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个的人的基督教生存论---祁克果宗教哲学思想述评(下)(11)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的对象, 因而使交流的形式与其内容相结合。这构成了间接交流的两重要素:



主体思想者必须敏锐地意识到,就像对在思索中生存着的自己要给予足够的反思一样,他还必须对交流的形式给予同样足够多的艺术性反思。

主体思想者的交流形式就构成了他的风格(style)
在第二章中,我们介绍了祁克果作品的复调结构。 其中托名方法仅仅是这种间接交流方法的一种表现形式。除此之外,祁克果自己多次提到的一种间接交流方法,就是苏格拉底的“助产法”。具体到托名于克里马库斯的作品中,克里马库斯更具体地把这种间接交流方法表现为:他以一个实验者的身份,只提供“思想的方案”,即不同的可能性,“读者”作为接受者,自己去承担作出结论的责任。
实际上,我们在这里讨论间接交流方式的主要目的, 主要是想从中看出单个的人之间的关系。这里要注意的是,同是间接交流方式,但不同的表现形式,仍然可能表现出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相互关系。在托名于克里马库斯的《哲学片断》中,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就对比了所提到的两种间接交流的表现方式:苏格拉底的“助产法”,以及克里马库斯自己的方法。从一定意义上讲,苏氏的“助产法”反映的是在宗教A情况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特点是,它只是一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尽管“这种关系是一个和他人所可能有的最高关系”。 相比之下,克里马库斯自己在生存论的层面上从“真理”角度对宗教B的描述,反映的则是单个个人与“神-人”之间以及单个个人相互之间的三元关系。“神-人”与每个人直接交往。就“神-人”给每个个人认识真理的条件而言,每个人在“神-人”面前都是平等的。个人因为与“神-人”的关系而成为单个个人,其内向性的激情达到最大的张力。处于这种个人性关系中的单个个人对他人所能作的,就是“作出见证”(bear witmess),使自己作为见证成为他人与“神-人”相遇的契机或条件。至于对方与“神-人”的关系则主要由其间个人性的关系所决定。
上面我们通过对祁克果间接交流方法的分析,考察了他对单个的人之间关系的看法。所侧重的角度主要集中在个体之间对真理的交流方面。实际上在宗教B的阶段,祁克果关注单个的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另一个角度就是“爱”的角度,对此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爱的德行》这本著作中。这是一本署名作品,因此其中的立场是基督教的立场,涉及到单个的人之间在实际的生存中所可能表现出的理想关系。可以说,在此作品中对单个个人关系的讨论,更多地显示出祁克果对单个的人之间关系的关注,以及对人之间真正的相互关系的向往。这一点可以帮助人们多少消除一些认为他只关注单个的人这样的误解。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他的这本书,就如他的主要英译者洪氏(Hong )在这本书的前言中所指出的:

那些认为祁克果除了论及到纯粹个体性的伦理之外,对其他个人的社会性伦理没有任何意识的人,不能领会这本《爱的德行》。

实际上,祁克果对于这种批评事先就有所意识,并且对此作出了反省。 这一点显示在他写作《爱的德行》之前所写的一篇日记中:

现在,偶尔关于我新的造就讲章,他们大概会大叫,我根本不知道这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以及我对社会性一窍不通等。这些愚人!但另一方面,造成这种情况也与我有关,我要在上帝面前承认,在一定意义上,这种说法确实有一点道理。只是人们还没有理解,就是说,我通常先把某一方面突出地、明显地呈现出来,然后我会更加强调另一个方面。现在我在下本书中会涉及到这个主题,这本书就是《爱的德行》。

从这里可以看到,这本书的主题就是单个的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且它也正是祁克果所想要关注和强调的主题。
在这本书中,祁克果从“爱”的角度来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把人之间的爱区别为两类:偏好之爱(preferential love)和邻人之爱(neighbour love)。
所谓人的偏好之爱是指,个人基于自身的喜好(如意气相投),或已经存在的某种联系(如血缘关系)有选择地对周围某些对象的喜爱, 并且人们因为这种喜爱形成了与其他人在别的自然群体或各种“圈子”。


祁克果认为,这种偏好之爱在更深的(生存论)层面上是一种“自爱”(self-love),即个人对自我的爱,而非真正对他者的爱。换句话说,个人并没有在这种爱中形成与他者的真实关系,即单个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生存论结构上,仍然是与自己的关系。对此的论证可以有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这种爱由人的“自然性”所决定,受本能-情感的支配,而倾向于一种自我-中心。在情爱或友爱的方式中,个人受自然性的支配,得到一种自身的满足。在祁克果看来,“我”爱的是另一个在爱中的“我”:“情爱和友爱是最高程度的自我情感,我陶醉于另一个我之中。” 这是个人自我尚未完全觉醒的情况,个人只是在这种喜好、自然情感的表露和满足中看到自己,并在陶醉于这个自己之中,达到自身的认同与合一。在整个这种“活动”中,个人所看到的只是他自己,“他人”不过是他实现自我的一种方式或途径。

在情爱和友爱达到高峰之际,两者(我和另一个我)则变成一个自我。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这种排斥性的爱是由自然因素(喜好或偏向)所决定的。

其次,这种出于“自然性”的喜好或偏爱让个人有选择地认同一些排他性的群体。个人对另一个的偏爱可以是由于对方存在着吸引他或让他羡慕的地方,也可以是在一定处境下两人存在着某些共同之处:

两个朋友彼此喜爱,可以是出于在习惯、性格、职业、教育等方面的共同之处,就是说,这种爱是建立在他们与其他人有区别的基础上。

在祁克果看来,这种在与其他人相区别的“圈子”中,寻求相互的认同, 正是个人寻求自我认同的一种方式。因此,个人在此关系中所关注和寻求的仍是对自我的认同。
最后, 出于“自然性”的偏好之爱让个人的爱局限在某些与自己生存紧密相关的小群体中。个人所生存于其中的某些群体,如出于血缘关系、 职业或其他环境因素所形成的群体,会通过自身形成的生活习惯、习俗和规范等,强化自己与其他人的区别, 并因此形成个人对此小群体在生存上的依赖,即只能在这种群体中取得生存上的相互满足。这种生存上的依赖性造成了个人的偏好之爱,使其相应包含了个人在生存上的某种需要。这也是自爱表现的一个方面。
上面几种情况表明,偏好之爱是有条件的,是与个人自身喜好的满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尽管祁克果把这种偏好之爱归之于自爱有极端之处,可能会导致人们认为他在否定这种爱有任何的伦理价值,但祁克果在这里向我们提示的是,人的这种偏好之爱是有限度的,有条件的。依照他的思想,在感性吸引的情况下,或者出于社会习俗、伦理价值的相互认同,以及在家庭关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相互关系都属于幸运或机缘性的偶性范畴,构成这种爱的基础的各种偏好或一时认同都会变化,甚至转化为嫉妒或怀恨。因此,个人会失去他的爱人或朋友:

确实,你也能继续爱你的爱人和你的朋友,不管他们怎样待你。但你不再能够从心里由衷地继续称他们为你的爱人和朋友。

相反,邻人之爱是无条件的,是单个的人与单个的人、自我与另一个人的自我、精神与另一个觉醒的精神之间的关系。在这种邻人的爱中, 人作为单个的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得到确立:

只是在对自己邻人的爱中,那在爱中的自我才被纯粹精神性地确定为精神,而其邻人也被纯粹精神性地确定。

这里,所谓“邻人”有几个层面的含义。首先,邻人“意味着所有的人”, 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一个人的邻人,但这是在原有的各种差别被破除以后的结果:“你的邻人是每一个人,而在差别的基础上,他则不是你的邻人,同样, 在与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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