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基层法院信访工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1
(八)建立完善涉法信访的长效机制
1、在基层法院成立涉法信访办公室,从立案庭的职能中分离出来,基于现在的信访形势,必须建立专业机构,并赋予一定的协调权、监督权和建议权,由基层法院一把手亲自主管。该机构发挥对信访案件督办通报和动态分析报告,落实具体措施,初步认定信访事由的职能。2、建立突发信访预案,对集体访或突发越级上访的案件要做到反应迅速、处理果断,措施得当。3、建议由政法委牵头由人大、纪检、检察机关,组织部门、律师、法学理论研究者及群众代表共同组成的涉法上访审查委员会,独立于法院审查上访事由是有理上访还是违法无理上访,避免当事人对法院的复查意见持怀疑和对立态度,认为“自己刀难削自己的把”。该委员会做出具体建议于法院,再由法院做出专业解释,避免和减少当事人越级上访,使问题解决在当地。4、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对那些经济困难,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降低其诉讼风险,减少诉讼成本,通过诉讼救济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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