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凉山彝族婚姻文化的变迁考察(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流上門住宿,但各自均擁有經濟獨立權、互不隸屬。所生子女,無嫡庶之別,均以其母身份定長幼 (除轉房形式的多妻須以其父親輩分而論外)。涼山彝族這種略帶有原始樸素色彩的一夫多妻制婚姻文化因不斷受到日益發展著的奴隸社會私有制力量的衝擊,至民主改革前夕已逐漸顯現出諸妻有別,嫡庶區分的情形。涼山彝族傳統婚姻文化的基本特徵,是在同族內婚、等級內婚和家支外婚的嚴格限制下發展和鞏固起來的。同族內婚。指婚姻的締結限制在同一民族內,嚴格禁止與不同民族通婚,它是涼山彝族處於封閉狀態,與其他民族在文化和經濟上的交流極少,彼此感到隔膜,加之,歷代統治者對彝族實行民族壓迫政策,導致彝族與周邊民族,尤其是漢族的關係相當緊張,以至於造成彝漢兩個民族長期對抗,這種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民族隔閡,極易形成「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自我中心主義和盲目排外主義,自然也就不可能互通婚姻了。至民主改革前,涼山彝族一直不與外族通婚,並以習慣法保障之,若有違反,必遭被處死或開除家支的習慣法嚴懲,唯有至本世紀二十年代以後的個別軍政要人例外。例如:早年畢業於華西大學,且任24軍中校參謀、區長等職的雷波籍彝族李仕安,因娶漢族女子為妻而被家族開除。如今他已80高齡仍與妻子住雅安市內。只是近些年來家鄉的族中後代才與之有所往來。又如:玆莫嶺光電的伯父嶺維翰和他家的百姓吉克XX(女),分別與其漢族師傅之女和漢族教管為婚,其結果是:嶺維翰在變賣了田產,準備與妻子出逃之時,被族人發現當即將雙雙勒死於房內;而吉克XX則與漢族丈夫逃到榮經等地,至今尚未還鄉。而在20年代畢業於峨山軍官訓練團的孫子伍各和畢業於南京軍政大學的曲木藏堯等則分別娶有漢、藏女子為妻,他們的行為實屬涼山彝族奴隸制婚姻文化中少有的現象。
等級內婚。作為婚姻締結,涼山彝族不能超越其階級等第之上,只能在各自的等級或等第範圍內進行聯姻。特別是自視血緣高貴和純潔的玆莫和諾合統治等級,嚴禁與被統治等級中的任何一個等級的人戀愛、締婚或發生婚外性關係,這是彝族習慣法中一項極為重要的內容。習慣法規定,玆莫、諾合女子與曲合男子之間發生戀愛或婚外性關係,雙方必被處死或令其自縊;玆莫、諾合男子與曲合女子之間發生戀愛或婚外性關係,不僅會遭輿論譴責,而且女子將被處死或遠賣,男子被開除家支;若玆莫、諾合男子與曲合女子離鄉私奔,男子將被開除家支,喪失諾合身份,其所生子女列入曲合階層;玆莫、諾合女子與呷西或阿加男子私通,雙方均被吊死;若諾合男子與呷西或阿加女子私通,雙方均被開除家支。例如:上世紀80年代,美姑縣巴普鄉諾合女子布玆姿洛與一曲合等級的男子相愛,兩人一塊逃到馬邊縣諾合恩紮家統治區,但布玆家以白銀贖回二人,在返鄉途中男子因逃跑而被打死,女子則被帶回家後勒令由其自縊。又如:幾百年前涼山四大玆莫之一的沙馬玆莫「署布」因誤娶貴州烏撒玆莫之女的貼身丫環格其莫為妻而生子「麻額」,當玆莫知道實情後,他不得不順應當時的社會,保全自己的貴族血統和貴族地位而休掉妻子、將兒子降為與一般下等級有別的曲合等級,便其失去社會的、政治的以及婚姻的地位。盡管他擁有再大的權勢,也只能通過宗教的形式來加以補償,讓兒子及其後裔擁有新的氏族圖騰、擇定新的祖靈洞、另定氏族姓,並世襲受人尊敬的祭司為職求生,規定在通婚、社交等社會地位上與玆莫有別,但在各種宗教儀式活動中則與玆莫同待。這就是涼山人口較多的曲合沙馬曲比氏族的來歷,他是一個玆莫等級降級後而形成的曲合群體,其通婚的等級要求又有別於其他曲合等級。再如:在涼山歷史不長的曲合等級祭司世襲之家吉克氏族,也是由於諾合阿爾「賓體」與下等級女子「哈娜美阿基」私通所生的私生子「吉克」被降級後繁衍的一個曲合等級。
家支外婚。指婚姻的選擇必須在本家支以外進行,同一家支內部嚴禁通婚。涼山彝族的家支是彝族社會的基本組織結構,它是以共同的男性祖先的血緣為紐帶而組成的血族團體,是「家」和「支」的總稱,因此,人們對婚姻的選擇必須在家支以外進行。這是自古相沿的氏族根本原則的體現,也是維係家支完整的一條重要紐帶。而在涼山彝族奴隸社會中,這種家支外婚的規定,已被視為維護奴隸社會的一條不可觸犯的禁令了。在同一家支內部,無論相隔多少代 (除個別舉行了分支儀式的例外)均不能通婚,否則被視著亂倫予以處死。例如:越西縣普雄地區在民主改革前曾發生過這麼一件事,阿侯歐覺黑達與同家支的姨妹阿侯瑪瑪發生性行為,被發現後男方被家支勒死,女萬令其服食鴉片自盡。這種家支外婚制,便各家支得以相互聯姻,從而起到了對奴隸制度的鞏固作用,形成一定區域內便有幾個家支建立的穩定的婚姻聯盟。例如;涼山腹心地區的諾合阿爾家支與諾合馬家支和阿碩家支即建立了數代穩定的婚姻聯盟。再如:越西縣曲合等級的吉潘家支與木日家支、切久家支與吉乃家支、克齊家支與布爾家文也是建立了數代穩定的婚姻聯盟的家支。
姨表不婚和姑舅表優先婚。在涼山彝族的觀念中姨母等同於母親,姨表兄妹等於同胞兄妹,差別僅在於沒有同在一個家庭內生活,因此嚴禁姨表兄妹間互通婚姻,對此有著嚴格的習慣法加以限制。然而在這一社會中,姑舅表兄弟姐妹卻有優先婚配的權利,習慣法規定:姑母的女兒生下來就是舅舅的兒媳;姑母的女兒首先須徵求舅家納聘,舅家不納方可另嫁,且所得聘禮須送一份給舅家;反之舅家女兒也同樣對姑家有上述義務。此種婚姻在其親屬稱謂中也有所反映,即岳父與舅父同稱、岳母與舅母同稱、公公與姑父同稱、婆婆與姑母同稱、外侄女與兒媳婦同稱等。
包辦買賣婚姻。恩格斯指出:「當父權制和一夫一妻制隨著私有財產的份量超過共同財產以及隨著對繼承權的關切而佔有統治地位的時候,婚姻的締結便完全依經濟上的考慮為轉移了。」涼山彝族奴隸社會的買賣婚姻是私有制的產物,是同一夫一妻制相伴而生的。這種包辦買賣婚姻具有其自身與眾不同的特徵,往往呈現出另一番情景,當事人一般具有與不能成為婚配對象的異性進行婚前自由交往的權力,父母一般不干預,但他們卻無婚配權。因此,比起長期受到封建禮教束縛的漢族青年來講,彝族青年只要在舉行一定的性成熟儀式,即成年禮以後便可出入社會,廣交朋友,他們與異性的交往要隨便得多、自由多,性禁忌也比較鬆懈。尤其是「所地」地區的青年人,他們在火把節、彝族年和結親、辦喪事等紅白喜事等重要社交場合以及在其他一些交往活動中,都能坦率地表達自己對異性的愛慕,雙方有了感情還可發生性行為(布拖一帶兩性關係表現為「不重處女」),故涼山彝族有一生動描繪本社區內兩種不同的婚前社交生活的諺語:「『所地』」呻塔惹,『聖乍』依督惹」,意即「所地」青年的性生活可在婚前社交的相約地進行,「聖乍」青年的性生活只能在婚後的夜間抗爭中完成。這就是說,在涼山除「所地」地區的青年可自由戀愛成婚外,「聖乍」等大多數地區的青年則只能婚前交往異性,其締婚對象須由家庭和家支確定。於是,婚前交往的雙萬只要屬於同一等級,就是發生性行為,一般不受非難。特別是在姑舅表兄妹間,由於往往他們會締結婚姻,交往也因此更為親密與自由,更易發生性行為,相應地也不會受到干涉和指責。這種對異性間婚前的自由交往以及在交往中發生性關係的容忍,同樣表現在不同等級的青年男女平時可以相互往來,這就給他們產生感情,進而發生性行為提供了機會,只要不被發覺,他們不會受到懲罰。但由於等級內婚的限制和血緣等級歧視,便這種感情的發展不可能產生婚姻的結果,因而往往釀成悲劇。即便男女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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