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家遵守国际法的重要意义(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0
三、从国家个体角度谈遵守国际法之意义
(一)树立国际形象之必须
孟子有言:“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国际社会同样如此,违反国际法规则将严重降低一国在国际上的信誉度。美国每次越过联合国发动战争,都会努力为自己寻找国际法上的依据。依其国家实力,即便违反了国际法,也没有国家能够对其执行强制惩罚措施。但美国之所以如此看重其行为在国际法上的解释,正是要维护国际信誉,树立国际形象。
与之相反,中国在国际社会上一直严格遵守国际法规则,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应该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恪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例如:朝核六方会谈的举行,朝鲜核问题的和平解决,这些事实都可以证明中国在推进世界和平发展的道路上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在国际关系中对国际法的遵守,换来了中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大国威信,进而使中国在国际社会上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寻求国际法救济之保障
当利益受到直接侵害时,国家可以寻求国际法救济。当代中国和平发展过程中的几个问题是无法回避的:中国与霸权主义国家的关系问题,海峡两岸的关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均与国际法紧紧联系在一起。例如,在证明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问题上,国际条约是引证中最权威也是最具说服力的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在国际法的强行法中国际法要求国家无论是否直接受害,有权采取必要行动,制止侵害发生,并且要求加害国承担国际责任,停止侵害,消除侵害后果。因此,遵守国际法不仅仅是不侵害别人,在自己直接受侵害时采取行动;还应该履行为其他受害国消除侵害的义务。这是由国际社会横向结构的特点做决定的。如果今天别国受侵害时,你不闻不问;那么明天当你成为直接受害国时,别的国家也可以置之不理。这种情况下,国际法因无实际有效的制裁方式而形同虚设。国际社会将再一次处于自然丛林法则之中,没有任何安全感和正义感。因此,遵守国际法,在一国因另一国违反国际法而受害时,勇于要求加害国承担国际责任,停止侵害对于日后本国寻求国际法救济之保障具有促进作用。
四、遵守国际法意义的实现依赖于国际法进一步发展
首先,国际法需要得到国际社会更多重视。“不仅仅国际法需要有一个国际社会的存在,国际社会的存在也需要有一个国际法体系来进行有效地协调”。尽管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当今社会仍有相当的势力无视国际法的存在,仅仅以己国利益为出发点,破坏国际社会整体的和平稳定发展。因此,要想遵守国际法的意义能够实现,必须依赖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上进一步受到重视。
其次,国际法要逐步摆脱强权政治的束缚。在当下国际关系中,世界力量对比的严重失衡,缺乏对美国超强力量的有效制约。其很多行为动摇了整个国际法律秩序,对国际关系产生了恶劣而深重的影响。因此,如果国际法无法摆脱强权政治的束缚,不仅无法实现其维护国际社会协调发展的目的,甚至有可能成为强权国家手中的工具。因此,笔者认为,在美国仍具有超强力量的情况下,国际社会各国一定要发挥群体作用,树立整体意识。任何一个弱者成为受害者,都要勇于集体抗议,要求停止侵害,维护国际社会的法律秩序。世界舆论的压力以及国内舆论对本国政府的感情突变而视其为不合法,从而导致人民大众和社会、文化、政治、科技等重要领域的精英悄悄地但却有力地撤回他们的支持。这些都可以促进国际法摆脱强权政治的束缚。
人类社会的发展不能适用丛林法则,由主权国家构成的国际社会在交往过程中呼唤法律秩序的构建。无论是解决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问题,实现国际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还是保障国家个体利益的实现,遵守国际法所发挥的作用都是无可替代的。国际法的发展,国际法律秩序的构建需要每个国家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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