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个的人的基督教生存论---祁克果宗教哲学思想述评(下)(6)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存在论和认识论两个层面分析了绝对悖谬给人的理性带来的挑战。假如说人的理性去思辩地思索其间的冲突时, 还能够在思辩中寻求到各种解释的话,那么, 在个人于生存中所遇到的那具体而特定的绝对悖谬--上帝的道成肉身,却让人们无法仅仅以理性思辩去面对。
近代以来,康德和维特根斯坦都想要为人的理性划一条明确的界线。然而, 克里马库斯在这里提出的问题是:人的理性能够自觉到自身的界线吗? 冒犯的出现表明对此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理性如果能够自觉到自身的界线的话, 它就不会被悖谬所冒犯了。冒犯的发作在人的理智看来是一种失态,出乎它自己的意料。 这正表明它对自身的有限--悖谬之为悖谬的绝对性--缺少认识:

冒犯不能事先为理智所发现,对此理智还差的远。真若能的话,理智也一定能够认识悖谬,但这不可能。冒犯还是随着悖谬进入到生存中。

一般地说,理性的特征是不断地扩展自己的视域:它要思索人思想的前提, 而一种前提被明确的后,它要进一步思索这前提的前提。在这个意义上, 理性的特征就是永无止境的寻求。但在绝对的悖谬面前, 理性以一种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消极方式遭遇到自己的界线,

[理性]自己不能思索它,甚至不能使自己发现它,当它被宣告时,理性不能理解它,而是感到一种崩溃的威胁。因此理性有很多的理由去反对它。

冒犯是人的理性面临崩溃之威胁时的一种下意识挣扎。
在具体的处境中, 悖谬与人理性的冲突表现为是与人已经拥有的“合理结构”或“日常信念”的冲突。在《基督教中的实践》中,安提-克里马库斯从基督教的角度, 分析了基督给人们(尤其是当时的犹太人)带来的冒犯, 其实就是触犯到人们心中已有的上帝观念,以及人们认为自己已经具有的那些“真理”。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1)从人方面来看,“那个人”被他自己抬高了。人们所受到的冒犯是, 那个人“所言所行仿佛他就是上帝”,表现的象是有上帝的权威。 2)从上帝的角度,上帝被低置了。上帝怎会表现的如此卑微和无力,竟会被人钉在十字架上。这个“卑微、穷困、 受苦、最终毫无权力的人”怎能与上帝的荣耀、威严和全能相提并论呢?
这就涉及到冒犯的另一个重要特征:

所有的冒犯在最深的根子上都是被动的。

换句话说,不管个人是否愿意,当他遭遇到绝对的悖谬时,他总会被冒犯,冒犯的出现正表明他被悖谬所牵引,以一种被动和消极的方式,进入到和绝对悖谬的生存性关系中。
按照《哲学片断》中克里马库斯的描述,就表现上来说, 冒犯时常表现为是一种情感性的发作,“一种使我们自己也感到心惊肉跳的大胆或鲁莽。” 自己的鲁莽发作甚至让自己吃惊,因此它表现为是一种失态;但它以自身冲动的方式表现出来, 又让人忘记了其实自己是被动的,是被激发起来到了以至不能自制的地步。 不管冒犯以什么方式表现出来,一旦当它表现出来,当事的人时常不知道这种情感究竟来自哪里, 就象是一种听觉上的幻觉一样,但实际上,它来自于那个悖谬,“不过是那悖谬的回声而已。” 人在冒犯时的各种抱怨、反对、借口与冲突,都以当事个人当时意识不到的方式源自于绝对的悖谬。就这样,在冒犯中,个人被悖谬牵引着进入到生存中, 以消极被动的方式进入到与悖谬的关系中,正如克里马库斯所表达的,象是一种爱的关联, 尽管是一种“不幸的爱”。
再次,冒犯作为绝对悖谬与个人建立起来的个人性关系的一种消极表达, 其被动情感性的特点,使得当事个人进入其“内向性”,这成为个人成为他自己的重要一步。 在这之前,个人总是按照他的理智,或者更严格地说, 是按照他在群体中所接受的“合理结构”或“日常信念”,去认识和判断事物。他可能会把这种具有普遍特点、 已经被周围的人所接受的观念当作“自我”。然而,或许让当事者自己也没有想到的是, 在与绝对悖谬的相遇,使这“合理结构”和信念受到威胁时, 个人在冒犯中表现出的挣扎却正“泄露出人中的心思意念”。一方面,尽管是出于意外, 当事个人却在这种“泄露”中看到一点自己,为建立起一种与自己的关系提供了可能;但另一方面, 在个人的这种“泄露”仍然是以一种消极或否定的方式呈现,个人还无法接受自己的意义上, 冒犯暴露出人作为个体生存的“非真实”的那一面。


最后,冒犯所泄露出的个体的这种“非真实”的存在, 正是基督教所言的“罪”在生存论语境中的表达。个人与绝对的悖谬相面对时, 以冒犯方式所建立起来的个人性关系,把个人的“罪”(非真实的生存)明白地显明出来,更确切地说, 把个人作为一个“罪人”,明白地显露出来。没有与绝对悖谬的这种个人性关系, 个人的“罪人”身份总是隐而不现,尽管个人可能会对“罪”的问题有很多的认识。 如果说冒犯是把个人个体化出来的重要一步,那么个体化出来的个体首先是“罪人”:

冒犯就与单独的个人相关。基督教以此为起点,也就是以让每个人都是一个单独的个人、一个单独的罪人为起点。

从生存论的层面上看,以冒犯方式呈现出来的个体的“罪”有两层含义。首先,冒犯泄露出个人自然的存在特征是自我中心的方式。 由于对自己理性的有限性缺少认识,因此会把自己已有的现成的“合理结构”或“日常信念”当作认识和判断事物的某种终极标准。在这个意义上, 个人以此种方式表明的自我中心正是冒犯所显露出来的“罪”的含义。其次,冒犯泄露出个人生存中深层次的“自欺”性存在。 当个人被动地以个人不愿意面对或承认的方式呈现时,个人给自己找出了一些只能接受的理由。 “罪”正是指个人的这种“不真实”的存在。


第三节 信仰式的回应关系

与冒犯的反应相反,信仰的反应是个人对与其有个人性关系的绝对悖谬的积极反应,即那种“激情中的快乐”,体现出个人理智与绝对悖谬的和解。这里, 冒犯的反应和信仰的反应不是两种彼此无关的反应,好像有些人可以选择冒犯, 而另一些人可以直接进入信仰。实际上,按照祁克果的思想, 作为同一个个体在与绝对悖谬的个人性关系中所可能发生的两种回应,信仰的反应和冒犯的反应有着紧密的关联。 如果个体没有深切地经历冒犯的困绕,也就不会有转向信仰所发出的那种激情中的快乐。 个人通常是首先通过冒犯而形成与绝对悖谬的个人性关系。在这个意义上, 正是冒犯为信仰提供了可能或者推动。可以说,个体与绝对悖谬的个人性关系, 就是以冒犯和信仰之间构成的张力为其特征。
于是,这里的问题就变成:个人由冒犯向信仰的转变是如何发生的? 祁克果对此所给出的回答是:这是一个“跳跃”(leap)的过程。 跳跃是祁克果托名作品中常用到的一个重要概念,同时它也是常引起人们误解的一个概念。一般地说, 跳跃这个概念主要有两个层面的含义。首先,在《附言》中, 克里马库斯总是把跳跃与个人性的决断联系在一起。 可以说,跳跃就是个人在与绝对悖谬相遇时,借着内向性之激情作出的决断。这种决断不是理智判断或论证的结果。如前面我们已经看到的, 冒犯已经表明了人的理智所遇到的界限。它所引发的对自己的绝望实际就是对理智的绝望。因此, 跳跃在这里所表达的意思乃是个人的决断未经理智保证的意思。其次,祁克果在其他地方, 也在一个更广泛的意义上把跳跃等同于一种连续性的中断。按照戈里格.麦兰楚克的概括,这一点可以表述为:“无论是在思想还是生存中,都不可能实现一种连续的运动。 思想和生存都会遭遇到确切的限定,非经过跳跃不能进入另一个层面或境界。” 其实,克里马库斯也多次在思想的或生存中这种“中断”的意义上使用跳跃这种概念。 在我们当下所要讨论的问题语境中,即在个体与绝对悖谬相关中, 由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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