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观:在现代安全观的反思中探索(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其次是民族国家的不可靠性。西方近代兴起的民族国家是理性国家机器在通过民族主义寻求其管辖的领土原则、暴力的合法性原则、统治的认同原则的产物,是国家与民族的相互利用的结果。民族国家尽管在19世纪晚期出现衰败,但这种迹象却为世界战争和美苏阵营的二元对立所蒙蔽。在苏东剧变后,民族主义的风起云涌和资本全球化的加剧正彻底撕裂民族与国家重温结合的图景。所以,鲍曼认为,尽管分离依旧是一个富有争议的问题,但如果与西方近代之初实现政教分离而结束漫长中世纪的教会政治那样,那么,民族与国家的分离在新时代预示着什么?这种分离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民族认同的弱化。国家把经济功能转让给全球化的市场,把文化功能回归到地方化的族群,这使民族认同丧失其在政治国家中的特权位置,在总体上丧失许多曾拥有的主权而不再具有强大的动员力量;二是衡量国家能力的标准不是民族主义的力量而是对全球资本的吸引力。为了政治和社会秩序的连贯性,国家被迫放弃具有归属感和确定性意义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转而成为全球资本自由流动的"监管员"。全球资本允许和期望国家担当唯一的经济任务是,国家更有力地干预企业的管理,要求保护环境和人权,抵制市场恶性竞争的无序后果。显然,逐渐丧失民族、经济和文化领导权的国家在性质和目标上已脱离规范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因此在安全主题上也发生巨大变化。美国的9·11事件表明,几乎所有国家都无法确保在国际社会的安全地位,无法保障国内的社会安全和人们生活的安全。而作为主要安全议题的恐怖主义使所有国家陷入尴尬境地:国家如果运用高科技手段全面监视和控制社会的运作和人们的生活,则侵犯法律规定人们的各种自由权利,但同样运用科技和理性力量的恐怖主义却无孔不入。即使最强大的国家也无法确保自身绝对的安全,国家、社会、个人各层面和军事、政治、文化、经济、环境各领域都处于不安全的状态。
其三是社会的不稳定性。在安全研究专家奥利·维夫看来,社会安全是"关于巨大的、自我持续认同的群体安全",而安全的议程则是由不同时空的不同行为主体来规定。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原本在民族国家范围内运作的资本主义已经扩展到全球市场,以经济自主运行、文化认同和人际交往网络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也难以与以领土边界为特征的民族国家保持同质性的统一。阿尔布劳指出,经济全球化使社会从民族国家的限制中得以解放。然而,这种失去民族国家保护和调控的社会充满不确定性,不仅全球资本市场的波动和信息技术瞬间性汇集的全球各种风险因素足以引起社会的大恐慌,而且以追求认同为目标的各种社会运动、极端民族主义和原教旨主义使确保社会平稳和安全的法律制度难以奏效。这些公共危机都是威胁到当代西方社会安全的要素。由于民族国家保护社会安全的能力下降,无法通过社会整合和政治一体化来维护社会秩序,所以社会安全的行为主体不只是某个或几个文化族群和社团组织,而是全球范围内被风险和危机意识启蒙的人们。我们或许可以说,以认同为核心的社会安全受到一种结构性的威胁,而这种威胁无法上升为国家安全层面来解决,也无法通过社会组织自身来消解。
最后是人们生活的无保障性。联合国在1994年最早提出并界定"人的安全",包括满足人类生存基本需求的经济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安全、环境安全、人身安全、社区安全和政治安全等方面。在这个不安全的全球化时代,原来属于民族国家和社会双重保护下的人的安全问题现在却不得不由一种超国家组织来呼吁和关注。这表明,国家的制度设计、行动方案和观念形态以及社会结构安排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安全问题,社会中焦虑的个体不得不直接遭遇外界生存环境中主观和客观的不确定性,并且不得不"用个人传记式的解决方法来处理系统性的矛盾"。个体在主观上面对的人为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于犯罪、毒品、贫困、传染病、暴力和战争等, 而客观上的不确定性除了自然灾害之后还有科学带来的各种风险,如核危机、传染病和转基因食品等。同时,在上世纪80年代西方福利国家出现危机之后,国家和社会把包括科学和理性产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都抛给个体来选择,个体不得不依靠自身的反思能力和知识水平,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中对教育、医疗、就业等问题的策略做出艰难选择。这样,个体的生活失去了科学和理性的知识基础,也失去国家和社会的制度保障,不得不直接面临风险社会中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其结果必然是,个体对自身存在的焦虑,也就是吉登斯所探讨的"本体性安全"问题:"人为的不确定性"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使个体心理上产生一种无力感,使个体的无意识和情感深处感受到一种不能反抗的外在支配,从而对自身是否安全存在表示怀疑和焦虑。
总之,在全球化时代,结构功能衰微的民族国家既无法通过军事暴力的方式来确保自身在国际社会中的安全地位,在国内也无法维系稳固的社会安全和社会认同;同样,脱离民族国家保护外壳的社会不仅使民族、文化、宗教以及各种社团组织直接参与全球多元竞争主体的博弈,而且还加剧剥离了个体生活的确定性保障。正是由于丧失了国家和社会的双层保护,所有个体不得不直接面临并力图寻求解决各种安全问题的生存策略。在这种意义上,建立在绝对信任科学理性基础上以国家安全为核心的现代安全观无法适应新的时代,必然为新的安全观念所取代。
三、探索中的新安全观
在全球化时代,由于以国家安全为核心现代安全观无法满足社会和人们生活对安全的需求,西方许多非政府组织和学者开始发展出一种以人的安全为核心的新安全观。他们把安全研究的重点从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转移到威胁人类生存安全的各种非国家行为主体上,包括恐怖主义、极端民族主义、环境生态恶化、自然灾害、科技发展带来的各种风险。在他们看来,安全的主体发生巨大变化:由国家扩展到人类整体,无论国籍、肤色、种族和阶层的所有作为类的人都是安全的主体和实现安全的全部目的;安全的层次已改变:从宏观层面的国家结构和军事装备下降到微观层面的社会个体,个体对外在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主观感知成为衡量安全程度的标准。
然而,在有着思想多元化氛围的西方学术界,对这种新安全观的认识有很大差异和争议,更有学者批评到,这种排斥国家主导的"人的安全"定义散漫、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只能成为一种空洞的口号或世界大同的理想追求。相比较而言,目前中国研究安全问题的学者如布赞、维夫和怀尔德所认为的那样,基本上还是保持一种以国家中心主义为特征的现实主义立场对待新安全观,继续以一种物质主义的视角考察在全球化时代新出现的安全问题。所以,一般都认为,不仅复杂的国际形势仍然需要把国家和军事安全置于安全研究首位,而且许多自然灾害和科技风险所造成的天灾人祸都需要国家建立公共安全机构和制定公共安全政策。在这种意义上来,他们认为,新安全观与现代安全观之间不是超越而是补充关系,必须继续把研究重心以国家安全为主题的现代安全观。
固然,新安全观还无法超越或取代现代安全观,还只是处于一种理论探索和价值诉求中的新观念形态。但我们发现,发育不成熟的新安全观更有其深层次的理论原因。这是因为,在人类历史变迁中的安全问题总是与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维夫从安全的角度指出,安全"是超越一切政治规则和政治结构的一种途径,实际上就是一种所有政治之上的特殊政治";阿伦特则从政治的角度指出,政治意味着"一切事情都必须通过言辞和劝说(即和平的方式),而不是通过强力和暴力来决定。"这表明,政治有一个重要安全功能:通过协商而成的法律使人民的生活制度化和规范化,把一切引起不稳定和不安全的人为因素排除于政治共同体之外,从而使安全制度化和常规化。我们由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重视研究古希腊城邦的兴衰和安危问题,而现代西方学者则把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置于安全研究的首位。
然而,在民族国家的结构和功能日益衰败的全球化时代,以民族国家为认知基础和价值前提的现代政治理论已丧失启蒙时代那种强劲的解释力,相应地,西方近代以来倾力于民族国家安全的现代安全观也必然难以续存。在此现实和理论背景下,西方许多思想家集中反思并力图超越现代政治观,进而根据自己的理论逻辑开始寻找一种能适应并解决全球化时代新问题的新政治观,如吉登斯试图主张用"生活政治"及其"第三条道路"的现实策略来超越现代政治(他称之为"解放政治"),贝克宣扬超越现代党派政治的"亚政治",而鲍曼则试图回归共和政治来取代现代的集权政治。这些新政治观之间同样存在很大差异和争执,也还只是一种理论探讨和理想追求。因此,以人的安全为主题的新安全观只有新的政治形态在现实世界得以确立之后才能成为一种可操作的制度模式。
参考文献
[1] 参见朱峰,"'非传统安全观'解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第142-143页。在目前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界对新安全观的探讨中,该文引用率最高,也最有权威性和代表性。作者在文中不仅全面综述了国外相关学者各种相互冲突的观点,还从现实主义的立场阐明了新安全观兴起的原因及其仍然无法超越现代安全观的理由。从近两年来有关非传统或新安全观主题的研究来看,国内其他相关学者所持的观点基本上不出其右.
[2] 厄内斯特o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背景: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页.
[3] 乌尔里希o贝克,《世界风险社会》,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14页.
[4]齐格蒙特o鲍曼,《被围困的社会》,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引言第7页。
[5] 布赞、维夫、怀尔德:《新安全论》,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60页.
[6] 马丁o阿尔布劳,《全球时代》,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59页.
[7] 乌尔里希o贝克,《风险社会》,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168页.
[8] 安东尼o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北京:三联书店, 1998年, 第224页.
[9] 转引朱峰:"'非传统安全观'解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第146页.
[10] 布赞、维夫、怀尔德:《新安全论》,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2页.
[11] 汉娜o阿伦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编辑:三联书店,1998年,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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