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易传天人道德观发覆——对孔子天人道德思想及其承传影响之检讨(6)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昊天,辟言不信”;《大雅·荡》指责“疾威上帝,其命多辟”,《召旻》痛斥 “昊天疾威,天笃降丧”。诸如此类,不遑缕举。孔子删《诗》,当然不会见不到这些内容并受到影响。但是孔子应合着时代思想的水平,并不能“ 从意识的宗教形态中挣扎出来” 105,而只可能将“下民之孽, 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竟由人” 106、“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将亡,神又降之,观其恶也” 107、“神所冯依,将在德矣” 108一类道德意义上的天人相与之道以及称德赋命思想加以放大,从而逐渐消解了“天”的主宰性质而代之以道德内涵 。? 

孔门后学对帛传四篇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对承传天人道德思想的孔门后学的厘定

既然孔子天人道德思想通过其《易》论表现出来,那么探讨这一思想的承传自应由孔门传《易》系统入手。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孔门传《易》系统:“孔子传《易》于(商)瞿,瞿传楚人馯臂子 弘,弘传江东人矫子庸疵,疵传燕人周子家竖,竖传淳于人光子乘羽,羽传齐人田子庄何, 何传东武人王子中同,同传菑川人杨何。”《汉书·儒林传》所记孔子传《易》世系大致相同,并下续曰“(田何)授东武王同子中,雒阳周王孙、丁宽,齐服生……宽授同郡砀田王孙,王孙授施雠、孟喜、梁丘贺”云云。据《汉书·艺文志》“《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颜注“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则此系统似以传世本《易传》为授受内容,如此则孔子《易》论之天人道德思想当递续于其中了。但据《周易乾坤凿度》所载“仲尼,鲁人,生不知易本,偶筮其命,得旅,请益于商瞿氏”来看,商瞿反为孔子师辈,这便使得这一传《易》系统的发端颇令人怀疑。近人钱穆对此所辨甚详,至谓“某经自孔子若干传至某师云云者,大率妄造假托,不可信也”。109。再从作为这一系统递至西汉宣元之际的大宗、被列于学官的孟喜之学来看,由于其“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其学具有以象数言卦气的特点,其时以礻几祥附《易》的象数大家焦赣、京房均托名其弟子,故即使肯定这一传《易》系统源自孔子,似乎也只能是对孔子《易》论中居次要地位的象数思想的发扬。

孔门传《易》的另一系统系于子夏。但子夏传《易》之说不见于《史记》,《汉书·艺文志》也未著录其目。《四库全书总目·经部一·易类一》载《子夏易传》提要称:“案说《易》之家,最古者莫若是书,其伪中生伪至一至再而未已者,亦莫若是书……刘知几议曰:《 汉志》《易》有十三家,而无子夏作《传》者。至梁阮氏《七录》始有《子夏易》六卷,或云韩婴作,或云丁宽作。然据《汉书》韩《易》十二篇110,丁《易》八篇,求其符合,事殊隳剌,必欲行用,深以为疑……又王俭《七志》引刘向《七略》云:《易传》子夏,韩氏婴也。今题不称韩氏而载薛虞记,其质粗略,旨趣非远,无益后学云云。”据此,子夏传《易》与否尚属模棱,且唐以前所见托名传本已是“ 旨趣非远”,谅未涉论天道性命。从子夏所谓“小道可观”、“致远恐泥”、“切问近思” 111一类言论以及孔子、子游等对子夏或其门人的训诫、评论来看112,子夏一派似乎也确不致思于形上问题。

基于上述,探讨孔子在帛传四篇中展开的天人道德思想的承传情况,便不能够拘于孔门传《易》系统,而应从七十子及其后学的思想实质上加以把握。

七十子之徒,由于出身阅历不同,修业取向差异,致思方向也颇分殊,故孔门有“四科”之目。加以其或立门派或无之,其门派或续或绝;或有著述或不及著述,其著述或传或湮(如《汉志》“儒五十三家”中,七十子之徒仅见曾子、漆雕开、宓子三家),凡此均影响到七十子思想的彰显。参酌以上诸条件而观之,差可断定曾参一派庶几乎承传孔子天人道德思想。 



曾  子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孝为仁之本,仁为人道之至。曾参既性通孝道,孔子更以人道启发之:“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参心领神会:“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113随着孔子思想由人道推进至天人相与之道,曾参亦达于此种境界,故《大戴礼记》曾子十篇中有《天圆》一篇畅论天地万物阴阳施化之理。曾参为学还特重以坚定意志贯彻实行,其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114藉此自觉担当、生死以之的精神,孔门事业遂得以光大。《孟子·离娄下》载,“曾子居武城……从先生者七十人”;从《孟子》、 大小戴《礼记》等文献可以考知曾门弟子荦荦大者有公明仪、乐正子春、单居离、沈犹行、子襄以及曾元、曾华等,子思亦与曾门有关,而孟子则受业于子思之门人,这俨然 形成一个学派。而《大戴礼记》曾子十篇、《大学》、《孝经》等著述,其作者要不出曾参一派范围。想亦有见于上述诸方面,故程伊川曰:“曾子传圣人道,只是一个诚笃。语曰‘ 参也鲁’。如圣人之门,子游、子夏之言语,子贡、子张之才辨,聪明者甚多,卒传圣人之 道者,乃质鲁之人。” 115

如上所述,《天圆》一篇集中反映了曾子的天人观念。曾子于此首先否定了“天圆地方”这一具有自然科学意义的盖天说,而将论题切入形而上的“天道”。通过天道—圆—明—吐气—外景—火日—施—阳—神以及地道—方—幽—含气—内景—金水—化—阴—灵一系列推衍,归结为“神灵者,品物之本也,而礼乐仁义之祖也,而善否治乱所兴作也”。进而通过“ 毛羽之虫阳气之所生”、“介鳞之虫阴气之所生”而人为“阴阳之精”的分疏以及“毛虫之精者曰麟,羽虫之精者曰凤,介虫之精者曰龟,鳞虫之精者曰龙,倮虫之精者曰圣人”的甄 拔,落实于“圣人为天地主,为山川主,为鬼神主,为宗庙主”;而圣人之造历律、立五礼、制五衰、和五声、合五味、正五色、成五谷、序五牲,“此之谓品物之本,礼乐之祖,善 否治乱之所由兴作也”。显而易见,曾子在此表达了一个天人一体的宇宙模式以及天道人道贯通的道德形上学体系,天地、阴阳、神明(神灵)、万物(品物)、人道等范畴具见其中。这与孔子在帛传《易之义》、《要》中所表现的浑融一体的天人相与思想十分接近,即使曾子不申明“尝闻之夫子”,也不难判定其思想直接承续孔子的天人道德论。

子 思

子思与曾子相交,《礼记·檀弓》有所记载。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曾参少孔子四 十六岁”。而子思生年,近人钱穆考定“至迟亦在周敬王三十七八年” 116,如此当少孔子七十岁左右;匡亚明则将子思生年定在孔子七十岁时。117基于上述,子思当晚于曾子二十四五年,为弟子辈无疑。关于子思著述,《汉书·艺文志》著录“《子思》二十三篇”;递至宋汪晫编有《子思子》一卷九篇,然《四库全书总目》已指其“割裂《中庸》,别列名目”,“真赝互见”,“ 编次蹖驳”;而自司马迁、郑玄以迄陆德明、孔颖达、朱熹诸家均加肯认的子思著述则唯《中庸》(沈约还将《表记》、《坊记》、《缁衣》亦认为子思之作)。由于《中庸》中有“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等语,后人遂有疑其为秦世作品者。然郑玄于此注曰:“今,孔子谓其时。”是郑玄并未将“车同轨”云云泥为秦时术语。退一步说,即使车、书、行“三同”必为秦时术语,也应该是《中庸》流传过程中后儒讲疏的附入,如必欲据此否定全篇为子思之作,则实在无法解释笃实谨严如司马迁、郑康成,何以竟不能辨认同代伪作(特别是司马迁去秦尚不足百年)。

《中庸》一篇突出的思想特点就是在道德贯通的意义上明确标举了天、道、性、命诸范畴: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天对于人的规定性即谓“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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