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偶数年份,联邦和大多数州及地方政府都会举行选举,选出在各级政府任职的官员。还有一些州和地方政府在奇数年份举行选举。美国选民每隔四年改选总统及副总统。每隔两年改选美国联邦众议院(U.S.HouseofRepresentatives)全体435名议员以及美国联邦参议院(u.S.Senate)100名议员中近三分之一的人。联邦参议员的任期交错,每次任期为六年。美国实行一种复杂的联邦制:联邦政府为中央政府,州及地方政府行使权力解决不在联邦政府管辖范围之内的问题。州及地方政府享有不同程度的独立性,自行在本辖区内组织选举,而且这类选举定期举行,管理有序,其结果具有最终效力。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实行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
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由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大选选出,任期四年,并可连任一次。美国总统选举的过程漫长而复杂,必须历经政党初选、提名、竞选活动、全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等阶段,才能顺利入主白宫。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是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卅I首府投票上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l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美国的选举制度是以普选制实现权力委托的。不仅国会两院的议员,而且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总统及副总统,都是由公民直接产生的。美国总统及领导的行政机关,对国会不存在任何关系。它们只有到选举的时候才各自向选民负责,平时都只对联邦宪法负责。因此,它们之间,仅仅是宪法上规定的相互“制衡”关系,美国的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政党制度和议会制度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总之,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美国政治制度既包含着现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当今时代特征所产生的共同性,也具有各国的现实国情、民族特点和历史传统的不同而形成的差异性。美国政治制度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同封建主义政治制度相比其有历史进步性。不但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新鲜的血液,而且为社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