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新视角审视公共档案馆的职能(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1-08

  公共档案馆属于非政府组织,所谓非政府组织,即组织本身并不具有行政权力的公共组织与政府组织相比较.非政府组织的最大特点是非强制性和服务性。公共档案馆属于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本身没有行政权力。其职能通过国家授权才能获得。我国档案行政权主要是由各级档案局行使。因此,公共档案馆的性质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可以界定为:负责作为公共物品档案的管理并提供服务的非政府公共文化组织。

  1.2公共档案馆的主要职能:为公众最大限度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职能”是“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的浓缩用语。管理与服务是公共档案馆职能的两个车轮.管理是基础.服务是根本公共档案馆的档案服务包括以下两点基本内涵:

  1.2.1公众为本。新公共理论理念下,公共组织产生和存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公共利益。所谓以公众为本.就是公共档案馆必须以满足社会公众的档案需求为本这是公共档案馆公共性本质特征最集中的反映.也是贯穿公共档案馆工作全过程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原则有以下规定:社会成员的档案需求是多元的这就需要公共档案馆以公众的档案基本需求为准绳.研究档案利用规律.并使公众需要的档案进入管理范畴.确立档案工作的管理目标来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1.2.2服务至上。目前.我国处在全面建设时期.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尊重行为主体基本权利尤其是自利权利.通过提供一定的环境或条件.让行为主体合乎规范的自利行为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增进整个社会利益.因而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必须顺应管理对象的意志和愿望来实施职能行为,为他们需求的满足提供充分的条件。公共档案馆服务的目的也就应由“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的档案信息需求”拓展为“实现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根本利益”

  基于此.公共档案馆不但要扩大服务对象.而且要主动服务:主动服务的对象不仅包括政府部门、研究者.也包括普通公民:服务的内容不仅包括提供档案原件.也包括提供问题分析报告以及建设性解决方案等:服务方式不仅包括实地查阅,也包括远程查询、专题服务和咨询服务等。公共档案馆不仅提供单一的档案信息服务.还包括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

  2从电子政务角度来看

  在一定程度上.电子政务是信息技术与政务管理的结合。目前,我国的电子政务总体成熟度还比较低为推动公共服务改革.进一步扩大民主,我国制定了加大电子政务建设的战略决策电子政务的内容非常广泛.根据国家政府所规划的项目来看.电子政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间的电子政务:电子公文系统、电子法规政策系统、电子财政管理系统、电子培训系统、业绩评价系统等;2.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电子采购与招标、电子税务、电子证照办理、信息咨询服务、中小企业电子服务等;3.政府对公民的电子政务:教育培训服务、就业服务、电子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网络服务、公民信息服务、公民电子税务、电子证件服务等。

  由于公共档案馆不属于政务系统.因此其馆藏档案信息化不属于电子政务的概念范畴但是公共档案馆是政务系统档案的保管基地.而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信息化应是全面的信息化.如果发生联系的双方之间存在数字鸿沟.信息化的建设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公共档案馆也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究其实质,公共档案馆信息化主要由信息技术革命这一原动力推动

  2.1公共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是其工作职能的扩展

  公共档案馆信息化是其管理与提供利用服务的应有之义.其本质并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手段。有人把信息化作为档案馆职能的扩展或创新.这是值得商榷的。公共档案馆的职能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应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信息技术的发展是时代性的.新的技术发现与采用可能会使信息技术贬值甚至走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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