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困境及出路(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5
三、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路径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可以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于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改善,帮助非营利组织克服困境,使其走上良性发展之路,真正发挥非营利组织在危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增强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的能力
首先,拓宽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一方面,发挥政府的作用,除相应的财政拨款以外,可以以税收优惠的方式鼓励非营利组织投身公益事业。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支持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非营利组织要努力从企业、国际组织、海外机构获取资金支持,增加其自主性。其次,广泛吸纳专业性人才以及高素质的志愿者。一方面,利用各种媒介向公众宣传,吸引一批专业性强、素质高的志愿者。另一方面,可以由政府为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以此吸纳优秀的专业性人才。同时,还要定期对组织内部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内部员工应对危机的能力。再次,健全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管理体系,确立应对危机的程序、方法和原则,明确危机处理人员的责权范围,构建一套评估体系等,实现非营利组织内部的科学管理。
(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首先,健全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一部非营利组织参与危机管理的基本法,对于非营利组织的参与力度、领导体系、权责情况、监督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以到法律的高度规范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行为。其次,增强公众对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认同感。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介宣传非营利组织以及公共危机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同时,鼓励非营利组织参与关系民生的活动,扩大民众的参与程度。再次,要完善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非营利组织在参与公共危机管理中表现出了极大的资源整合优势,其募集资金的能力极为强大,而这些资金能否有效用于公共危机管理中就需要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出现偏差。
(三)开发非营利组织和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首先,提高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重视程度。要在政府危机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非营利组织的责任,发挥非营利组织的积极作用。其次,借助计算机网络,建立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的畅通。一旦危机出现,及时沟通与反馈,提高应对危机的效率。一方面,将危机事件的基本情况、政府的应对措施和公众的防范措施等主动展现给公众,让公众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危机方面的信息,防止谣言的传播。另一方面,可以在政府危机管理机构中专门设置与非营利组织进行联系沟通的部门,同时吸纳非营利组织参与政府危机管理,发挥非营利组织的“参政议政”作用。这样不但可以监督政府行为,而且有助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