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何推进信息商品化和信息社会化的发展。在信息服务业中,有事业型的,也有经营型的。长期以来我们的信息服务业大多以事业型为主。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信息的商品性质的确认,使得“信息是商品”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如何在信息服务业中提高经营型信息服务业的比重,如何提高事业型信息服务业中有偿服务的比重,这也对信息政策提出了一系列的需求。
(四)如何促进信息产业的均衡发展。信息产业能否均衡发展,不仅影响到信息产业自身的发展与经济效益.还将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信息产业的均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地的信息资源与物质资源的作用,有利于合理使用与节约国家对信息产业的有限投资,有利于建立最优的信息产业地区结构。然而,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和农村的差距很大.各部门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发展有迟有早、有快有慢。如何促进信息产业的均衡发展,如何协调城市与农村、中心城市与其他城市的信息产业的发展,如何协调各信息产业部门、行业之间的关系,这都对信息政策提出了新的需求。
三、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推广运用产生的政策需求
1964年数字计算机的问世和第一颗通讯卫星的升空是现代信息技术的两个代表性事件,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的结合构成了现代信息技术的核心,以C+C(Computer+Communication)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从2O世纪下半叶开始,对整个社会文明带来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和非常广泛的变革后果。信息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为更深更广地开发信息资源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也不断产生出许许多多的新问题和新难题。
在中国,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并不慢。2O年前甚至10年前,对一般中国人而言还相当陌生和神秘的计算机和复印机等,现在已被频繁而广泛地运用,而且中国现在已有不少的国际联机检索终端,光盘、多媒体技术、可视图文等最先进的信息技术也已逐步介绍到国内并开始被运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技术给许多国家造成过的问题,也同样是中国所要面对的。信息技术所导致的政策需求是强烈的和多方面的。而且新的政策需求还会不断产生出来。
(-)如何正确处理信息活动中的利益分配和知识产权问题。信息技术已经完全突破了传统的信息获取方式,轻而易举的复印、录像、复制和套录等技术手段,带来了大规模的侵权事件和令人震惊的纠纷,知识产权问题变得格外复杂和尖锐。首先,由于拷贝技术的发展,印刷体形式、磁存储形式和电子存储形式的信息都极容易被多次复制和扩散,使得知识产权、软件产权、数据库产权的保护难度上升,知识生产者和数据库生产者的利益受到侵害和威胁。信息领域中经济利益的合理分配问题,由于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其次,在联机检索系统的运用中,“套录”方式的运用意味着联机数据库有可能被分批“偷”出来。再次,在国际贸易中.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跨国数据流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所有这些现象都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合理分配信息生产者、信息传播者和信息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如何合理地保护知识产权?这些方面对信息法律和信息政策均提出了需求。
(二)如何保证信息安全。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大量运用使信息安全成为一1\突出问题,而且使信息安全的概念和范围不断扩大和复杂。信息安全涉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数据库的安全以及个人隐私保密、商用信息安全、国家机密保护等问题。信息的电子编码、网络传输、共享数据和程序以及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犯罪等都使信息安全问题变得严峻和普遍.成为信息法律和信息政策要解决的棘手问题。
(三)如何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现代信息技术已构成国家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战略武器。掌握最先进的信息技术的国家在世界舞台上处于有利的支配地位,对信息资源的控制使其他国家增加了对它的依赖性,过分的依赖则潜伏着有损国家主权的危险。在引进信息技术、购买信息设备、依靠别国建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时,保护本国战略性信息资源和维护国家主权也成为国家信息政策中的新内容。尤其是在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出于发展的需要期望引进技术和信息,另一方面又要避免过多的依赖而受制于人,防止某些发达国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经济侵略和文化侵略,已成为信息政策需要考虑的一个独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