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大同”理想是中国广大人民对美好社会生活模式的一种设想,在此种社会中,人们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人与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大家都为社会的发展进步而共同努力。在大同社会里人们热爱劳动,衣食无忧,处于一种和谐的氛围之中。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社会成员将尽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参与社会劳动和工作,社会将根据每个成员的实际生活需要,分配个人消费品。这与中国古代“有钱同使,有衣同穿,无人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大同理想是有着很大相似性的。
四、社会结构模式——中国传统的家族制度与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的相似性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古朴的农业社会。绝大多数人民都居住在农村,百姓的主要职业是务农,自耕自食,自给自足,代代相传。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基础上,形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独特的社会结构——家族宗法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族制度是根本的社会制度,家在中国人心目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对广大中国人民来说,家就是整个世界。卢作孚在《中国的建设问题与人的训练》一书中曾经这样描述传统中国个人和家庭的关系:“家庭生活是中国第一看重的社会生活;亲戚邻里朋友等关系是中国人第二看重的社会生活。这两重社会生活,集中了中国人的要求,范围了中国人的活动,规定了其社会得到的条件和政治上的法律制度。”在农业社会,家族是重要的社会单位,具有经济、教育、娱乐和宗教等多种功能,家族的声誉高于一切。
共同体作为一般的概念,指的是人们在共同生活和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组织形式。马克思所讲的共同体本质上是一个关系共同体。这里的关系共同体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 其一,人和共同体与自然界的关系;其二,单个的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其三,个体与个体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在已经内在地具有社会力量的文明人偶然落到荒野时,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就像许多个人不在一起生活和彼此交谈而竟有语言发展一样,是不可思议的。” “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这里马克思明确指明了共同体对于个人发展的极端重要性。
中国古代社会是靠“家”来支撑的,一个一个的“家”便构成了一个“家族”,“家族”对家族中的成员有着重要影响,家族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要誓死来捍卫自己家族的荣誉。马克思的“共同体”,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对中国古代“家族”的扩大,社会成员对于其所在的共同体就相当于中国古代家族成员对于其所在的家族一样,社会成员对其所在的共同体负有责任和义务,要自觉维护共同体的利益。这方面的相似性也必然有利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
探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性要素有利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重大意义。但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不是一次两次就能完成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我们必须不断去寻找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性要素,从多方面去促进二者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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