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商标侵权诉讼审视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构建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1-08



    论文摘要:文章从驰名商标诉讼举证的相适应的企业商标等知识产权档案的对策和建议,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论文关键词:商标档案;知识产权档案构建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初步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与世界范围内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接轨,作为国家经济运行主体的企业,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激烈竞争中,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日益频繁的企业商标纠纷、诉讼,更使我们关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构建。这对驰名商标档案的管理及其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其在现代管理体制下的作用,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驰名商标诉讼举证的档案效应
  商标是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具活力和生机的部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更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
  比如,原想利用别人在行业有名气的商标,来“装点”自己产品合格证,借以提高自己的“身价”,不料被法院判决侵犯了他人的驰名商标,不仅要销毁印有“洛玻”字样的产品合格证,还要赔偿洛玻集团公司1万元损失,洛阳洛玻晶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老板至今仍后悔不迭。
  据了解,2005年3月,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洛玻公司)发现,位于洛阳市白马寺镇十里铺村的一个生产销售玻璃包装用纸、书写纸、塑料薄膜的企业,其注册名称为“洛阳洛玻晶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晶华公司)”,其产品特效玻璃防霉纸和聚乙烯塑料薄膜的“合格证”上,均印有“洛玻”字样。洛玻公司遂于2005年3月18日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认定“CLFG洛玻”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令被告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当然,商标权人被侵权后,其利润额的减少不能全部归究于侵权行为,因为利润额的减少还与市场本身的竞争状况、公司本身的营销策略、销售渠道、产品质量等有错综复杂的关系,被侵权人应负有证明其利润的减少与侵权人的侵权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责任,如果举证不能,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及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到的损失均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只能依法酌定。又如,2004年12月15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某涂料公司和福州个体户陈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柒牌公司赔礼道歉;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柒牌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判决被告陈某在一切商业活动上停止使用“柒”、“QIPAI”、“SEVEN”、“柒牌”的商标标识。
  案情其实很简单,被告生产的油漆使用了“柒牌”商标,而另一被告则销售了这一品牌的油漆。在服装商“柒牌”公司看来,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被告在油漆产品上使用这个商标也同样构成侵权。事实上,“柒牌”案子仅仅是福建企业主们通过司法诉讼确认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的案件之一。
  按照法律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般商标要大。认定为驰名商标,不仅可以打击跨类别的商标侵权行为,而且对使用驰名商标注册企业名称、互联网域名等特殊侵权行为也可追究责任。它甚至可以保护未在中国注册的国外驰名商标不受侵犯,同样,外国也保护未在其本国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
  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对有关企业档案材料的保护。目前,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众多企业在知识产权侵权的纠纷中,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纷纷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庭诉讼来解决侵权问题。在侵权纠纷的审理中,档案举证是诉讼成败的关键。法制的最大特点是讲证据,而证据除人证、物证外,最有效的是书证,而书证中最有力的就是档案。因此,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对书证的需求不仅数量增多,而且范围不断扩展,从而造成对档案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如案例中的“柒牌”公司,在法庭举证时,试图证明其产品在公众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列举的证据包括中央领导视察“柒牌”公司图片、“柒牌”公司荣获各种殊荣的证书图片以及“柒牌”公司在全国各地专卖情况。这就是企业的档案资料,具有强有力说服力。正是通过此档案材料,法院认为,“柒牌”公司主要生产男装及相关配饰,2000年被国家公安部确定为九九式人民警察服装指定生产企业,影响范围遍及全国,为众多男性消费群体所认同。“柒牌”公司投入巨资,进行大量、持续的品牌宣传,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有1000多家专卖店,市场占有率高,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高,才赢得诉讼的成功。
  目前,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一个重点就是保护驰名商标专用权像“洛玻”、“柒牌”被认定为我国为数不多的驰名商标,就是要采取特殊手段制止各种仿冒侵权现象,保护自己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核心的知识资本,是企业知识创新的成果。企业档案工作必须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外企业档案工作的实践,与时俱进,与“世”俱进,努力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职责。

  二、构建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对策和建议
  企业档案真实地记录了企业进行知识创新活动的过程、内容、结果,是企业拥有某一知识产权的法律凭证当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它们能起到至关重要的凭证作用例如,在产品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发生申请权纠纷时,产品档案中的技术协议书、委托书及相关合同文件往往能为纠纷的解决提供有力的证据,因为这类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有关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的依据性文件,一般含有明确产品专利权属和其他权利的内容;产品设计计算文件、产品图样、产品装配试验的技术条件等文件是产品申请专利时证明其专利性(即新颖I.、创造性、实用性)的重要凭证,主要依据这些材料而编.制的说明书构成申请专利最基本的文件,发生有关该产品的假冒、仿制等侵权纠纷时,这些文件则是十分有利的证据;产品商标设计和注册的有关材料既是商标的载体,更是商标权权属的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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