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有力的解决上述的问题,必须在一般普法的基础上,就农村民主选举开展针对性、深入性宪政和民主教育以及正确的引导,对相关知识要张贴发放到位、宣传到位、解释到位,要在平时宣传讲解,并在选举时候重点开展,在事后也要进行后期的教育。教育村民理解干部,相信干部,以集体利益为重,从而站在比较公正的立场参与选举,选出真正能为群众办事的好干部。从而夯实和逐渐培育最基层的民主和法律意识,推动农村基层的民主法制,为农村民主法制的依法和有序推进培育良好的土壤。
2.2对候选对象的培训教育
在选举过程中发生贿选、斗殴、械斗、冲击选举会场,毁灭选票等破坏选举活动的违法犯罪现象的直接参与人主要就是候选人及其支持者,为了避免和减少不法行为和扰乱选举活动的发生,要对在村民选举活动中的主要主体—候选人,进行更重点的民主选举方面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和教育。要认真制定对候选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候选人了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在选举期间,要重点宣传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程序、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做到经常性宜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并通过一些行政法、刑法中关于对贿选、破坏选举典型的案例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培训教育,使这些候选对象首先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起到预防和知而知止作用。
有效及时的对候选人进行教育和培训直接依法有序的促进竞选活动的顺利开展。这样可以大大的降低在选举过程中的违法和不良问题出现,从而进一步体现民主和法制的优势、成果。
2.3不断增强在职村干部的法制观念
对待在任或新旧交替时期的村干部,要重点的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自治上来,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保证村民委员会选举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进行,从而逐步使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在特定时间得以强化,并能及时得以运用,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逐步形成良好的民主法制氛围和土壤。
对农村基层干部,要采取分组分批培训等方式,消除其模糊认识,增强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自己带头消除家庭、宗族、派别意识等的不良影响。尤其要注重培养农村干部的大局意识、奉献精神,使他们能够正确看待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负担的义务。
2.4对人选村干部的教育
抓好新人选的村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不但是确保新一届村委班子成员及早进人角色的需要,也是确保农村局势稳定的大事。对待原来没有连任的村委成员,要首先教育引导他们珍惜这次竞选的成果,努力兑现在竞选中自己的承诺。班子成员中有连选连任的村干部,引导他们认真总结在上届村委工作中的不足和优点,在连任内更好的带领广大村民继续搞好各方面的建设。
而作为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当选村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比如一是选派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提高其政治理论、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尽快完成从普通农民向村干部的过渡。二是要进行实用技术的培训,教育、激励村干部科技兴农,通过创办项目,亲身实践,提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使他们真正成为群众的主心骨和排头兵。三是在能力培养上主要是进行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付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和教育。四是在法律法规的教育上主要是对农业、土地、民事、水利、森林、环保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掌握。五是在对待村民和公共事务过程中,教育人选的村干部树立公正、公平的观念,摈弃和杜绝家族,民族,宗派的观念,依法的进行村民自治,防止出现脱离党的领导,搞小集团、地方势力、宗派、民族势力等违法犯罪等问题。
2.5对落选人员的教育
在选举后,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要进行心理方面的咨询辅导和帮助,安抚帮助他们走出沮丧和不满的境地,帮助他们总结失败的原因,鼓励他们下次再进行选举村干部在换届选举中落选。对落选的村干部,要给予必要的关心和支持,使他们感觉到党委、政府的温暖。比如有些县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一是开展慰问落选村组干部活动。认真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肯定他们在任期间的工作成绩,教育他们正确看待落选,尽力支持新任村组干部和党委、政府的工作,鼓励他们努力创造条件再参加下届竞选。二是落实好经济补贴。刘退休、离任的村组干部,及时做好养老金和一次性安置费发放工作,让他们退有所养,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