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遭遇十面埋伏(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1-08
果鉴定办法,使得科研工作者往往更看重相关的学术评价和管理机关的认可,或者这样那样的“奖励”。就是这样一套根深蒂固的科研评价体制,与目的在于占领市场的专利制度背道而驰,造成了一个至今挥之不去的错误导向,直接影响了科技人员市场意识的培养,影响了专利申请。 
科研领域的大量重复研究,被认为是一个顽症。造成这种低水平重复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专利知识贫乏导致立项前缺乏最起码的专利文献检索,无疑是最直接的。欧洲专利局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在十几年欧洲专利条约成员国中,在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中,由于利用了专利文献,避免了重复研究,每年可节约大约300亿马克的研发经费。 
盲目的重复研究不仅导致科研成果不能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而且容易引起侵权纠纷。有些课题投入大量的人力、资金、设备和时间,完成之后却发现国外该课题早已作过,其中有些还申请了中国专利。 
第四,专利制度的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太强,了解、熟悉直到掌握有一定难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处处长朱宏介绍说,1991年—1993年,我国专利受理量分别是2.46万件、3.15万件和6.2万件,增长很快。但同期放弃专利权的数量也十分惊人,1991年专利权放弃量为1.7万件,1992年和1993年放弃量分别达到2.33万件和3.48万件。调查显示,近四成的发明人竟说“我们不想放弃”。究其原因,是专利权人不太懂得“规矩”导致,比如,缴费不足、过期、方式不对或者不知道如何缴费等。山东的一位发明人说:“为了研制专利产品,我们厂花了3年多时间,花费了30多万元,刚刚获得专利权便被宣布放弃,真是有苦难言……我们不知什么时间缴费……”朱宏强调说,专利知识之贫乏不仅在一般人中很普遍,在搞发明的人中也是如此。 


按照专利法规定,维持一项专利需要一定的费用。虽然在"863"项目和管理办法中已考虑了申请专利所需的费用,但忽视了专利维持费。"863"项目有一定的时间性,一旦项目研究结束了,国家不再予以财力上的支持。专利维持费从何而来?有关决策者显然也不懂得这方面的“规矩”。 
外国专利中国“圈地”来势凶猛 
2000年上半年,国家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吴大建说,1999年国家专利局受理的国际申请为2.4万件,而国外同行认为这个数字应当达到每年4万左右“才算正常”。一旦加入wto,中国市场的吸引力会更大,对国外公司来讲,开拓中国市场一定要有专利作保障,未来几年国外申请的增长量会持续高增长。 
据欧洲专利局调查,欧洲每年申请的发明专利中,仅有50%左右最终能获得专利权,获得专利权的专利中仅有10%能最终付诸实施。其余很大部分是出于战略考虑,是用来“圈地”的。 
其实,外国专利在中国跑马占地的攻势早已开始,特别是1994年中国加入《国际专利条约》后,这种攻势更为猛烈。 
尤其应该强调的是,目前在发明专利申请中,外国申请不仅在数量上占有优势,质量上也占有优势,在有些高技术领域甚至占据了垄断地位。如光学记录领域外国申请所占比例为95%,无线电传输占93%,信息存储93%,移动通讯90%,通信技术85%,核物理及核工程83%,有机化学79%;在西药、通用计算机、遗传工程和废气净化等方面申请的比例,都在65%以上。上述领域中,有些具有开创性质的核心技术专利申请,其保护范围是相当大的,以致于其他后续开发者很难避开它的保护范围。 
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副司长陈小筑说,在通讯、广播电视、计算机与自动化等主要领域,当我们的企业正打算开拓国际市场时,在国内的开发就已经遇到了障碍。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吴晓明说,国外专利的“圈地”运动,正在形成一个个“技术壁垒”,我们的企业在技术创新时,除非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进行超越,从更高、更新的层次去寻找和开拓技术上的“新大陆”,否则就只能受制于他人。 
据了解,目前中石化集团正面临这一问题的困扰。该集团对国外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较强,技术创新能力较高,与国外的技术差距较小,在国内外申请了大量专利,其产品的研究开发已经进入外国公司圈占的领域,因而时常遇到外国专利及申请的“围追堵截”,更多和更直接地感受到了国外专利申请对国内技术创新空间的压缩。目前,有些国外专利或申请已使中石化的个别项目面临这样的处境:或者是项目下马,或者是购买专利;或者是修改工艺路线,或者是提出专利无效诉讼。无论作出那一种选择,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因此,trips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形象地说就好比是拆掉了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壁垒,垒起了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 
与此同时,跨国公司对中国具有竞争力的优秀企业也采取了许多手段进行牵制。吴大建表示,国内企业哪怕有一点点好东西,马上就被外国人盯住。外国公司对付中国公司的方法通常有三种:一是专利外围战;二是告你的专利无效;三是买断你的技术,他可能给你100万元,但市场可能是1亿元。 
专利官司——巨额赔偿的陷阱 
目前我们也许还可以这样想:老说外国人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有多大,外国公司如何用专利“跑马圈地”,但也没有怎么嘛!外国人能把中国的仿冒公司怎么样? 
事实最有说服力。美国霍尼威尔公司的照相机“自动聚焦”技术被日本的美能达公司使用了,一开始的时候美国人没有告美能达,等到美能达照相机在美国市场上市,赚了大钱时,霍尼威尔在1986年把美能达推上了被告席。这场官司打了6年,最终以美能达败诉,赔偿霍尼威尔9000多万美元告终,此外,美能达为继续使用该专利,还支付了3000多万美元的许可费。专利官司可能是最难打的官司,为什么美国人敢打6年?就因为日本人在美国市场赚大钱了。 
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案例:日本一家公司发明了一种干燥剂技术,在一次培训上被一个法国人学了去,法国人在欧洲和中国都申请了专利。日本这家公司把该技术转让给一家中国公司,法国人反倒告日本人侵权,日本人只好赔偿了50万美元。为什么不告中国公司?因为你拿不出钱。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钱永铭表示,外国在中国申请的大多是发明专利,而中国的申请迟迟上不去,这就打下一个很大的埋伏——外国公司现在来中国打官司很难,因为法制还很不健全,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惩罚措施力度远远不够;即使打赢了官司,最多只有让这仿冒的公司停产,并不能得到他们预期的高额赔偿。随着中国加入wto,专利法的保护程度肯定要与国际接轨,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对专利侵权的惩罚力度要与世界一致。外国人有个战略,要打就打得你倾家荡产。现在它不打你,是时机不成熟。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专利诉讼,表明这个“埋伏”已经露出了冰山一角。据吴大建介绍,他们公司代理的几件案子,基本上都是国外公司告中国公司侵犯专利权。比如伟哥在中国的总代理辉瑞公司目前正在起诉江苏扬州制药厂和南京药科大学,已经动用了很多关系,可能要动用美国政府机构。比如葛兰素公司状告山东新华制药厂等。 
国外公司轻易不走“仿冒”之路,但中国人仍大量大走这条路,甚至以此为荣。吴大建经常与国内医药行业的企业接触,每每谈起自主创新,就说“我们没有资金,不像跨国公司能拿出数十亿美元搞研发。”曾经有国内药品行业的老总讲:国外出来一种新药,我只需要一年就能完成仿制;仿制不行,就等着国外专利失效。这是很悲哀的。 
对中国企业来说,要摒弃仿冒观念,迎头赶上,否则将陷进专利官司而倾家荡产——这是源自残酷现实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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