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凉山彝族婚姻文化的变迁考察(5)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回門、坐家、成家等程序,但所花費用少得多。
民主改革至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的二十多年間,涼山彝族代代相傳的以家庭或家支為中心的小農經濟狀態受到第一次強烈的衝擊。合作化、公社化給涼山彝族經濟提供了一種新的格局,即集體所有制,集體制便家庭和家支第一次遭到冷落,其特殊地位和作用似乎每況愈下。彝族人初次得知世上有了以政府為職能的部門辦理登記結婚,並且提倡男女婚姻自主、自由戀愛,反對包辦買賣婚姻等,因而,父母和家支嫁女兒不敢公開索要聘金。加之當時涼山經濟發展遲緩,家庭溫飽難全,人民處於困難時期,這時支付的聘金數額相對較低,一般不過是幾十元或一、二百元。但青年人的婚配權卻還是掌握在家庭和家支的手中,尤其在農村,其婚姻俗制基本依然如故。
就通婚範圍而言,在城鎮彝族中雖己有了跨民族、跨等級通婚的人,然而不僅為數甚少,而且主要發生在男性身上居多。究其經濟原因,有學者認為,「彝族經濟勢力遠不及漢族,且大多數人在溫飽線上掙紮,經濟上的傾斜必然導致婚姻上的傾斜。」娶彝族姑娘需付一定身價錢,有文化有工作的彝族姑娘身價更高,這對家境並不寬餘和剛參加工作而無積蓄的青年來講,往往會考慮娶不用支付身價錢的漢族女子為妻。
另外,由於中國此間長期的「階級鬥爭」擴大化及「唯成份論」的影響,涼山彝區此時又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婚姻觀念成份相同者方可結婚。奴隸主和地富等級為避免「拉攏腐蝕」之嫌,其子女只在本成份群體通婚,少有與奴隸和貧下中農通婚的。有些彝族幹部工作的城鎮,在婚姻登記時要經過政治審查,「要求進步,歷史清白」也成為結婚的條件之一。「突出政治」的原則滲透到彝族人擇偶、成婚、婚後夫妻關係等婚姻的各個方面。「文化大革命」期間,涼山彝族婚姻中政治的影響尤為嚴重,許多青年男女在擇偶時把「家庭出身好」作為首選條件。以「出身好」為結合條件者,多數是本人「出身」不那麼「好」而通過婚姻途徑改善自己的社會處境和待遇。特別是那些「出身不好」的男青年在當時條件下除婚姻之外,幾乎無法改變自己的境遇,當然他們要有自己的優勢:相貌好、有手藝、有學識、有經濟實力等。比較起來男青年為了「成份不好」而去找「成份好」的婚姻結婚者要多些。例如︰六十年代初在州府工作的XXX,參加工作前與同是諾合等級的表妹結為夫妻,並且生得一兒一女。由於當時的成份論會影響其政治地位的升遷,他與表妹離異另娶了一奴隸成份女子為妻,以此改變自己的社會處境。換妻後,自己雖擁有了一定的社會地位,身居要職,然而卻造成了本家支與表妹家支世代為親的雙方家支反目為仇,發生許多不愉快之事。又如︰出生於民國革命軍要職之家的某大學生,大學畢業時正值涼山講成份、論出身之時,其家支又被列為涼山階級鬥爭試點。因此,他怕自己回涼山工作會遭到政治迫害而在事業上一事無成,生活上難有保證,毅然只身到別的民族地區工作、生活和娶妻,直至三中全會後方才攜子回到涼山。再如︰西昌大橋區開元鄉的富農子弟XXX,因家庭出生成份問題,一直與招幹、招工、徵兵、升學等無緣,盡管他品性好、有學問、相貌端莊也很難改變自己的處境。1973年後,縣裡不斷有熟悉的校友被推薦上大學(這些人在學校時,學習、表現都不及他,但他們「出身好」),他心動了。於是在親友的介紹下他與下等級出身的女子相識並訂婚,次年鄉裡以他政治進步為由推薦其上了大學,並且兩年後畢業留校任教。妻子也因出身好而被招幹當了婦聯幹部。在涼山,當時「出身不好」的青年通過婚姻途徑改變自身處境,並圓了自己理想的事業和家庭之夢的例子很多。但是當時通婚範圍因重點考慮階級成份,也便有些因成份高而無法擇偶的青年形成「老齡」問題。
彝族姑娘們此時擇偶的標準普遍表現為,追求國家幹部、工人、教師和部隊軍人等一切吃皇糧的男性,當時彝族姑娘擇偶的順口溜是「但願郎君是個部隊的兵,但願郎君是個戴手表的幹部。」她們只要不超越族別、等第選擇上述對象,一般家庭和家支會給予支持。例如,越西縣西山鄉西撚村住有二百來戶彝族,這裡因距縣城只有2公裡,加之屬無玆莫、諾合統治區,所以接受新文化、新思想的速度快、程度深。自1950年傑潘阿支帶頭反抗父母包辦婚姻離家出走參加革命起,影響和帶動了一批又一批婦女解放思想、更新觀念,使這個村歷來成為全縣彝族婦女參加工作最多、升學率最高、跨地域通婚最多的一個村‧就是在全涼山境內也較具典型。1976年間,全村因婦女均嫁給機關單位人員、青年男性又都在外學習工作而一度找不到適合人選當生產隊長和記分員。50-60年代間,這個村裡的傑潘玖曲家七個女兒中就有五個嫁給了城鎮彝族。然而,這個時期的彝族婦女無論社會制度、婚姻習俗如何變化,可她們要想象男性那樣跨民族、跨等級地去選擇對象就不會像男性那樣容易實現婚姻的結果,所付出的代價也比男性大得多。這是因為民主改革一方面促使彝族男性青年遠離家鄉在城鎮工作的人數遠遠超過女性許多倍,他們的思想、行為便家庭和家支勢力無法對其加以約束、防範和控制,所以家庭和家支對他們的種種婚姻行為也只能出於無可奈何任其發展的態度。另一方面,民改迫使家庭和家支在失去對城鎮彝族男性新的婚姻觀念和行為的控制力的同時,又不得不變相地把對維係傳統婚姻文化的約束力加碼在對待婦女的身上,重新推出一套婚姻理論,即男子無論娶什麼等級或什麼民族的女子為妻,其後代隨父姓,都會成為自己的根和自己的民族;而女子則不一樣,地若嫁了下等級或別的民族,其後代姓別人的姓,都會隨父親的等級和民族而去。所以這時家庭和家支在對待婦女婚姻行為上表現出了極大的約束力,使得當時彝族婚姻文化的變遷突出表現在只在男性群體中發生。而女性則恪守傳統、聽命家支、符合政策性極強。據統計,1949年至1954年彝族婦女平均初婚年齡由18.80歲提高到21.90歲,提高了3.1歲,自1969年起則漸趨下降,由20.10歲前移至1982年的18.35歲,下降了1.75歲。這是符合民主改革涼山彝族所處的經濟和社會條件 (集體所有制的社會主義社會),以及習俗的變化 (通婚範圍改變、自主婚姻產生、「坐家」期限縮短等)有關。
80年代以前,涼山彝族社會制度雖然發生了重大轉變,由奴隸制社會一步躍入社會主義社會,但當時的轉變主要只發生在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制度、社會結構的新舊更替,是屬於社會表層結構的變革,加之國家工業化衝擊力度不強,涼山的多數彝族仍很少接觸到現代文明所提供的汽車、電燈、電話、收音機、電影等等,更不用說電視和其它家用電器了。經濟發展的緩慢直接導致涼山彝區文化環境的閉塞。這時的彝族人民仍然朝出暮歸,終年勞作,為養家糊口而奔波,既無閒暇,也少娛樂。尤其在農村,男人們的消遣就是逢場趕集聚眾飲酒,女人們的消遣則是與鄰裡擺龍門陣。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婚姻生活也就顯得簡單、質樸和穩定,傳統仍佔主要地位。

2、改革開放大潮的衝擊力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由於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衝擊,便涼山彝族社會的人際關係逐步地突破了血緣氏族制的狹隘圈子,建立了新型的社會主義人際關係。過去的那種血緣性的奴隸制家支社會逐步徹底瓦解,而代之以經濟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整合社會。舜族社會的個體生活空間由狹窄的氏族共同體面向廣闊的開放社會,從而使傳統的彝族婚姻文化的社會功能和凝聚力趨向弱化。在農村,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廣,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都發生了重要的變化,這種變化也就必然會反映到婚姻領域中來。比如,隨著市場經濟的衝擊,涼山商品經濟不斷發展,社會流動增多,人們的社會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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