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分清党内与党外的不同需求(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3-10-02
民主决策的有效管道。这里所说的民主决策是指公民参与到公共事务决策过程中来,特别是参与到政策过程中的讨论、意见表达环节中来。在社会利益单一的背景下,政策过程的主体是各级党政机关,民众的参与诉求并不强烈。而社会利益多元时代,人们的个体意识增强,民主、人权意识强烈,各利益主体都试图影响公共舆论,并进而影响决策。并且由于利益多元,造成对民众的利益诉求、信息需求都呈现出多样化、碎片化、海量化的发展态势,而互联网恰恰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与空间。仅从各大网站的博客作者来看,既有下岗工人、农民工、学生等普通市民,也有社会名流、政府官员、企业家。在这一背景之下,网络的“民意”虽然不能替代全体公民,但也可以折射出社会的千姿百态。实际上,人大的物权法、劳动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案、教育改革的中长期规划,都已经通过网络在全民中征求意见,特别是物权法的制定,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即“过程公正”。网络征求意见已经成为民主决策的重要管道之一,而且是低成本、快捷的民意表达管道。
具有强大的社会监督功能。网络作为新兴媒体,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监督作用已经初步显示出来。中国网络媒体先后出现的“孙志刚事件”、“华南虎事件”、“躲猫猫”事件、“房地产局长天价烟”事件等,都可以视其为网络监督的经典案例,其特点一是形成了强大的公共舆论场,二是真实地推动了事件本身的发展,三是具有特定的威慑力。而这些效果,都是传统媒体难以达到的。当然,网络监督也有其潜在的风险,亦有可能侵害公民的个人权利。但是,网络监督对于公权力的行使、运作来说,却是中国当下政治体制下的必要而重要的补充,是社会化监督的载体与表现形式。尽管当下法制不健全,也会造成某些“冤假错案”,但是,这一问题归根结底要通过健全法制来解决,而不是“一刀切”地把网络监督予以封杀。
创新执政党对网络民主的引导方式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网络民主既然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一大特色,当然也存在党在政治上的引导问题。但是网络毕竟不是传统媒体,需要转变理念,创新引导方式。
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创造提高人们对党的领导心理认同度的社会基础。党对社会、对民众的引导,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获得人民的心理认同。而只有当社会现实与理论的反差不矛盾冲突时,才会有真正的心理认同。民众对党的引导的认同取决于党的各项实际工作,取决于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政治基础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的经济建设的成就已经被人们认可,但由于社会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人们的认同度还有一定影响。因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提高人们的心理认同度十分重要。
与时俱进,以党的科学的指导思想引领国家与社会意识形态。互联网折射出的社会价值观五花八门,是多元社会的观念反映,党负有引导之责。历史与现实都表明,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作为,首先取决于意识形态本身是否科学,理论是否彻底,是否反映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因此,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发展党的指导思想,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不断为之注入新鲜的思想,既顺应时代潮流,又符合人民意志,是使党的指导思想具有活力,并得到人民群众拥护的根本之道。
坚持民主与法治原则。对于在国家意识形态中不占主流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无疑需要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与制约,但是,指导与制约的基本方式是以宪法和法律为基本依据,对其进行整合与规范。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和必然反映。
以开放、宽容的心态对待网络文化,实行分类指导。我们可以把因互联网兴起而衍生的各种现象统称为“网络文化”。在网络文化中,根据分类标准的不同,又可细分为多种形式。在政治类信息中,强调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对某些娱乐信息则强调其健康、守法;对于私人博客,则强调其社会道德等等。对于流行的“恶搞”,需要有一个辩证地分析。中国生动活泼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需要有表现的窗口。分类指导不仅必要,而且还要求政治体系本身以积极的态度、民主的心态来分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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