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哲学思维在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中的运用
公共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最大主体。公共管理的核心问题体现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即对公平、公正、回应性、民主与效率等问题的正确解答。而且,解决公共利益问题不是一磁而就的事情,它需要较长的时间。哲学是系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高层次的理论体系,它所关注和指涉的是各种知识领域中的深层理念,将公共管理建立在一种系统的哲学基础上,必然会产生一种成熟、稳健、科学的管理。任何管理如果要产生长久的效果,管理者必然具备一套系统的哲学,只有管理者具备了这种基础,才可以形成真正成功、有效、持久的管理,国外成功企业之管理经验正说明了这一点,整个人类管理思想史的发展也说明了这一点。真正的领导者首先应该是一个哲学家,只有具有哲学思维的领导者或者说领导集休和领导机构才能开创一个组织的长久未来。而政府在公共决策中也应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一项社会性的决策,应该是客观的、可行的,因此,必须符合社会各方面的客观实际情况,如果脱离实际,超越了现有的客观的条件,那怕是出发点再好,也很容易造成重大失误。二是一分为二的原则。在辩证法看来,任何社会性的决策都是有利有利弊的,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决策,关键在于要把握好决策的得与失、利与弊的“度”。三是系统均衡的原则。公共决策牵涉面广,最易犯的错误是顾此失彼,具体表现是解决了某方面的问题,却产生了另外的、甚至是更大的问题。四是勇于创新的原则。辩证法对事物都是放在不断的运动变化中去把握的,被列宁称之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的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对着奔流不息的河水,留下了一句千古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世界万物和人类的社会实践永远处于变化之中,要做出正确的决策,就得适应客观形势的变化,就得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改革要有敢于冒风险的勇气,要有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才能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