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代码与政治的非理性化、现实主义倾向(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9
是絕對地互相區分和對立的,人只有通過對神絕對地服從才能獲得神的恩寵(即救贖),才可以接近超越秩序21。貝蒂則進一步考慮了一神教內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之間的差異。結合兩者的觀點,作者認為可以把基督教文明的文化代碼視為一種二元論的文化代碼,它把超越秩序和世俗秩序看作是分離的,並在各自的領域中追求完善和發展。伊斯蘭教文明的文化代碼則可被看成為一種一元論的文化代碼,它強調超越秩序高於世俗秩序,以超越秩序為中心,追求與超越秩序全面的融合和統一。 
  其他的宗教文明,如佛教和印度教,雖然也像伊斯蘭教那樣未設定超越秩序與世俗秩序之間的分離,但這種一元論的文化代碼否定世俗秩序的意義,以形而上學的超越秩序為中心,把世俗秩序看成超越秩序的準備期,只追求超越秩序的價值。 
  總之,本文的文化代碼導出方法是從兩個角度來考慮的。一方面,按照是否認定超越秩序與世俗秩序的獨立意義,即按照各自宗教文明對超越秩序和世俗秩序之間矛盾衝突的認識,可以分為一元論和二元論的文化代碼;另一方面,按照化解超越秩序與世俗秩序之間矛盾衝突的方式,可以做更具體的區分,即雖然佛教、伊斯蘭教文明都擁有一元論的文化代碼,但是它們化解超越秩序和世俗秩序之間矛盾衝突的方式不同,因而其文化代碼並不相同。 
  在「軸心革命」之前,中國一些王朝的宗教觀(即天觀)隨著王朝的變化而愈來愈帶上試圖賦予政權以正當性的意識形態的色彩,到周代,在與天的關係上已經肯定「民」,即人的作用。 
  公元前600年左右在全世界範圍內發生的「軸心革命」,意味著人類文明從早期的迷信階段進入帶有理性色彩的時代。這是人類文明的一大突破。這個大突破不僅具有宗教上的意義,在社會、政治、文化各個方面也都有深遠的意義。這個時代的到來導致了一系列變化,如猶太教的先知、中國的文士、印度的僧侶等新階層的出現,政治權威和宗教權威的分化等。 
  在中國歷史上,艾森斯塔德所提出的「軸心革命」大約發生在春秋戰國時期22。如孟子所言:「詩亡,然後春秋作」23,軸心革命之前的中國處於詩的時代,上下沒有一定的分裂,如權力的運用,理性和神秘,凡俗和神聖,超越和世俗,沒有很大的分歧,更無大小傳統之分。經過「軸心革命」,中國也進入新的歷史時代,即理念(ideology)的時代。
  下面,主要從兩個方面,即對超越秩序與世俗秩序之間矛盾衝突結構的認識和化解其矛盾衝突的方式來考察以儒教和道教為中心的中國宗教24,同時與其他文明的宗教作比較,從而導出軸心革命以後的中國文化代碼。
    (一)從對超越秩序與世俗秩序之間矛盾衝突結構認識的角度
  對超越秩序和世俗秩序之間關係的認識和解釋,構成了所有宗教的思想精神或理論體系的主體。各個宗教的人生觀尤其突出地反映在這一方面。從某種意義上說,宗教是對人生的一種看法。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基本上都要求人們信仰來世天堂的美好生活,泯滅或者犧牲為現世美好生活的努力,以永恆的生命換取、斷送人的有限生命。當然在程度上有所差別。 
  佛教的人生觀是一種忽視現世意義的出世的人生觀。它要人們厭惡現世的人生,泯滅一切欲望與追求,以換取來世的極樂和解脫25。所以,佛教可以說擁有完全忽視世俗秩序意義、只重視超越秩序的一元論的文化代碼。 
  基督教則把世俗秩序中的苦難歸於「原罪」,它不主張逃避現實,而主張面對現實,視苦難為「大喜樂」,採取積極接受苦難的試練的人生態度,以實現來世進入天國的極樂世界。因此,我認為從基督教的人生觀來看,它擁有既重視超越秩序,也重視世俗秩序,認定兩個秩序都有自己的價值的二元論的文化代碼。 
  伊斯蘭教的人生觀略不同於基督教,它並不完全否定現世的幸福。但這種幸福是以建立類似於超越秩序的理想村為基礎26。因此伊斯蘭教的人生觀體現的是直接把超越秩序建立在世俗秩序中、以超越秩序為中心的一元論的文化代碼。
  與上述宗教的人生觀不同,中國的宗教,即儒教和道教的人生觀重視的是今世。以道教來講,它的人生觀是現世的幸福和成仙得道。雖然道教也將世界分為超越世界和現實世界,即承認人間之上存在神界,但它又強調人仙相通。道成仙並不只能在死後,在現世中長生、升飛下也可實現。道可以因修而得,神與道合,修道愈深,道行愈高。道教把得道成仙者分為道人、仙人、真人、神人。道教認為只要努力修道,凡人即使不成仙亦可避免災禍;中賢修行可以長壽;上賢修行可得度世。可見,道教是以今世為重的27。
  儒教的人生觀不同於道教的調和出世與入世的人生觀,它更注重入世。儒教將生死視為一種社會責任,而道教將生死定為順應自然的行為28。儒教生死觀是「生死有命,富貴在天」29,重視生前,少論死後,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30。生時應盡自己的責任實現其和諧社會的理想,「人能弘道,非道弘人」31,人應以傳誦天道為已任32,這些都反映了儒教的人生態度。事實上,儒教的大同理想,內聖外王之學,正己正人,成己成物的主張,以及「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33 的心態,也無不是這種積極入世精神的表現。儒教直接把封建倫理道德奉為天理,認為只要遵從「三綱五常」,正心誠意,便可上達於天。 
  雖然儒教和道教都重視世俗秩序,但在教義上都承認超越秩序的存在,即禮的世界和道的世界。而對於解決兩者間矛盾衝突的場所上都選擇了現世,這是儒道區分於其他宗教的根本所在34。在中國的創世神話中並沒有出現像耶穌這種外在的造物主,它認為世界是從混沌中發展而來,又以內在的規律即「道」的原理繼續運作下去35。因此,通過對超越秩序與世俗秩序之間矛盾衝突的認識,不難看出中國宗教體現的是以世俗秩序為中心的一元論文化代碼36。 
    (二)從化解超越秩序與世俗秩序之間矛盾衝突方式的角度 
  所有宗教都試圖化解各自所設定的超越秩序與世俗秩序之間的矛盾衝突。其化解的方式也各不相同,而且其化解的方式當然與上述對矛盾衝突的認識有關聯。
  就認定超越秩序與世俗秩序各自的獨立性的基督教而言,它不僅給超越秩序,也給世俗秩序賦予了肯定的意義,從而形成二元論的文化代碼,即既重視對上帝的服從,也認可世俗秩序裏的幸福和繁榮。甚至到新教成立時,世俗秩序裏的幸福和繁榮成為直接反映對上帝服從的一個尺度37。可見,基督教根據「分離的原理」(principle of separation)試圖化解兩個秩序之間的矛盾衝突。 
  就伊斯蘭教而言,通過直接在世俗秩序中實現超越秩序的理想鄉的方式來化解兩個秩序之間的矛盾衝突。穆罕默德創立的伊斯蘭共同體烏馬,是一個政教合一的神權政體組織。穆罕默德既是烏馬的宗教領袖,又是行政首腦。同時伊斯蘭教教法與民法一體化,宗教規範與道德、法律規範一體化。伊斯蘭教還具體規定了婚姻、婦女地位、財產繼承乃至飲食起居等社會生活規範38。可見,伊斯蘭教以超越秩序為中心、追求世俗秩序與超越秩序的全面統一和融合,即根據「統一的原理」(principle of unity)來化解其矛盾衝突。
  佛教從其基本教義來講,是一種主張徹底出世而非入世的宗教。佛教認為人生是一大苦海,因此要求脫離現實世界而達到涅磐境界。即人生之痛苦在於「有生」,「有生」則精神和肉體聯繫在一起,精神得不到解脫,在得到涅磐之前精神仍在輪回之中,只有神與形離,超脫輪回,精神永歸寂滅,才能脫離苦海而得解脫。因此,它根本沒有為世俗秩序賦予任何肯定的意義39。可見,佛教化解超越秩序與世俗秩序之間矛盾衝突的方式,是完全忽視世俗秩序的意義,離開世俗秩序,只追求超越秩序,即成佛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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