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在我国与中亚能源合作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中哈天然气管道与中哈原油管道平行,经过独山子、乌鲁木齐,在吐鲁番与我国西气东输管道并网。依靠两条巨大的跨境油气管道,来自中亚的石油天然气正源源不断地“输入”我国,被誉为“第二波斯湾”的中亚,如今已成为中国能源进口多渠道的有力补充。已经贯通的中哈石油管道和中亚天然气管道,即将全线贯通的中吉乌公路,两条中哈跨境铁路,再加上密布交织的公路系统,中亚油气等能源正沿着便利通畅的地上地下网络,通过新疆的各大口岸,“输入”北京、上海等10多个省市区的千家万户,注入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需求中……
三、我国与中亚能源合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双方能源领域的合作力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目前,我国支持哈国应对金融危机的100亿美元资金合作计划正在进行,其中,一半资金是用于支持哈国银行,另一半资金是用于以中石油为主体的油气企业与哈国企业之间的合作。制定完善能源领域的法律、法规,政府制定能源企业优惠政策,鼓励能源企业走出去。从国家能源战略的高度把加大与中亚国家经济合作的着力点放在以资源为主的深层次合作上。突出主导产业,发展石油天然气化工、重化工产业体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体系,大力提高加工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水平,积极开拓中亚地区资源市场,开展以资源合作为中心的经济合作关系。
(二)中亚地区的油气资源非常丰富,但缺乏资金和技术、地质条件复杂、基础设施不足
而新疆在石油钻井、炼油和管道开发技术、在油田开采和管理方面,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利用优势积极与周边国家在能源领域合作进行互补。积极构建能源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打破了以前双方贸易的一些限制和壁垒,有利于中亚和我国的贸易合作,积极推动由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国及企业、研究机构组成的半官方组织“能源俱乐部”的建立。实现与中亚各国在经济上深层次的合作,积极开拓中亚地区资源市场,不断实现资源合作为中心的经济合作关系,实现双方互惠互利,最终为我国建设能源安全大通道打下坚实基础。
(三)积极放开限制,鼓励民营企业投资能源
在我国石油领域,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集团被授予石油上下游、内外销、产销一体化的经营资格。作为民企很难进入石油领域,新疆广汇实业股份公司成立能源公司,投资能源领域取得成功。广汇与哈萨克斯坦TBM公司合作的石油一体化项目远景储量约130亿立方米左右。该项目为哈国TBM公司与哈萨克斯坦有关政府部门签订的地下资源使用合同,广汇公司取得该项目许可证49%的开发权益。与此同时,为此项目起着承接作用的LNG(液化天然气)工厂,已在阿勒泰吉木乃中方口岸投产建设,该厂的年处理能力5亿-8亿立方米,预计明年开始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