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没有界限,只有努力了,拼搏了,奋斗了,人生才不会那么枯燥无味。政治网为了帮助各位高中学生,整理了高一年级政治小论文:我的法制建设梦:
法制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
法制自诞生就与社会各种矛盾甚至是血与火相伴。血淋淋的现实一次次警示人们:不要漠视法制建设!震惊全国的上海胶州路大楼大火事件,使多少生灵与家庭在瞬间灰飞烟灭,这就是由于用人单位违规使用无证焊工,漠视法律,才酿造了如此悲惨的结局。无数用鲜血与生命结成的案例向人们书写出一条铁的定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制,如果没有法制,马路上的车辆就会横冲直撞,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就无从谈起;如果没有法制,校园就失去往日安宁,我们的受教育权利就无法享受;如果没有法制,人们就可能因丁点小事拳脚相加 总之,如果没有法制,就会使人们的言行无所顾忌,为所欲为,我们的生活必然混乱不堪。因此,为了让生活幸福美好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不仅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更是对国家繁荣、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邓小平爷爷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这段话深刻地揭示出法制建设对于中国发展的至关重要!
基于上述认识,经过法制建设:我梦想的社会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上学放学穿越小巷,心中没有忐忑不安,不用担心受到意外伤害的社会;我梦想的校园是学生人人遵纪守法,不干扰影响其他同学受教育权利的校园;我梦想的家庭是民主氛围浓厚,父母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孩子能有自己私人空间的家庭
然而,上述某些梦想与现实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对公民隐私权的尊重与保护。
大概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在老师的建议下,我开始写日记。日记是我情感的寄托、日记是我成长的见证、日记是我可以倾诉衷肠的无声伙伴!
然而,母亲经常在没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翻看我的日记,母亲的做法一再伤害了我的心。问她为什么这样做?母亲总是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个孩子,看我的日记是想知道这段时间我做了些什么,这也是关心我。我不服气,却又不知道怎么反驳
上了初中,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特别是通过《思想品德》课的学习,使我对母亲翻看孩子日记的行为有了全新的认识。由此,我理解了母亲,同时,也引发了自己更多更深的思考!
父母未经许可翻看孩子的日记在我的同龄人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虽然父母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从法律的角度讲,这确实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所谓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者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隐私权则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事件和诉讼与日俱增。艳照门、铜须门各种门事件的频繁爆发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侵犯公民隐私权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表现,我感受比较深的有以下几种现象:
(一)披露、传播他人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相信大家都有过这种经历:将自己的秘密告诉信任的朋友,第二天却发现自己的隐私早已尽人皆知,想找朋友理论,又觉得他们有言论自由,这样做无可厚非。实际上朋友私下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是错误的,这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侵犯隐私权行为之一。
其结果就是朋友之间反目成仇!
(二)非法监视、盯梢他人,在公共场所安装窃听偷窥设备,侵犯他人私生活。
大家都听说过这样的事件,有人将针孔摄像头藏在公共场所内进行偷拍、偷录,等等。这些侵犯他人私生活的违法事件防不胜防,严重影响并威胁到广大民众的隐私权。
生活在这种氛围中我们的安全感从何谈起?
(三)非法利用他人的隐私牟利。
例如,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事件:某医院未经患者的认可私下将其治疗信息及结果刊登在报刊上,以此增加医院的声望,扩展医院的业务。医院的这种行为也是一种侵犯公民(患者)隐私权的行为。
私利的驱动,这是侵犯公民隐私权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上述现象仅是侵犯公民隐私权冰山中的一角。随着社会的发展,隐私侵权的方式也在不断地翻新,范围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这些行为严重影响公民私人生活,搅乱了社会公共生活秩序,也造成受害人身心的极大痛苦!
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有许多,其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包括我们的父母)对他人隐私权尊重意识的缺失!
就我们的父母来说:大多数父母认为,我们只是孩子,能有什么隐私权?这种想法是不对的。隐私权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受公民年龄的限制,我们虽然未成年但也是我国公民,因此,我们当然应该享有隐私权。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的规定,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非经法律许可,他人不得干涉。
父母虽然与我们有最亲密的关系,但是,我们的日记是我们隐私的一部分,所以,未经许可他们同样也不能翻看(查阅)我们的日记。对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 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上面我们分析了父母未经许可翻看孩子日记的主要错误原因,但是,作为孩子,面对生我养我的父母,难道我们能一味地将责任推给父母吗?难道我们就不该反思自己吗?父母为什么要背着我们翻看我们的日记?这其中必然有来自我们自身的原因!
相信大多数同学跟我一样,自从开始写日记以后,总想找个地方把它藏起来,就像好不容易赚了几个钱的老太太恨不得掘地三尺埋下几块硬币。其实大可不必这样,我们越是担心日记被翻看,越是陷在心慌中而惶惶不可终日,父母就越是怀疑,觉得我们若不是做错了什么事,怎会如此?
如果冷静地仔细地分析,我们就会感悟到:其实,父母翻看孩子日记唯一目的就是想了解自己的孩子!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独立思考能力的渐强,越来越不愿和父母说话了,我们与父母之间的代沟也越来越明显。他们的关心,在你眼中就是啰嗦你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陌生,越来越神秘。于是,他们就不约而同地盯上了你的日记本,指望在那里找到破译你的密码。
因此,父母翻开孩子的日记其出发点是好的。虽然,他们通过这种不尊重孩子隐私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关心是不可取的,但是,你也切勿用过激的方式指责父母。
亲人之间重在沟通,而不是孩子只能在日记中倾诉生活的烦恼,父母则只能靠偷看孩子的日记来了解他们。若孩子与父母双方都在用这种彼此不能接受的方式生活,家庭的温馨将不复存在,父母与孩子之间存在的只能是叹息、失望,甚至是泪水与怨恨!
小至家庭是如此,大至社会也是这样:如果人的个人隐私被非法公之于众,人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之中,只能在众目睽睽下胆战心惊地生活,人与人之间将失去彼此的信任,人的尊严也将被践踏在脚下!
时代在进步,年轻的我们踌躇满志地追赶着时代的脚步,可渐渐老去的父母却只能在我们日记的只言片语中了解我们的内心世界,目送着我们渐行渐远! 因此,我们应该谅解父母的行为!我们要多与他们沟通,告诉他们:我们有自己的秘密和维护自己秘密的权利,希望他们对此能理解和尊重,争取得到他们的认可。这样既可以维护我们的隐私,也不至于伤害父母和我们之间的感情。
父母也应该要尊重孩子的隐私。首要的是其必须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破除我国传统文化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类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
要做到很好地维护公民的隐私权,不仅需要我们及我们的父母做出上述努力,而且,我们的国家政府也应进一步加强公民隐私权的宣传与教育、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强化网络运营商的责任;在新闻出版相关的法律中规定在新闻报导中侵犯隐私权的界限,等等。与此同时,采取各种法制措施与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等。
我们在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尊重与保护公民的隐私与隐私权,这是道德的呼唤,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我国法律的要求,它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若我们人人都能树立良好的隐私意识,互相尊重,那么社会将更加稳定和谐,青少年也能健康成长,人与人之间也能敞开心扉,友好相处。
父母未经许可翻看孩子的日记这件事,看似是一个家庭内部的事情,说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讲的是公民隐私权的维护,但是,其背后折射出的是现代社会中人们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对权利的追求;折射出的是家庭中父母对亲情的呼唤以及子女对父母的孝敬!
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其放射出的是人性的光辉。由此,我不由联想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在这种和谐的社会氛围中,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从而最终实现我的法制建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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