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庆临汀志》研究(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多有改写、删节等,导致其书已面目全非。
(1)《大典》事目与开庆志门名  《大典》卷7889~7895今存事目凡33个:建置沿革、至到、城池、坊里墟市、桥梁、风俗形势、户口、税赋、供贡、土产、山川、亭馆、祠庙、寺观、坛□(左土右遣)、衙门、廨舍、仓场库务、邮驿、学校、贡院、营寨、古迹、郡县官题名、名宦、进士题名、武将、遗逸正烈、贞节、仙佛、道释、丛录、题咏。《辑佚》编者以为这就是《临汀志》原有的门(类)名,事实并非如此。虽然,《大典》在打散录入时已全部取消了其原有的卷帙、门类之分,今无别本可校,而且其中的部分事目名也确实是沿用了原《临汀志》的门名,但可以肯定,《辑佚》以为今存《大典》33个事目即是《临汀志》的门名,实已将两者混为一谈,非是。所幸《临汀志》小注中保留了一些可供探索的线索。
《大典》卷7892引《临汀志》(《辑佚》页1274)及卷7893(《辑佚》页1346、1347)凡四见小注:“事迹详见名宦门”或“事迹见名宦”;同上《辑佚》页1274又有小注:“事迹详见武将门”。这表明《临汀志》确有名宦门和武将门,与《大典》卷7894的事目“名宦”及“武将”相一致,这证明《大典》有些事目,确实就是《临汀志》的门名,两者完全相吻合。值得注意的是:《大典》卷7892(《辑佚》页1273)的一条小注:“事迹详见遗逸门”,似乎与《大典》卷7894的事目名“遗逸正烈”不符,但实际上两者也是完全一致的,上引小注“见遗逸门”云云不过省略了门前之“正烈”二字而已。何以见得?不妨看一下《临汀志·遗逸正烈》(《大典》卷7894,《辑佚》页1437)门的小序或前言:“名禄不及曰遗,志操自高曰逸,守节不屈曰正,见义敢为曰烈”,姑且不论这种概括是否规范,因为这只反映修志者的观念,但考察此门所收的几名人物就发现出了问题。如邓春卿、王格、徐唐、李元白、宣明、邓旦入志六人,均为淡泊名利,不求仕进,安于笑傲泉石的所谓隐逸,即此志所立的“遗逸”。唯一的例外乃雷观,靖康(1125~1127)间以太学生上书痛斥张邦昌,按其言行应入直言极谏之类,也可算得上“正人”之列,或可极牵强归入《临汀志》编者所谓“见义敢为曰烈”之徒。但却无一人当得起“守节不屈曰正”的称号。《大典》卷7894这一事目后又别立“贞节”一事目,所列乃收入《临汀志》之二位妇人:一是长汀县人叶氏嫁赖冲元为妻,夫家在石城县(宋属江南西路赣州)。其夫宦学游岭表未归之际,建炎四年(1130)虔化县(治今江西宁都)人李敦仁起兵,“兇锋直捣石城”,驱迫妇女,叶氏义不为辱,“极口骂贼,以身自触白刃”而死,并其儿女一起遇害○11。此乃不折不扣附合《临汀志》编者所谓“守节不屈为正”的标准。二是清流县人晏氏,适宁化大陂村曾家,寡居。绍定三年(1230)晏梦彪等起兵,横行于汀、南剑州、邵武军境,宁化管下诸堡寨俱陷。唯晏氏率壮丁督战,乡寨得保未被攻破○12。此事正乃《临汀志》所谓“见义敢为曰烈”者。显而易见,《临汀志》编者正将上述七位男子并称“遗逸”,而将这二位妇人合称正烈,合编为同一门,名之曰“遗逸正烈”。《大典》编者不解其意,按照明人的观念,臆增“贞节”这一事目,从而将《临汀志》原属一门的九人臆析为二,硬将原书遗逸正烈门中析出叶、晏两妇,单立为“贞节”事目,导致后人误以为《临汀志》另有“贞节”一门。实际上,宋人并不倡导守节,妇女改嫁、纳妾、买卖婚姻等蔚为时尚,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宋代方志中也从未有过贞节之类的门或传,元编《宋史》也只有《烈女传》。明代,虽社会风气极为腐朽,却仍倡导什么贞节观念。以贞节为标榜的烈女传,贞节门之类充斥各种方志和官修正史。因此,《临汀志》并不存在“贞节”一门,殆无可疑。
顺便指出,世多以为北宋二程倡导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这种贞节观念的起因,由于理学的传播,贞节观始于宋代。此论似是而实非。理学,虽至朱熹集大成,但在他生前却仍受到压制,由于宋理宗的倡导,才开始受重视,真正成为定于一尊的官方哲学是在明代。两宋,是宋学百花争妍,百家争鸣的时代,贞节观,绝非是宋人的倡导。
《大典》卷7895有“题咏”这一事目,似乎也不是《临汀志》原有的门名。因为这一事目下首录《临汀志》胡序、赵跋各一首,按志书的一般情形序应在卷首,跋应在卷末(也有序跋同附于卷末者),绝无将序跋列入题咏者。《临汀志》收诗100余首,均已散见山水、寺观、名宦、进士题名等各门,已无必要再设“题咏”一门。再从《大典》卷7895题咏这一事目看,次收《纪胜》卷132碑记、诗、四六等3门中19条,除碑记外,均为“题咏”中的内容,复又收录唐·韩偓、宋·韦骧、文天祥、元·丁继道等人诗。正是由于这些内容的存在,《大典》编者才归纳而增列为“题咏”事目,也许是《临汀志》的序跋附录在卷末,《大典》收入时已将其卷帙之分,门类之别全部泯灭,序跋无所归属,才将其归入最后一个事目“题詠”之中。从今存《临汀志》的体例和内容看,原本《临汀志》是不需要也不可能有“题咏”一门的。一般而言,如果《大典》这七卷中只收录《临汀志》一种书的情况下,很可能其事目名即为开庆志的门名;如果《大典》某卷中不止收录《临汀志》一种书,就需作具体分析。在引多种书的事目中,凡首引《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书》者,其“建置沿革”事目即为该书的门名,当然也不排除与《临汀志》门名重合的可能;而首引为《临汀志》的事目中,通常与其门名重合。
还需指出:《大典》卷7892有“衙门”一目,所录仅《江浙须知》一种书,则其显非《临汀志》门名。《江浙须知》另有文字被《大典》卷7890收入“至到”、“户口”二目,应即与《临汀志》重合的门名。《大典》的事目与宋代方志的门名未必一致,因为《吴郡志》和洪武《苏州府志》的存在提供了验证鄙见的机会。残本《大典》今存记载苏州的凡3卷,为卷2367~2369(据《大典》目录则卷2349~2389,凡41卷记述苏州)。依次列有封爵、冢墓、贡举题名、旌表、牧守题名5个事目。前4目先录《苏州府志》,《大典》事目照抄府志门名;而封爵、冢墓二目,《吴郡志》卷10、卷39亦有,《大典》事目与收录二书门名吻合,仅为巧合;贡举题名,《吴郡志》卷28作进士题名;旌表一目,乃《吴郡志》所无;“牧守题名”一目,乃《大典》编者捏合《吴郡志》牧守、题名二门而成。其内容则又首採《吴郡志》卷10“牧守”前言及卷11“题名”注引叶梦得《题名记》。再採《苏州府志》作正文,又以《吴郡志》牧守门内容作附注。《大典》事目无一与范志门名相同。如果再稍扩大一下考察范围,看一下今存残本《大典》尚存相对集中保存的以各地府州名为字目的其余16个州府的情况○13,发现凡存“建置沿革”这一事目的府州,无不首先引录《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书》,则无疑“建置沿革”乃明人是书的门名,而今存宋代方志与此对应的门名,仅作“沿革”。另外,这16种府州志所在的《大典》事目,“风俗形势”,宋代方志一般作风俗或风俗形胜。因此,颇疑《临汀志》这二个对应的门名亦应作沿革和风俗形胜。
综上所述,《大典》卷7889~7895凡七卷中出现的33个事目名中,衙门、贞节、题咏肯定不是《临汀志》的门名,乃《大典》编者所增。建置沿革和风俗形势,很可能其门名作沿革和风俗形胜或风俗、形胜(嘉靖《汀州府志》分作风俗、形胜二门,疑即沿《临汀志》之旧)。其余28个《大典》事目名则有可能多为《临汀志》的门名,但也有可能不是,如“至到”也有可能作“四至八到”,“供贡”或作“上供”等。
(2)《大典》本《临汀志》不是足本  《开庆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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