应取消各种不利于中小银行发展的歧视政策。
(三)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借鉴发达国家信用保证制度支持中小企业获取金融支持的做法,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互助担保体系、商业担保体系,逐步形成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
(四)构建中小企业融资社会服务支持体系
一方面,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首先,要建立一整套符合国际惯例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定类的理论方法。形成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同时,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规范信用评估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估行为。另一方面,健全中小企业资信调查体系。
(五)创新融资手段,增加企业融资渠道
在当前的市场机制下,中小企业应考虑到自身发展的现状,并结合国家财政、金融、信用等实际,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利用一切可能的路径,不断地创新出切合自身发展实际的融资手段:
1.票据贴现融资。即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这种融资方式的优势在于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
2.发展融资租赁。所谓融资租赁是指企业需要添置某些技术设备而又缺乏资金时,由出租人代其购进或租进所需设备,然后再将它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作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之一,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得运营条件所付出的成本会远远高于银行直接贷款的方式。
3.吸收创业投资。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创业投资是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成长型企业发展的重要直接投资方式。创业投资切合中小企业的管理参与与分阶段投资的特点,不仅是最适合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同时也给予了中小企业在管理和技术上的支撑,这是传统融资方式所无法比拟的。
4.保险公司融资。中小企业融资,银行选择担保方时,一般优先选择有实力的大企业做担保单位,但随着大企业对风险控制要求越来越高,以及担保市场的逐步成型,大企业为中小企业作贷款担保的情况会越来越少。由于担保企业赔偿金额有限,且自身也存在着道德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银行的安全,而保险公司的这一业务使得银行多了一个控制风险的途径,转移了银行的部分风险,增强了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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