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济建设方面的负面效应
1.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地方财政主要取决于地方经济的财政体制,使得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最大利益,并滋生出了为经济发展不惜牺牲整体、长远利益地方保护主义。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有损于全国政治经济应有的统一性。另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使一些市场经济的外部负效应得不到有效治理,
2.影响了经济协调发展。一方面,各地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的差异形成了经济发展环境的差异,进一步扩大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利于全国经济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出现了上下政府间争夺财政经济资源的利益博弈,许多上级政府将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区域和税源较大的企业收归自己直管,加快了城市和中心区域的经济发展,而削弱了县乡和一般地区的经济发展活力,人为地扩大了次级区域的经济发展差异。
三、理顺政府间纵向关系的途径
(一)增强中央政府的再分配财力,推进政府间的财政均衡
财政关系安排应根据国情,以有利于实现民族国家的最高利益为基本准则,现阶段,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是我国的最高利益。目前的财政体制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但导致政府间的财力严重不均衡,影响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各地区协调发展,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从国情来看,各地经济发展差距不是短期可以化解的矛盾,在近期内仍有继续扩大的倾向,推进政府间的财政均衡对于促进地区平衡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从国际经验看,提高中央财政在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通过中央向各地方政府提供不同水平的财政补助,充分发挥中央转移支付对平衡各级、各地政府财政的作用,是西方许多单一制国家的共同做法。
(二)合理配置中央权力,扩大地方自主权,增强法制与民主约束
各级政府的权力配置要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有利于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二是有利于政府有效提供公共产品。三是有利于协调各种社会关系。
目前,政府纵向权力配置与满足上述三个要求仍有距离,应主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中央政府应将该集中的权力集中上来。当前,由于中央政府该集中的权力集中没有集中上来,是政府间纵向关系不顺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一是要强化中央政府的法制约束能力。在有关统一社会经济制度和秩序、宏观调控、协调社会基本关系、界定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基本职责等方面,中央要集中立法,并建立必要的问责、听证、起诉等司法监督手段。二是中央政府的职能要有选择性地再集中。中央政府权力要通过一定职能来实现,职能集中是最彻底的权力集中的方式。第二,适当扩大地方政府的自主权。扩大地方政府自主权的作用在于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安排财政支出、自主调整地方税收来满足地方需求,使地方政府能够接受地方居民的约束和谋求地方居民的支持,并有利于协调好各层次的社会矛盾。但扩大地方自主权必须与维护中央权威和约束地方政府结合起来,为此,应区分地方事务性质,并设置不同权力结构。第三,增强民主约束,扩大基层民主。一方面,在扩大地方各级政府的自主权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民主约束作用,上级政府要尊重地方人大选举权和财政审议权,把地方政府机构和官员如何作为的方式交给法律来约束,把不作为的行为交给人民来约束。才能使地方自治和中央权威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基层自治制度,使社区公共服务自治化,以基层民主支持地方民主。
(三)以“职责异构”为主,合理调整政府间的纵向职能
“职责异构”是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体制的基本模式,是现代政府体制的发展方向。所谓“职责异构”是指由不同层级政府承担不同的公共职责,各级政府之间分工合作关系由法律进行规范,并建立专门的组织和机构来解决政府纵向间的配合、协调和纠纷问题。实现“职责同构”向“职责异构”转变,从目前来看,要着重研究解决以下问题,第一,将中央专属事项、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的事项、地方事项严格区分开来,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的事项也应尽量用列举法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并用法律加以明确。第二,各级政府的公共事务应基本由本级政府自己办理,本级政府不能办理的专项任务应明确为上级委托事务,由委托方支付成本。这样可以使各级政府转变为以直接服务社会为主,而不是以领导下级为主的政府,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向现代政府体制发展。第三,地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层级定位要准确合理。地方性公共产品主要是指以一定区域为受益范围的准公共产品。地方产品的财政支出主体和受益范围要尽量细分到不能再细分为止,并使受益区域和政府层级相对应。这样,才能达到增强地方政府和居民的自主权、责任感,达到地方分权的目的。第四,尽量避免在同一区域按对象身份进行分工,由多层政府管理同一公共事务。目前,特别需要对市政府与市辖区政府的职能加以科学分工,大、中、小城市应有不同的分工方式。在大城中能属地化管理的事务,应尽量由区政府管理;中小城市应尽量集中管理,区政府则以统筹社区公共事务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